麟儿 - 分卷阅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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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那本被他重重甩落在御案之前的奏折,御书房,萧琰目光如火、膛亦不住起伏,显然即使经过了方才那一番近乎失控的发,心的愠怒愤恨之也依旧难以平复。

    ──也无怪他有此反应。

    遭人毒谋害虽已是两个多月前的事,可宸儿受到的伤害和其后带来的影响,却直至今日都仍余波犹存。纵使宸儿的状况在开始习练那功法后便逐渐有了起,但只要一想到宸儿曾一度濒死、又因毒而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此事带来的心结,便怎么也无法由帝王心底挪去。

    更别提此事明面上虽已找到「真凶」就此了结;可不拘前朝后、但凡有脑又知晓当前局势之人,都晓得真正的主谋其实仍旧逍遥法外、秋毫未损了。

    也正因着如此,即便已「事过境迁」,这谋害皇嗣一案仍是朝堂上的禁忌,二殿的健康更是帝王的逆鳞。不论萧宸年满六岁还继续被养在紫宸殿之事在朝臣和后诸妃嫔里有多不合规矩,也是断无人敢在风未过之际将此事拿到帝王跟前说的。

    只除了一个人。

    一个萧琰早除之而后快,却直至今日都因顾忌而没能动手的人。

    那便是贵妃氏的兄、多年来一直把持着镇北军大权的镇北大将军如松。

    回想起方才奏折那不只了他逆鳞、更可说是狠狠在他心窝上的字字句句,饶是萧琰的养气功夫在大昭历代君王已经算是一等一的了,仍不由给气得目眦尽裂,恨不能以视线将那本薄薄的折彻底烧穿,甚至将此人剥、挫骨扬灰。

    ──如松此番所奏之事,大抵可归结为四项。

    其一,是对两个月前的谋害皇嗣之案抒发他的「慨」之;其二,是以皇嗣案为由上奏请立;其三,是接续着请立之议、一步奏请圣上旨立太;其四,却是一番看似「善意」的劝谏,建议萧琰替萧宸改名。

    奏折是这样写的──结束了制式的颂圣之语,他先是严正谴责了投毒谋害皇的北雁间人,接着对皇二殿的遭遇表达了他的惋惜,同时对也遭投毒的皇三──也就是贵妃之──「幸得天佑」保得一命之事表达了他的庆幸。据他所言,皇三是「日后将有大造化」,所以才能「得蒙天眷」逃过一劫。

    抒发完这番慨后,他笔锋一转,却是语重心地将皇嗣案的发生归责到了虚悬之事上。

    依如松之意,皇嗣案会酿成如此大祸,乃在于如今空置,后无全盘统筹掌事之人,虽有诸妃共同协理,但因各行其是而多有疏漏不密之,这才令北雁间人得了空行此恶事。若不重蹈覆辙,自当选立贤德良淑之人执掌,方得震慑诸般魑魅魍魉,使后免于不祥。

    待定,为国之计,自当续立太,并使太太傅和詹事府诸人悉心培养辅佐,方能使大昭国祚绵延、治久安。据其所言,太乃国之储君,虽制当以嫡立之,但若嫡不堪承重,便「当于诸皇选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者立之」。又提及皇三「幸得天佑」一事,再直白不过地暗示了他心「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的皇究竟是何人。

    奏折到了最后,他又「秉公直言」,是皇二萧宸虽为元后嫡分尊贵,然会遭此横祸,必是其命数轻、福份薄,承不起圣上所赐「宸」字所致。如若不然,缘何同遇厄难,皇三能保得一命秋毫无损,皇二却不仅损了基、更得从此缠绵病榻?若圣上真惜,就当延请人为二殿易字更名,方能保得二殿一世平安。

    姑且不论如松妄议皇嗣的举动如何肆无忌惮,单单是那几番自诩「善意」的「劝谏」,于萧琰便已足够诛心。

    他本不是专断独行、不知纳谏的君王;类似的「劝谏」于他也并不陌生──立太之事早在宸儿生没多久便有人提了;自元后楼氏病亡,朝也时有请立继后之议。就连宸儿的名字,此前也并非没有御史上书谏言过……但这些个「谏言」谁都能说,却独独不能氏一脉──尤其是如松──之

    因为宸儿所遭之难,便是如松和贵妃兄妹二人的手笔。

    萧琰之所以有此判断,不只是贵妃当日假称皇三有恙阻拦太医救治宸儿的画蛇添足之举自了行迹;更是因为此案明面上的证据,全无例外地尽皆指向了所谓的「北雁间人」。

    如松以大将军衔领镇北军,其所镇之「北」,便是与北雁相邻的边关。纵使北雁方面确实有谋害大昭皇嗣的动机,但这几名间人既然有能力通过镇北军的盘查畅行无阻地直大昭,还能顺利潜伏毒暗害居于紫宸殿偏殿的皇二,为何不将机会用在于北雁更为有利的对象上?

    比如萧琰。

    ──较之还需得十数年方能成材的皇嗣,直接谋害一手造就了大昭兴的帝王岂不更为彻底?且不说萧琰死后,诸皇背后的势力必会倾全力拱自己人上位;就是萧琰仍然在世的几个兄弟,也定然会有所动作。一旦大昭陷夺嫡纷争的漩涡当,自然便是北雁方面重现「康平之」的良机。

    换而言之,若动手的真是北雁间人,在费了千辛万苦潜大昭、甚至得到了足以紫宸殿的机会后,又怎么会舍萧琰不动,却将机会浪费在了才刚蒙学的稚龄皇上?退一万步说,就算萧琰边防护甚、寻不着手的机会,也能以之便伺机刺杀秉事的朝重臣。对北雁而言,向这些人手,无疑比谋害两个──表面上是如此──才刚蒙学的幼童有利许多。

    既然北雁方面没有理由行此愚蠢之举,所谓的「北雁间人」自然只能是旁人栽赃嫁祸的。而有能力凭空栽赃一个「北雁间人」的,舍氏一系还有何人?

    如松年镇守边关,截获的北雁探不在少数,所得的令信文书虽无法让大昭的探反过来用以潜北雁,用来当成栽赃嫁祸的证据却已十分足够。至于贵妃……因萧琰多年来空置,后诸事向来由三妃──贵妃、陆淑妃、戚德妃──共同掌理;而贵妃为三妃之首,自然有的是办法安私人、又或收买、胁迫人为其所用。如此一来,「证据」和「凶手」皆已齐备,想将这盆脏泼到北雁上,自然再容易不过。

    事实上,要不是贵妃在事发当时刻意调走了纪太医,萧琰兴许还会考虑一此事乃旁人嫁祸、意图离间他与如松君臣关系的可能。偏生贵妃置萧宸于死地的执念太,一边安排了一「小黄门贪嘴偷吃、反倒护了主人命」的戏转移自的嫌疑,一边却又了那般画蛇添足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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