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血症,又称为血毒。简单来讲就是细菌血里了,顺着血一边繁一边溜达。
青霉素要打得不及时,运气好截肢,运气不好分分钟盖被单儿。
余远洲心里一阵后怕,撑着胳膊问:“送我来的人在哪儿?”
“走了。”
“怎么走了?留名没?”
“还留名儿,好悬没给我留个大脸。”
王好汉站起,开始一人分饰两角地给余远洲景再现。
“哎,哥们儿你叫嘛。我们一块儿的醒了,我给他说一声儿。”
“不用。”
“哎你这爷们儿恁么走畸呢,这光天化日的,我还能讹你嘛的。你到底叫嘛。”
王好汉这时背过去,扭过半个,斜儿扬地压低声音:“再次嘴给你系上。(次:多嘴)”
学罢王好汉一拍大,黑人特有的大笑:“哎我cao他大爷的。”
余远洲心底一凛,四摸找手机。终于在枕边摸着了,摁几都没亮屏。
他只得继续追问王好汉:“那人什么样?国人?”
王好汉睛啪一就亮了,一脸「你要跟我说这个,我可不困了」的样儿。
“那个爷们儿!掏炝筒的,你记得不?哎,就他!”
“谁?”
“你刚来那天,咱后边儿那个越野!”
余远洲完全懵了:“你怎么知?”
“我记着他车牌儿,”王好汉两个手比划着数字六,哈哈着来回晃,“你麻麻六六六。”
余远洲睛倏得瞪大,一把抓住王好汉的胳膊:“他什么样?!”
“大个儿,”王好汉把脑门儿上的脏辫儿往后一捋,“这样儿。”
“脖上有没有胎记?”余远洲急得上气不接气,在自己脖上比划,“这儿,手指肚大的几块。”
王好汉摇:“那没瞧着。衣领里围嘀里嘟噜一堆。”
这话一,余远洲面更加惶惶。
无论是「大个儿」「再次嘴给你系上」「n666」还是在衬衫领底系丝巾,都只能让他想起一个人。
可这太扯淡了。
丁凯复怎么知自己来了尼日利亚?
就算知,为什么他也过来了?他是碰巧差还是···
余远洲躺回床上,呆望着窗外橘的夕。疼裂,心如麻。
作者有话说:
今天更晚了,抱歉!
这场疟疾,让余远洲在医院躺了三天。
院后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手机充电。开机后,他迫不及待地开那个「救急」号码。手指摁在拨号键上半天,终究还是作罢了。
因为他不知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是丁凯复,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来尼日利亚是为了他,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还对他说,该怎么办。
余远洲再一次对丁凯复的执着到了震撼。但和以前那些恐惧的震撼不同,这一次的,发胀发酸。
假婚礼后,丁凯复信守承诺,的确没有继续纠缠,甚至可以说是消失得净净。
就连这次救他一命,都不肯留名。
那个有空就钻,没空就耍赖发疯的丁凯复,竟然会信守承诺。
那个不什么都要「换」的丁凯复,竟然学会了「」。
曾经,丁凯复也余远洲。有纯粹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狩猎」,一「fish love」。
「fish love」,余远洲第一次知这个词,是源于初英语试卷上的一个阅读理解。
文章很短,开篇就说贤者看到个年轻人正在吃一条鱼。贤者问年轻人:“young an why are you eatg that fish?(年轻人,你为什么要吃这条鱼?)”
年轻人答:“becae i love fish(因为我鱼)。”
“你这条鱼,所以你将它从里捞起来,将它宰杀,烹饪?”贤者说,“请别告诉我你这条鱼。你的是你自己。因为这条鱼鲜可,所以你吃它。”
曾经丁凯复的,正是如此。他,是因为余远洲能满足他生理和上的需求。
得可心,像他心里的老师。人也净,不用担心染病。而且还聪明,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刺激。
就像是逮一条极其鲜且稀少的鱼,再怎么执着地追着跑,最终目的也不过是为了吃。
那不是「」,那是一「需要」。
如今的丁凯复,仍然着余远洲,但他的已然变得纯粹。
从失去余远洲那日算,已经过了将近七年。这七年,他自信过,迷茫过,虎b过,疯狂过。一直急得团团转,不知到底该怎么办。
但在三十五岁这一年,他终于找到了正确答案:不怎么办。
不去想让余远洲怎么办。他接受余远洲给的结局,尊重余远洲的意愿。
就像王小波的那句名言: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这份真诚的「」,让余远洲第一次对丁凯复生了「亏欠」,而产生了动摇。
一方面,他知自己也没放丁凯复,在幻想一个破镜重圆的可能;另一方面,理智和经验又迫他不要心。
像是憋着个打不来的嚏,迟迟不定决心。揣着明白装糊涂,就这么掩耳盗铃地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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