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他凭着记忆在相同的位置上划的,说想和我有相同的东西。我看见他那疤痕的形状是一个林字,心里不禁想,□□妈的这小王八,生来就是为了克我的吧?
走神太久,回过神来,林堇都已经闭上睛睡着了,手机掉在了膝盖上,他的嘴微微张着呼。我扭看了看他,抓住他的手衣服里。他手腕上有一红绳,系着珠,是我替他求来的,着这个,就可以万岁平安。
我回国是二十三岁,这串珠他着大概也有三年多了,虽然没挡什么灾,但林堇的病慢慢好了起来。我几乎可以骄傲地说,现在林堇的这些格,乐观、开朗、自信,全是我一手塑成的。他得的抑郁,还有别人给他留的一痕迹,全被我抹掉了,现在的他,浑上都是由我造就而成。他说没关系,想让我占据他所有的一切,他说他想依附着我而活。他骨里还是没变,一旦上什么就疯狂无比,甘愿臣服,就算迷失自我或献自己也值得。我想幸好他这是落在我的手上,只有我才有自信也有能力去承接他的喜,而且还能有一个正当而理直气壮的理由保护他:“我是他哥哥。”同时也是他的人。
他说我们两个的观实在要不得,放去都是祸害社会,我说那我们不是消化了嘛。我和林堇两个人还真是天生契合。
他的偏了一偏,靠到椅肩上去。衣领里了他脖上挂着的玉坠。那也是我给的,托人刻了个林字。其实他不是很想在上那么多东西,他觉得红绳和玉坠只有小孩会。不过因为都是我给的,所以他很少取来。
“唔……嗯。”他忽然醒了,睁开挪了挪,皱着眉。“没睡着?”我问。他像是刚从另一个世界回过神来似的,垂着愣了好一会儿,才茫然地小声问:“怎么……还没到啊。”
“你才睡了一会儿。”我伸手一把他的,“睡不舒服就别睡了,今晚我们回家早,回家里睡。”
他还是愣了一,才逐渐清醒了起来,轻轻地笑了一:“嘿,最近好累啊,好喜睡觉。刚才梦到我参加个什么婚礼……不知是不是爸的。我看见你了,手上有个戒指。我觉得我应该也有一个,然后我意识到另一只被我丢了,你的是左手小指。唉,我真的……”
“停,你再说对不起就给我把嘴上。”我拐了个弯,指着前面的路对他说,“前面路往右拐就到家了,拐弯之前经过万达广场有一家Swarovski,你愿意的话我们见父母之前就就先去把婚戒给定了。”
“……什么东西。”他又低把脸藏衣服里去了,睛倒还抬着,往外瞧。
“难你不想要?不然你这个梦是什么意思?我觉得你的意思总结起来就是想结婚又不敢说。”我故意拐辅,在停车场前放慢了速度,“快决定,时间来得及。”
他模糊又犹豫地嘟囔:“别了吧。”
“嗯?”
“别了吧!”他一叫,“想是想,但是……”他又不说话了。我看他这副想要又不敢要的样实在可,不禁笑了一笑,沿着辅一路开到右转路:“行了,不玩你,节过后跟我过来定,到了三月底差不多就可以给你了。”
“你……全是这奇怪的主意!”他的“反对”本就底气不足,意识地不好意思过后,又悄悄地扯住了我的衣摆,说,“随便啦……都听你的就好了。”
我哪有什么心血来?林堇说这些事已经很久了,我也觉得应当给他个什么将他“绑”住,拿戒指求婚也好,就我们两个人参加的婚礼也成,总不能保持这样没名没分、不不类又混的关系。至少他去,人知他是有家的,就不会有那么多七八糟的人来打他的主意。
2010年三月底的某个暴雨的夜晚,我带着满还没有上药的伤吻了他,然后从此我了他的另一半生命,而他也从此成为我至的梦想。我吻他是十六岁,至今已经有十一年了,我不能保证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无论怎样,既然我们已经决定,那么作为主动的一方,我必须对他负起责任。
“嘿,我说啊。”他的往驾驶座这边倾,扣住我握在方向盘上的手,“哥,这样影不影响你开车啊?”
“你懂得影响还问?”我攥了他的手指,牢牢地与他的指骨磕在一起,“我觉得,我要再不把你给娶了,个去相亲的就是你。”
“没关系。”他晃了晃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反正我还是会选择你的。就算有很多人在我边,我也一样会拨开人群到你边去。(他低吻了一吻我的指尖)因为你也在所有时刻都定地选择了我,所以嘛。”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上差无法移开,赶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路面上去,心里暗骂一声,想了想,还是把他的手也拉到边回敬了一。这小兔崽太能勾人了,。
“咳。”我清清嗓,小区后门的停车场已经在前了,“你待会有礼貌,乖,别让人姑娘尴尬。也别太礼貌,不然舅妈还以为你要跟你哥抢人。你要敢撩人家,今晚回去就给我跪着吧。”
“我知了嘛!”他用一只手收拾着东西,另一只手却不舍得放开,“我知啦……你弟一直都很乖的。哥就是我的,用不着跟别人抢。”他顿了一,像是忘了要说什么,然后忽地又记起来了,扭兴采烈地冲我笑,睛里亮晶晶的,他说:“林先生,你的小宝贝一直非常喜你。”
“嗯。”我应,“我也你。”胜过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一章不是林氏兄弟的故事,是学和学弟的。
第9章 1201:1:1
天将暮时我到了礼堂,大厅虽然空旷,但台上已有几个人了,糟糟地放了几台音响,地上的排和电线杂无章。片刻的安静,有人呼唤了我的名字,于是我走过去,于是拨动琴弦的声音恢复了它原来的状态,重新响起。
等我的人站在角落,后靠窗的墙角里放着几张塑料凳,和一面鼓已破了的壮鼓。她把围巾脱堆起,放在凳上,然后从我手里接过了她的背包,和我帮她打来的饭。她似乎觉得我应该只为她买一桶泡面,但她什么也没说。她叫我在这里等她一会,然后径直钻了舞台一侧未卷起的幕布之后。
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候来过礼堂,所以我在忍受着模糊的黑暗时,不禁开始猜测礼堂是几时亮灯的。与此同时我被舞台上的人引住了——但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那些电的吉他和架鼓。那些人应当是二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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