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鸟与蛇之歌 - 言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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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灵一族往来贸易不少,这一次拍卖人族隶,也引了其他族围观。

    林好被捆住的时候没觉得不对,毕竟灵是避世族,贸然来访确实不好。

    被捆着关到笼里也依旧笑容和煦,他相信那位的金发大女一定在心里犹豫了,她一定被他温的笑容打动,只是没有表现来!

    直到被送上拍卖台的时候,面对着面无数双好奇又兴奋的睛,林好懵了。

    不是吧,真来啊?

    等等,灵的领地怎么会有天族,天族不是应该居天上?傲不见人的吗?

    还有族?!不对啊!灵怎么可能跟族往来!??

    林好简直满问号,看着台犹如饿狼看一样表的其他族群,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好像跟他想的确实不太一样。

    也是,哪个穿越者开局不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哪个穿越者开局不是废材剧本或者退婚或者爹不疼娘不剧本,相较而言,他简直天胡开局。

    老爹地位不凡,据说是什么八大巫师的后代,爹娘还十分疼他,从颜值就一能看得来他们是一家人,没有小蝌蚪找妈妈的后续节。

    而且跟普通剧最不一样的就是,他居然没有未婚妻?

    一个大好青年,得好,地位,既有巫师天赋,也拥有万无一的药剂师天赋,还能算是天资不凡,这样的他,居—然—没—有—未—婚—妻?

    或许是看多了自己的脸,林好在人类族群没有找到梦寐以求的活生香大人。

    什么公主得还没他好看,哪有女主还没男主好看的?!

    林好真是想想就生气。

    于是一向表现得还算乖巧的林好,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偷了老爹的密令,穿过阻隔的结界之门,斗志昂扬地来到了广袤的大陆,决定闯一番事业。

    不过现在发生这事,还上要被人拍卖了,看着面的灵已经开始叫价,竞价声此起彼伏,林好也急得焦烂额了,他被绑在后的手动了,拇指迅速摸了一指上不起的银戒,同时以意识发问,“金手指,啊不,老爷爷,这况……我该怎么办?”

    在觉醒天赋之前,林好对自己的定位一直是普通的穿越者。

    直到天赋觉醒,然后发现老爹的份,以及得到了一个主角标的金手指,他才端正了心态,自此把自己当主角。

    在后山挖坑埋他打碎的老爹珍藏琉璃皿的时候,居然一不留神挖来一个银戒指。

    林好家境不凡,本来看到银戒指也不在意,只当个普通玩意的,不过在碰到他指腹上被琉璃碎裂的小伤以后,那枚看上去大的戒指居然严丝合地契合到了他的手指上,就让林好生疑心了。

    他想起以前看过的路,想到了滴血认主,于是试探地呼唤灵,结果半天没动静。

    在林好觉得自己是脑被驴踢了,才会觉得里是真的的时候,金手指居然真的现了!

    他前一,整个人仿佛灵魂窍,腾空而起,周围景瞬间晃过,直到视线定格,他才看清前不知何时现了一个大的岩浆池。

    岩浆池的影很模糊,只能大致看到其熔岩浆不断翻冒泡,可那格外炙觉却是非常烈,林好只是呼了一气,就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烧灼了起来。

    他咳嗽了好几声,才将被闭的双睁开了一条细,生理泪不断涌,不过藉由那短短一瞬,他也终于看清,岩浆池上居然延伸了锁链,还锁着四个小东西。

    说小东西也不准确,但是它们的积确实很小。

    一个是拳大小的黑,一个是探一双洁白羽翼的半成品白,还有一个白发小孩和一个黑发小孩,俩小孩看起来也就四五岁大的样

    林好当时也傻了,他才往前走了一步,就看到面前的岩浆池有些凝固,本来烧灼的温度瞬间低了不少,连本来怏怏地低着的俩小孩也倏然抬起了,朝他看了过来。

    林好,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了墨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房主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即使神上已经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圈的,血丝重的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办事,直到傍晚才穿着那的且带着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与金钱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负责人得知,那栋房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提到的安·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提到的安·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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