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期,我定能冲破樊笼,你也将羽翼渐丰,待那时我坐龙你掌千军,笑谈天事,海尽清平……这是谁说的话?是卫伯龄?沈思摇摇,什么前尘什么往事,回首望去竟满皆是“过”与“错”。
见沈思面如死灰,神颓败,卫谦笑得愈发得意了:“从前人常说沈家小五少年英雄用兵如神,如今看来真是贻笑大方,不过是个蠢钝如猪的草包罢了。你可曾想过,当年你父亲被困汝宁,兄写密信示警,他明知我对此事极力阻挠,为何要将我单独留在放有密信的书房里?”
“闭嘴!”沈思一阵剧痛,如有针刺,“不要再说了!”
可卫谦不肯善罢甘休:“你可曾想过,当日你藏于药王金之逃离京师,为何那么巧追兵会在你即将脱的一刻赶到?又为何那么巧,给官兵看到你是被晋王的人所救?你可曾想过……”
“我说过让你闭嘴!”沈思大吼一声,手起剑落,寒光卷起卫谦的人飞几米远,咕噜噜尘埃之,片刻之后,血从齐刷刷断开的脖里猛然来,眨间染红了半边营帐。
“来人!”两名卫兵应声账,沈思用脚尖挑起那颗人踢向来卫兵,“将卫叔远的人用石灰泡了,包在丝帛送去给襄樊郡王,以作劳军之礼,就说是我沈思敬赠!”
第59章 俱随风,是非成败转空
鞑靼人来得比晋军以为的还要更快,千军万怀揣着血海仇,如激的黑般汹涌袭来,烟尘腾空而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铁蹄轰隆作响,大地也为之震颤。
兵临城,鞑靼使者阵喊话,如若晋王肯俯首纳降,他们不但可保晋军将士和满城百姓无虞,还会赐予晋王封地千顷锦衣玉,迁往外继续个逍遥王爷。可任凭他们的招降条件如何诱人,城上的兵士都恍若未闻,半不为所动。
同州城低矮的青黑城楼在鞑靼铁骑面前堪堪破,驻守于城楼之上的晋军士卒一个个面容绷毫不懈怠,握住武的双手因为太过用力而鼓起了条条青。世之,人命可轻如草芥,亦可重于泰山,结局已定,大势难回,此刻他们心底只有视死如归的苍凉与悲壮。他们是晋王的兵士,生有义,死有节,铜铁骨,忠肝赤胆。
卖国土与敌求利这事,“包元履德”的皇帝可以,“矢忠不二”的卫幽可以,唯独他“结党专权、悖逆无”的晋王永远不会去!而这场仗打到最后,终究只有他晋王是罪恶滔天,遗臭万年的那一个……
鞑靼人发动冲锋的时候,沈思正在厩里给他那匹叫战风的小刷着,他刷得十分仔细,一一,像在完成某神圣的仪式。
这是个晴朗的秋日,草料被光炙烤得金黄微,散发着一青涩的香气。厩四无人,一只乌鸦大摇大摆落在旁边掉光了叶的歪脖树上,嘎嘎叫了两声,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沈思抬朝乌鸦的背影看了片刻,神里隐隐透着一团哀伤之气。
此时此刻,晋王应该正在大帐和众将官商议着排兵布防吧?想到晋王,沈思心猛地一阵刺痛,像无数钢针扎了血。他抿着嘴角狠狠闭了一会儿睛,再睁开,重又一一继续刷洗着。
战风黑的在太底闪闪发亮,四蹄洁白如雪,它安静地伫立在那,神温柔地望向沈思。沈思慢慢放刷,轻轻抱住了的脖,一人一互相依偎着,久久不语。
从始至终,陷鏖战也好,惨被算计也好,穷途末路也好,晋王从未对沈思有过一丝苛责埋怨,甚至还想方设法说玩笑话为他宽心。可越是这样,沈思越觉得懊恼疚。
当年同拜曾仓先生门,论兵法战阵的造诣,沈思自认不输卫悠,可说到算计权谋,他是万不及一的。此番委实是他太过自负了,自负地以为自己对卫悠其人了若指掌,殊不知恰恰因了这份“自以为”,反被对方玩于了鼓掌之。
原来世间最毒,不过人心……
接连大半个月,鞑靼人将同州城团团围住,每日番来袭,好似施了法术撒豆成兵一般,怎么杀也杀不尽。
晋军被困城,无粮草,外无驰援,缺医少药,有的,只是一封封来自晋原各地的军奏报,盂州告急!汾州告急!晋告急!
起初他们还在计算着确的时日,后来便渐渐无暇顾及了。士兵们不分白天黑夜,一睁开睛便披挂上阵,直累得疲力竭才退来稍事休息,可还不等力完全恢复,鞑靼人的一次冲击又开始了。为兵士者沙场对敌浴血奋战,为的是保全家乡的父母妻儿,可如今他们的父母妻儿也正于战火之,生死未卜。
所以有些错,是犯不得的!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沈思从不畏死,他只恨因为自己的错失,而连累了万千将士无数百姓,还有对他意切的晋王卫律。
一天又一天,沈思变得异常沉默,每次战,他都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像阎罗附一般杀人不眨,甚至有几次杀红了,都没能听见收兵的号令。没人知,他其实是抱了必死的念去冲锋陷阵的,每一天他都在心里暗暗希望着,可以就这样拼尽全力而后战死沙场。因为他不死,就无法弥补他所犯的罪孽!他不死,就对不起那些因他而丧命的亲人、兄弟、好友、士卒!
从前他常常心怀怜悯,即便战场对敌,也只会光明磊落地击败对方,对于有胆有识的手败将还会怀着几分敬重之。可如今他满心里只有一个念,杀!杀!杀!
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的颅带着飞溅的血落尘埃,呲眉瞪面貌狰狞,那些鞑靼骑兵或或矮或胖或瘦,他们没有名字,他们都是敌人,他们通通都要死!
沈思记得,那是一只伤痕累累的手,瘦骨嶙峋,糙污黑,指甲里全是臭烘烘的泥。手的主人已经坠倒地,武也不知了去向。那手从地上艰难抬起,试图去抓沈思的镫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挣扎。顺着那只手,沈思看到了手的主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汉,颧骨突,肤黑红,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贴在脸颊上。他叫什么名字?他家在何方?他可曾娶妻生?每年天,他是否也带着妻儿赶着羊群唱着牧歌,从一片草场迁徙去另一片草场?新扎的帐篷外面也会有只大黄狗在跃撒吗……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沈思手起刀落,将那只手连同胳膊一起齐刷刷斩断,失去手臂的大鲜血,歪歪斜斜栽向一边,又很快被随之而来的蹄踏成了一滩泥,而那只手还死死抓着沈思的镫。
那是晋军发起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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