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他当我的男友。
何云初立刻作决定。
他想等他唱完这首歌就上前去,手机却不识相的震动起来,还是罗铭的电话。何云初皱起眉,本能的左右看去,果然看到家里的车已停在不远。何云初咬牙叹了恶气,他必须离开,他打不过罗铭,更不想吓到他的天使。
何云初飞快拍键盘手的照片然后离开,上车第一刻就将手机上的照片发给罗铭。
“帮我查查他的底。”
“是,云少爷。”
何云初摇车窗恋恋不舍地看向他,车启动,飞快将他们分离。
而他刚好唱到:
She' s running out again,
she' s running out,
she runs,
runs, runs, runs, runs——
此刻,何云初又回到车上,径直发动引擎开几公里才找了个地方停。他握方向盘调整呼,却完全无法缓和得过快的心。他回味着刚才在酒吧里郝奇说的每一句话,腔泛起些难言的酸涩甜。
原来他比想象更合他心意,每一个笑容,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都令他心动。
何云初俯将额抵在方向盘上低声的笑,他觉得自己已经上郝奇了,就在他走到吧台前的第一刻,又或是他笑着对他说“小朋友当然该喝汽”的时候。
从没有人把这样柔的词用在他上,更没人用这样温和的神看过他。
他也喜我。
何云初这样想,他忽然很谢自己有张漂亮的脸,因为郝奇的睛几乎都没法从这张脸上挪开。而那双里,则是坦然而烈的光。
还说什么向来喜成熟的?
向来而已,我又不一样。
为这次见面,何云初了整整一周来准备。
首先,他掌握了郝奇所有的资料,来历,学业工作,当然也包括向和癖好。
郝奇的母亲是国人,父亲不祥。三岁时母亲在暴力事件意外亡,郝奇辗转被收养了四次,最终在一对华裔老夫妻家安顿来。
读完大学后就接手了养父母经营的餐厅,改成现在的酒吧。老夫妻去年回了国,与郝奇保持着联络,他们的不错。
郝奇是Gay,过两个男友,目前单,不毒,不滥,没有病。
乐队是跟几个朋友的业余好,其拉大提琴的Shawn?Baker是跟郝奇认识多年的死党。
“看上去是个好人。”
这是罗铭对郝奇的评价,潜台词就是不反对何云初跟他玩玩。
何云初懒得同罗铭争辩,他只觉得郝奇太好了,比罗铭,比自己,比自己周围的所有人,比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整整十七年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好。
然后,何云初拿了假证件,了辆二手破车,把从里到外的衣服都换成地摊货,再编了完整的背景故事。
所以他现在叫楚云,21岁,休学。
休学原因是不好,编这个理由是为了让21岁这个年龄更为可信。虽说亚洲人的外貌是常常比实际年龄看着年轻许多,但17到21还是有那么些差距的。事实上何云初并不想欺骗郝奇,但他的确不能以真面目走到他面前。
因为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朋友,更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男友。
或者说,不会有人愿意他。
可不是说人都有被的权利吗?
难我不是吗?
还是说,何云初不是?
那换个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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