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郝奇不禁大笑起来,“宝贝儿你是要跟我约会?”
男孩儿皱了皱眉,“你觉得好笑?”
郝奇尽力忍住笑,“当然不,我这叫兴。只不过??????”他注视着那张脸上细微的表变化,“你对我来说,好像太年轻了。”
男孩儿眉舒展不以为意,“你多大?”
“我26了。”
“也不多。”
“可我向来喜成熟的。”
“那就试试年轻的。”
男孩儿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拿了手机递到郝奇面前,“电话。”
他作姿态,冰冷凤目压迫十足的威慑,却丝毫没起到应有的效用。大概是因为他脸上泛起的一丝红,可能是酒的缘故,也可能是别的什么。
郝奇没来由一,虽然觉得不该这么轻率,却更不愿拒绝,甚至可以说是不忍心拒绝。他接过手机输电话号码,再给自己打过来。期间他们光相碰,郝奇清楚觉到自己腔那莫可名状的悸动,这男孩儿实在太对他胃,尤其看着比实际年龄小了许多,就给人一近乎在诱拐未成年的罪恶。郝奇暗暗一气,他挂断电话,却在把手机递还回去时不小心回了手机主屏幕——那上面竟是自己的照片。
郝奇的手猛地顿在半空,“这是??????”
“你。”男孩儿拖回手机,“我还有事,晚来接你。”他转就走,半没给人反应或反驳的机会,笔直立的影更与这酒吧里遭懒散恣意的所有人形成鲜明。
郝奇哑失语,只看着他推开大门消失踪迹,也没回。
——TBC
第2章
何云初第一次见到郝奇,是在他走郝奇酒吧的前一周。
那天何云初的心很不好,他甩开保镖各闲逛,却在买冰激凌的时候被人摸了。通常况,何云初是不在公共场合动手的。所以他假扮怕事小朋友迅速离开,再尾随摸他的红发白人,将其拖背巷打断了右手。
未免再惹事端,何云初扣上兜帽把帽檐拉得很低。他知自己这张脸容易引人误会,虽然他并不介意多卸几条胳膊,但相比起来他还是更不想被人摸。
走到海边时,何云初看到有街乐队在演。一把大提琴,一架鼓,一把吉他,一张键盘,唱歌的是键盘手,唱的是首重新编曲的《Creep》。听的人不少,或坐或站,有近有远。
何云初先是被歌声引的,慵懒低沉的烟嗓,说不上多动听,却分外耳,听着很舒服,越听越觉得好听。于是他循着歌声走近,然后就由听变作了看,再然后就恍惚有些听不清是唱了些什么了。
他像是陷了这首歌的景,毫无预兆,寸步不能挣扎逃离。
歌在唱:
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
couldn' t look you in the eye.
You' re just like an angel,your skin makes me cry.
You float like a feather,in a beautiful world.
I wish I ecial,you' re so fu' special.
But I' m a creep, I' m a weirdo
??????
唱歌的键盘手是个材挑的男人,应该是个混血,廓邃,黑发微圈、扎起一半在脑后,肤接近黄人,珠则是浅褐。他得真好看,不是那五官得宜的致漂亮,就是好看,是让人想一直看,还越看越觉得喜的那好看。
光落在他上,营造一分外明亮、且轻盈的氛围,那么清澈,又那么耀,像是天使在歌唱。
而何云初,就是在贪婪窥伺的怪。
他这才发现今天的天气很好,光和风都相当令人愉快,此前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成了指引他来到这里的神迹。他的心得好快,然后他想到一个词:一见钟。
一见钟?
何云初被这个念吓到了,可又丝毫不愿反驳,更由衷的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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