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文背得发麻的那位大名鼎鼎的范仲淹?
同样也有过‘背诵全文’的影的陆辞,对这如雷贯耳的名姓反应过来之后,就忍不住狂。
虽及时在朱说重新抬起来前把难以置信给收敛住了,浑却还有些僵。
或许只是碰巧同名同姓?
虽说如此,陆辞却隐约觉,此范仲淹,多半就是彼范仲淹了。
他勉勾勾角,重新带上一贯的温柔微笑,一手不轻不重地搭上朱说……范仲淹的一肩,淡定:“也该回去了。你若不嫌香行杂了些,明日再领你去其他几家逛逛。”
不只是为了照顾朱说,帮他在密城里混个熟,结个善缘,也顺帮了这些平日待他不错的澡堂老板一把。
能得范公留的词作,哪怕只是年少版的,这些店家往后也将受益无穷啊。
朱说则在应答之前,悄悄在心里哗啦啦地拨起了小算盘,计算了自己带来的全副家,目前还剩多少,以后又够不够用。
很快得个能让他松一气的结论来——要是省吃俭用,别再有类似今天烧坏锅的多余损耗的,再争取七年以考的话,应该是够的。
遂欣然应了。
回去路上,钟元当仁不让地担起了同时拎三人家当、且在前拨开人开路的重任,已整顿好心绪的陆辞则落后一步,与朱说有说有笑地并肩而行。
刚拿到一笔不菲的分红,陆辞索以‘见者有份’为由,对这一新一旧的两位友人十分大方。
钟元对他的法早已有所预料,板着脸啥也不看,径直向前;朱说则还没领略过陆辞的豪派,就不慎‘招’了。
他毕竟是一回到如此闹的夜市上来,自然忍不住对琳琅满目的各式商品多看几。大多只是单纯好奇,陆辞却比他还尖,但凡是被朱说看了几的,都被陆辞大大方方地买。
买之前,还没少问朱说的看法。朱说以为陆辞是买给他自己的,本着对友人的一份赤诚真心,当然是认认真真地给了建议。
有过无数类似经验的钟元在二人后默默站着,一脸的卒不忍睹。
等回到家,陆辞照例将剩的六成予陆母作为家用,剩的四成自己留着,而买的那些零七八糟、加起来却也有一百多文的件,则给了猝不及防的朱说。
朱说大受惊吓,当场差得比兔还,要不是人生地不熟,他怕就要被这好意惹得夺门而逃了——“陆兄意,小弟心领,这却是断然不可的!”
陆辞莞尔:“并不值什么钱,只想与你同乐,你若实在在意,不妨当是暂借于你,待你,可是要还的。而且买都买了,我又用不着,难还要挨家挨退回去,给人添麻烦?”
朱说还是摇,要再说,陆辞已将这些小玩意儿挨个展示了一,唉声叹气:“我今日去石居士家观看时,竟连把像样的座椅都无。你要坐读书,就得一直躬,若定了骨形或是养成恶习,往后待人接,又如何像样?再看这引光,是我见……”
经灿金莲的陆辞一通说来,这里竟没有一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加上陆母也在边上帮腔……朱说着实推辞不脱,只有羞赧地接受了来,只无论如何都要打借条才肯罢休。
陆辞笑眯眯地把借条收。
要是自己以后运气不佳,没能考,能收藏了这么一位名相的押,也是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茶坊:宋人极喝茶,不过他们喝茶的方式有些不一样,是将茶叶研成末,再以开冲之,“碾茶为末,注之以汤,以筅击拂”(茶)。宋人茶,对茶末质量、质、火候、茶都非常讲究。日本的茶,就是宋朝时的传过去的。()
宋代城市茶坊到可见,说,汴京朱雀门外,“以南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盛”。
2.押:“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宋朝文人与友人通信,也用押。这还是应用很广的个人凭信,签署公文,宰相签发文件,都必须要押。(王安石还因为押像一个“歹”字而受到同僚取笑)哪怕是不识字的百姓,也可以有押,且不是状纸,还是签订合约,都必须用押。
3.引火娘:火柴。也叫发烛,已走民间使用。里的商品目录就有“……猫窝、猫鱼、卖猫儿、改猫犬、、鱼、虫蚁、诸般虫蚁、鱼儿活、虼蚪儿、促织儿、小螃蟹……虫蚁笼、促织盆、麻、荷叶、灯草、发烛……”据北宋陶穀的记述:“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引火娘是不能自己发火的(跟现代火柴不同),只能为引火用。
4.奁产即为嫁妆。宋朝女是可以自由支自己嫁妆的,哪怕改嫁了,也可以全带走(也只有宋朝的时候可以这么,元明清都不可以改嫁后还带走自己的奁产,而是会被前夫没收。)
丈夫如果索要妻的奁产,往往会被当时的风俗所鄙视。
宋朝女也有财产继承权“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也就是如果父母都已亡故,女儿得到的那分遗产应该是儿得到的一半。如果不分给女儿,还能去打官司(宋朝也有过因为这类财产纠纷打官司的例)。
5.改嫁:宋朝女改嫁十分常见,并不受歧视,还受到法律保护。皇帝的妃也有改嫁的,如宋光宗有个姓张的贵妃就“嫁于民间”。宋仁宗皇后曹氏也是改嫁女,原嫁与李家,但新婚之夜丈夫逃婚,“曹氏复归,后曹氏选纳为后,慈圣光献是也”有钱的寡妇更是香饽饽(因为嫁妆丰厚),最夸张的一起发生在真宗朝咸平五年,那是两位当朝宰相(向和张齐贤),为争娶一位姓柴的寡妇打起了官司(这位柴寡妇特别有钱),最后因为闹得太难看,都被罢官了……
范仲淹对再嫁女还会资助:他所订立的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
6.范仲淹的世自野史,不过照我的逻辑推论(脑补),他在官之后,就立刻将母亲单独接走并且恢复范姓,从这法来看,只怕关系的确好不起来……
第五章
陆母早年是受过苦日的,因此哪怕陆辞有不少项,她也改不了在自己的事上节俭,只对独大方的老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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