胧闪耀,“乔重歌,你心里会不会想,怎么会遇到我这么糊涂的人。”
“学的确有糊涂,但这也没什么,横竖我带你再经历一遍,不过就是等我们的女儿生了,就得领着小公主一起了。”
“你怎么知是女儿?”
乔重歌看着他希望的目光,那张遗书上的一字一句都烙印在他心里,永不磨灭。他怎么会知是不是女儿?他何曾与文简素相识十年,又何尝在江南行舟上听过文简素的告白,不过是因为,那都是文简素的希望,期许,是临终时最后的念想。他怎么不想这些一一实现,让文简素永远都和他初遇的那次演讲时一样,光彩耀,明媚灿烂,熠熠生辉,永远不要再那么痛苦。
“我不知,”乔重歌将他的星光拭去,“但我想学一定想要女儿,所以我也希望是女儿,她一定会很漂亮。”
在岛上的日悠闲轻松,愉悦自然,即享受了先科技带来的便利,又可以随时随地地如原始的野人般柴烈火,不知是月份见还是太过自在,文简素一向清瘦的脸都变得有些圆了,白里透红,明亮,洋溢着心的健康。若不是手腕上残存的被手链掩盖住的疤痕,哪里可以看得他在两个月前,曾经崩溃到恨自尽?人如养,被会拼命血,大抵应是如此。
或许有些自私,乔重歌欺骗了他许多事。包括莫建军的死亡。对于这位岳丈,他实在难以评说,他在29岁时患了病,便影响了文简素二十多年,以至于让文简素害怕到不敢活至二十九岁。可他又会在酗酒醉驾,神志不清的时候,竭力看了儿最后一面,拼尽全力战胜生理的本能让文简素活了来。
而对于文英,文简素在这世上唯一的血亲,乔重歌也打算尽力让她和文简素不要见面。毕竟文简素每一次失控懊恼,伤心绝,都来自于这位母亲,她在莫建军死后,费十多年时间,把他如此好的学变得一遍遍怀疑自己不正常,最终承受不了割腕自杀。
他的学,他的人,应该一直都如现在这样,平安顺遂,乐无央。二十九岁之前的过往痛苦不堪,就随着他失去的记忆一起消散吧。
“宝,明天岛上会来一位客人。”
是夜,屋还氤氲着令人脸红心的靡之气,文简素双哭得像桃般红妩媚,瑟缩着痉挛的大,将一一的白浆从间挤压,懒怠地依偎在男人怀里,被欺负得不成样的包随着大大的呼不断颤抖,嘴里咕哝着:“不是说,明天就要走了吗?怎么还要待客?”
他不认识乔重歌的亲朋好友,生意伙伴,又沉笨,一也不想会见。
“是很重要的客人,你一定要见的。”
“好吧……啊……别再咬了……呜……”
次日清晨,文简素带着浑红印与痕迹,懒懒地从床上坐起来,酥的贵的不得了,要乔重歌一件一件给他换好衣服,洗漱完了,才不愿:“那客人什么时候来啊?”
“你想它什么时候来呢?”
“我不想他来。”
“那可不行,它现在就在门外呢。”
乔重歌把他拉到门前,佣人拉开华丽的大门,一只穿着礼裙的小伯恩山犬乖巧地蹲在门,大大的脚掌和嘟嘟的小占了好大一块地毯,脖上挂着一个红绒礼盒,歪着看突然现在面前的两个人,似乎要记住它的主人。
“小狗!这是我们今天的客人吗?好乖,好可!”
文简素惊喜万分,乔重歌还没拦住,就急不可耐地弯腰把小伯恩山犬抱在了怀里,声音都变得格外温柔,哄孩似的:“乖宝宝,好宝宝,还怪有礼貌呢,第一次来,还带了礼,我来瞧瞧是什么?”
乔重歌怕狗太重压得他会腰疼,忙夺了过去。文简素打开盒,一枚光芒四无比闪耀的钻戒静静的躺在里面,他看到的那一刻,脑忽然走灯似的闪过片片回忆,喃喃自语:“我似乎见过。”
“自然见过的,”乔重歌放狗,把戒指到他的指上,“是我送你的,你当时脾气别扭,不肯收,如今小狗捡回来,你该要了吧。”
“是用来订婚的吗?”
乔重歌不禁笑了:“订婚这么寒酸吗?我还要用一个小狗找回来的旧戒求婚,我倒也没有那么穷吧,再说,这枚还不够珍贵呢。”
“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觉得珍贵。不是这枚戒指,这次旅行,这条狗,还是以前我忘了的事,我都觉得很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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