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益善(NP) -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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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其实,我有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离婚。

    虽然他们一致径,对我的说法都是格不合,难以继续。

    好吧,如今已经年满24岁的我,可能在父母里仍然是需要顾忌隐瞒的小宝宝。

    囧。

    可说实在话,在我看来,我爸和我妈离婚这件事完全没有必要。

    没有任何人轨,也不存在任何经济财务困难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我明显能受到他们彼此之间还是相的。

    毕竟昨晚十二我在楼泡了一杯咖啡,然后上楼路过他们的房间时,清楚地听见了激烈的啪啪啪声。

    是隔音房门都隔不掉的那

    当时我不禁有些木然,这可能就是我持一定要从家里搬去的一个关键原因。

    宁愿一个人住一个人打扫房屋,也决不一颗时时刻刻都在发着亮光的愚蠢电灯泡。

    然而谁知,我这颗准备吃完早餐就溜之大吉的电灯泡,却在第二天早晨听到我妈说,他们之间的没了。

    ???

    啥没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们随即便向我宣告了他们准备离婚的消息。

    哦,不对。

    是我妈这位女人单方面宣告的。

    但对我来说,依旧无异于一晴天霹雳。

    我机械地转,看向另一位一直不曾过声的当事人。

    目光期冀,我在心里期望我这位傲小公举一样的爸爸能在这个时候稍微靠谱一

    然而,他只是淡淡瞥了我一,丝毫不接受我劝和的好意。

    随后却是转过去,径自盯着我妈,咬牙低声说,就像你妈说的那样,我要和她离婚。

    闻言,我妈立反驳,秦修律,你搞清楚一,是我要和你离婚。

    我爸随即不甘落后地回嘴,明明是你先说不我的,甄珍,是你先对不起我。

    我哪里对不起你?明明是你先说的觉得我烦。

    怎么办,我觉我现在很尴尬。

    耳朵里充斥着父母直呼的各自名字以及他们之间的各私话,可我也得理智地忍住想要而逃的冲动,镇定地听清楚这场离婚风波的前因后果。

    毕竟我想,为他们结晶的我,不怎样,多多少少也能在间起到一定的调停作用。

    能和好,当然最好。

    若是确实破裂,那也就真的是得协议离婚了。

    毕竟就像网上说的那样,与其在围城里两相折磨,倒不如退去放各自安好。

    不过说实话,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会有离婚的一天。

    我僵守在餐桌座位上,如同有些极富想象力和才华的网友所调侃的那般,尴尬得脚趾都已然扣了一幅世界地图,才终于使得我从他们小学生加琼瑶剧式的吵架话语里清楚了离婚缘由的大概。

    说来有些无语。

    因为这次差不多又是我爸爸这位小公举作来的。

    然而事实上,我觉得是个男人都应该羡慕我爸。

    但不是因为我爸得帅或是在音乐上很有才,而是因为他幸运地拥有一个能将他全方位生活照顾得舒舒服服,对他无微不至的好老婆。

    也就是我妈。

    为了更好让你们了解,首先,我得说明一

    我妈是一个厨师。

    但不是一般的厨师,是经营着全国各地超多家连锁酒店,祖上曾好几代御厨的非同一般的厨师。

    所以,由她来的菜一定得是珍品,由她煲来的汤也一定会有补两全的大效用。

    可事实上,为她女儿的我并没有吃到过几次她特意为我的菜。

    一方面,由于我妈是事业型女人,总有一段时间会飞来飞去,而另一方面,则是她把她空余的大多数时间都留给了我爸。

    耐心倾听我爸在她离开的时间里所作的各旋律,然后为他心烹制养生汤,并制作他喜吃的菜和甜冰箱里,同时还会贴上心贴纸附注每菜可以保存的时间和就餐的最佳顺序(我恨!我也好想拥有一个这样的田螺少年,不过所幸后来我也遇到了一个)。

    甚至可以说,在相当漫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是被迫让自己适应我爸的喜好,才能够让我妈记得多一份一模一样的菜。

    否则,我又会听见她歉疚地向我歉,说她又忘记给我吃的菜了。

    然后告诉我,一次一定补上。

    对此,我只能神复杂地看着她,无奈地摆了摆手,说不用了。

    因为我知,就算是次,你也一样会忘。

    所以由此可见,我爸在吃这一方面上已经享受到了古代皇帝一样的级待遇。

    而其他方面,则更别提了。

    由于我爸是一个作曲人,所以我妈特请专人在我们家二楼连通了几个房间,打造了一个360度立环绕的音乐工作室。

    以前在我还没接音乐时,那时我并不知这间工作室的价值所在。

    后来我大张双臂扑在那一已经是世界尖的设备上,了羡慕嫉妒恨的泪。

    所幸,我爸还知我是他亲生的,心好的时候会大方地把他的工作室借给我用用。

    尽如此,到了今天,我仍然会忍不住偷偷羡慕我妈对我爸的好。

    毕竟,如今我自己的独立音乐室,可是我通过锲而不舍地打工写歌,一分一厘拼命赚来的。

    可见,都这样了,我爸还不知足!

    都这样了,你还要和这样完无敌的老婆闹离婚!

    哦不,不对。

    刚刚有一我说错了。

    因为离婚这件事,其实并不是我爸首先提的。

    相反,确实是我妈先提的。

    但里面的原因也和我爸脱不了关系,因为我爸说嫌她烦。

    听到这里,我不免虎躯一震。

    老爸,你真敢说!

    好吧,这个,呃,怎么说呢?

    我只能说,客观上来讲,我妈确实是一个占有的人。

    对,我没用错词,就是很

    当然,这个占有针对的人不是我(所以有些时候,我难免会为自己充足的私人空间到幸运)。

    这就像著名思想家孟所指的那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我爸既然享受到了我妈全方位多层次的至尊照顾,那他也必然将会在我妈以地毯式方式渗透他生活方方面面的同时,失去一些重要的东西。

    就比如说,与人往的自由。

    说直白,到了今天,我也从没见过哪家的父母会在每次工作和谈事时,次次不落地让自己小孩跟着的。

    而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很悲地被我妈赋予了这个成为我爸跟虫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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