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风行 - 分卷阅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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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脆的吻,不像是的表白,更像是答应晚上给他饭那么家常。

    孟朝着天上飞的馅饼,神思被砸得有儿飘忽,他目光愣愣地问:“你,答应了?”

    魏行风一:“嗯。”随后他自嘲地笑了笑,说:“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居然被你小掰弯了,我弟厉害了。”

    孟朝圆瞠双目,一本正经地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魏行风抬起手作势要打,“找死呀!”

    孟朝猛地往前一蹿,把他扑倒在床,“视死如归”地嚎了一句:“牡丹个风鬼!”

    事实证明会扔馅饼的牡丹是有毒的,能榨像孟朝这样的壮小伙儿。若不是孟母的夺命连环call,他今天估计得睡在酒店了。

    因为是魏行风的主场,所以他没有孟助手消耗得力大。虽然也累,但比起手脚打抖的孟朝,他看上去要神很多。

    一路上,孟朝走的歪歪倒倒,还不时望着魏行风傻笑。伸手捉了他的胳膊,魏行风担心地问:“你行不行?要不休息会儿、吃东西?”

    “没事儿。”孟朝抿着嘴对他笑,脚却拌了个蒜差摔倒。

    魏行风拽住他,无奈地叹气:“你别看我了,看路。”

    孟朝罕见地油嘴:“就看你!你好看!”

    魏行风扭过专心走路。没走多远,他斜了睛往旁瞄,瞄到了一白牙。像被旁边的井冰传染了似的,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起,问:“傻笑什么?”

    孟朝笑呵呵地回答:“我兴。”

    魏行风:“有什么兴事儿?”

    孟朝:“你同意和我往呀。”

    魏行风:“就那么值得兴吗?”

    孟朝用力:“嗯嗯。没有比这更让我兴的事了!”

    从来都是自己说话哄人,一遭尝到了被人哄的滋味,魏行风在心里反复咂摸回味,竟有些难以抑制的留恋。实在没料到孟朝笨拙的甜言语,竟有让他多胺爆表的作用——这让人捧在手心里的觉是如此妙难言,尝过了还想再尝,特别容易上/瘾。

    上/瘾不是好事,他暗暗提醒自己。不过这理智被节日的气氛和刚才的狂冲得太淡,暂时不足以影响他。此刻,他很愿意和孟朝傻傻地开心一回,有今天没明天地沉溺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要挂了,明天得去修电脑就不更新了。

    另外,关于小攻我多说两句。魏行风这个人比较有野心和心计,还有喜新厌旧,所以在他没有看清自己的心时是个渣攻,但他一旦想通看清就会显他好的那一面。文的间会过之后就会一直甜啦。

    第27章

    “他站在雨静静地举着伞,面前爬满墙的常青藤被雨冲刷得很净,浅浅一片绿。从常青藤墙斜伸半棵树,不知是什么,枝条有尖刺显得很,叶小而密,绿有一簇簇红,远看像一片红,时而有叶片落,红绿加,犹如落英。

    我知他在看那棵刺的树。尖刺和,多么矛盾的组合,却意外地丽。正投他的审喜好。我想象他会把它画来,艳的红,泼墨般的绿。仅仅是想象都让人激动。

    其实这条路我走了千百回,从来没觉得它有景,可是今天看着他站在那里,竟是如此诗画意。罗丹说‘生活不缺少,缺少的是发现',而在我这里,缺少的是他。没有他的时候,平淡丑陋,有了他之后,哪里都是可以画的桃源……”

    看到这里,魏行风顿了顿,有在看孟朝的日记的错觉。

    当然这不是小孟的日记,是他在小楼里发现的,疑似房主人的笔记。因为时间,又没妥善保,笔记本已经残缺不全,有些地方的字迹也模糊不清,但不知为何,孟朝不但没有丢掉它,反而留在边,有空就拿来读几页。

    魏行风翻到封,右角的空白有个名字,前两个字已经泅成两团墨迹,最后一个字依稀是“佑”。

    “这有什么可看的?”他抬起问正在煮茶的孟助手。

    “不知。我就是看有些句怪有意思的,所以随便翻翻。”孟朝最近上了式煮茶、煮咖啡,每天勤学苦练,现在已经能够颇为不俗的饮品。他熟练地斟满一杯红茶,放一勺蜂、一片柠檬,在杯沿缀上两片薄荷叶,端到魏行风面前。

    “我看呀,你就是从这本笔记里找到了共鸣。”魏行风端起杯,一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让人神一振,他仔细嗅了嗅,问:“有一苹果味,还有一闻不来,是什么?”

    孟朝有些小雀跃,睫忽闪忽闪的,说:“你喝喝看,味怎么样?”

    魏行风喝了一除了红茶的香味外,还有酸酸甜甜的果味,十分清新,“你还放了蓝莓?”

    “嗯嗯。”孟朝忙不迭,“好不好喝?”

    魏行风:“不错,估计女孩会喜。”

    孟朝失望:“你不喜呀。”

    魏行风:“我喜烈的,咖啡的苦,普洱的澧,酒的迷醉。这果茶对我太小清新了。”

    孟朝不满地反驳:“那些喝多了对不好!”

    魏行风揪他的鼻尖,笑:“这就不兴了?你也忒小心。”

    孟朝:“我给你换杯咖啡。”

    魏行风:“不用,偶尔喝次小清新也不错。”说完,他就专心地品起茶来。

    孟朝把笔记本拿过来,顺手翻开一页,里的文字有熟悉,这位只留一个“佑”字的作者,虽然和他素昧平生,却仿佛是他肚里的蛔虫,很多段落让他有“这就是我的心”的慨。

    据他猜测,作者是顾筠的丈夫,即陈先生。

    然而这位陈先生却似乎对一名男十分着迷。这男也是画家。画家无名无姓,只用一个B代称。

    他们相遇时,B不闻一名,甚至穷得连房租都付不起。可陈先生被他的才华和风采倾倒,自愿钱资助画家。当然,那时陈先生也没有多少钱,所谓资助无非是两人挤一间屋,吃一锅,穿一件衣——画家去见画商时,穿的是陈先生的西服,那是他俩唯一一品牌西服。不过陈先生似乎很会生意,很快赚了一大笔钱(关于生意的分遗失了,不知况如何),他便租了B看的一幢小楼,一楼是画室,二楼起居。

    如今这幢陈先生金屋藏“”的小楼租给了孟、魏二人,也是同样的功用,时间犹如画了一圈再次回到了原。而孟朝和魏行风的际遇同原来的两位主人又十分相似,说是巧合都巧得离奇,唯一的区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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