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那就是生一个粉粉的孩,等她大啊,我也要带她一起旅行,看遍世界风景名胜!”白名笑嘻嘻说,在着幻想,言惜却脸不是很好看。
“你……认真的吗?”
“当然了,怎么啦?”
“我明确说了吧,我讨厌小孩,所以这个还是算了吧……”
“诶……?言惜,你可真是一心都没有。”白名踮起脚,两只手拍在他的两个肩膀,郑重其事说:“小孩怎么啦?小孩多可!”
“是啊,又可又很可恶呢。”言惜依然摆着一张臭脸,淡淡说。
“你不也是从小孩过来的吗?”白名拍拍他的脸,气呼呼说。
“嗯,是啊,我小时候可调了呢,但那时候呢,那个女人会拿着我,直到肤烂了为止,所以呢,我很久以前就很懂事了,很少给人带来麻烦。”言惜拿掉她的手,无可奈何说,“你若是有办法让小孩乖乖听话不捣,我倒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我的天,你不会想家暴小孩吧……真是可怕的男人……”
“怎么可能……我看起来是那人吗?”言惜鄙视地看了她一。
“是。”白名非常肯定地。
言惜:“……”
“总之,这事我是绝对不会妥协的,我最讨厌别人打扰我们的生活。”
“喂喂!若是有一天我们变成老老太了怎么办?无依无靠的,多难过呀。”
“白名,你要知,我不一定活到那个时候。”言惜说。
“说什么呢,真是的。”白名不满地说,她最不想听这话了,虽然,言惜说的是不可忽略的事实,但,就是讨厌这悲凉的觉。
言惜要是死了,她该怎么办呢?她回想起那个时候,那个冬天,他枪昏迷不醒的冬天,那绝望的觉,白名实在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寒风过,她不再到凉,而是打了个寒噤,她充满光彩的神落寞了几分。
“,你说,若是那一天提前来临,你该怎么办呢,你不再青靓丽,也并不是白发苍苍,我不到半百,说不定已经结束了一生。”言惜把她的发丝撩到耳后面,无奈地叹息。
“别说了,我不想听。”
她冷冷说。
“人有时候太狂了也不好,会遭报应。”言惜似乎已经看淡了,“我不可能在你失去我后还活得那么艰难,独自一人拉扯着孩,这不是你母亲曾经经历的吗?”
“即便没有孩,结局还不是一样的吗?我自己孤独终老。孩,好歹还有盼吧……”
“那她从小就失去亲人,和颓败的你一起压抑着,你真的忍心?”
言惜的话让白名联想起了自己,自己小时候不就是跟母亲相依为命吗?难要重蹈覆辙?
“若是没有孩,那我便跟你共赴地狱。”白名似乎想到什么,她猛地抬,认真说。
“我要在你临死前先死,这样,痛苦的人就是你了。”她嘴角扬起一抹病态的笑容。
“,你还真狡猾呢。”言惜苦笑,他从后面抱住她,阿拉斯加的天空碧空如洗,即便光芒四,但依旧很寒冷,白名手脚冰凉,却觉心十分炙。
真是奇怪的受……但这样似乎也不赖。言惜曾经用生命求婚,她便以生命回应这份,他们在比谁的更疯狂,在比谁更不顾一切。
疯了,真是疯了。
冷峻的冰山犹如那夜的刀片,刺破着宁静的景,多了一些严肃和无,阿拉斯加的冰川在缓缓化,面漂浮着碎冰,泛着淡淡的忧伤。
白名在受到,言惜在尽可能弥补她,不是多久的旅行,他都始终如一陪她一起行去,在夏秋冬,在天荒地老……他想让她兴,阿拉斯加雪橇犬地叫唤着,她在雪地行,言惜站在一旁,看着她甜的笑颜。他从小就发誓成为她的王,亦或是一直背后保护她的骑士,他到了,他让白名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
“言惜,我发现我早已离不开你,你实在太贱,用这如同慢毒/药般的方式控制住我的神,我知,这是你当初的本意,你的很成功,这更加印证你是一个人渣,可这毒/药太过甜,令我对你如痴如醉,即便你笑盈盈走来端给我毒/药,我拒绝不了,忍不住一气吞,言惜,你是个贱人,从未见过如此可恶之人,所以……你又怎能抛弃早已毒的我?我的人生是在你的预行的,我觉得我们真的很像,在世上,在格上。从前,我觉得我们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人,可我们的羁绊远比我想象的要,你确实很惨,比我世惨烈地多,你也确实可恨,比世间恶毒之人变态百倍,你打着的名义束缚我,违背自己德底线,实际上,你本不知你需要什么,你只是固执,像冥顽不固的老,顺着自己执念走去,明知不该,却依然不顾一切,其实,你只是需要一个活去的理由,不是吗?你说过这世界上无人会喜你,除了我。你猜对了,言惜,你又失败又成功,又幸运又倒霉,找到了一个愿意陪你一起疯的人,往后,在你那短暂的生命之,也请你为我,好好活去……可以吗?”
——白名的第三封书
作者有话要说: 分资料借鉴于百度~
完结倒计时,还有七章
最近准备四级,还有一个多月呜呜呜,觉好张
谢每一个阅读到这里的你
一章见。
第114章 泰晤士河岸的求婚
见过最变态的求婚方式吗?
白名有生之年验过一次,那次是她毕生难忘,没有钻戒,没有鲜,而是拿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东西——命。用命来求婚。
我把命给你,嫁给我好不好?
这是言惜当初的态度,这是他的求婚方式——“死亡求婚”,用刀刺着自己,要么对方同意,要么自己血而亡。
现在想来,真是病的不行,也真是可怕到了极致。
今天泰晤士河依旧那样宁静,面倒映着繁华的建筑,作为英国母亲河的它养育着无数人,英国,神秘而古老,又带着别样的时髦。这充满了欧洲古典的城市让白名很是喜,她喜哥特风,喜英风,连同她穿的服饰都是带有英彩的。
灯火通明,面宛若洒落无数金光碎屑,纸醉金迷的城市一如既往喧嚣运转着,白名站在敦塔桥上,她在行走着,远方隐隐可见参差不齐的建筑,凝望圣保罗大教堂,不禁到一丝威严。
“大晚上的,几乎一个人都没有,你拉我到这儿什么?”白名不解,此刻正是半夜,万皆已酣睡,静谧的敦拂过去微凉的风,昏暗灯光映衬二人的脸。
他们还没倒时差,因此全然没有困意,言惜笑而不答,手背抚摸她柔的脸,柔似,的睫垂落。
“,嘛?”白名冷不丁退后一步,只觉得他似乎有重要的事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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