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男神怎么luan咬人 - 分卷阅读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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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

    恰在此时,那个男人看了陆永乐一

    夜晚的房上灯光昏暗,其他人基本都看不清这个男人的动作,但不知怎的,陆永乐就是看清了。

    ——这是……挑衅!

    青年的脑里猛然闪过这个念

    返祖血脉,战意发!

    扬起手,手机再次如弹般打向屋上的“怪”!

    这一切看起来经历了许久,实际上距离陆永乐从厕所来不过短短五秒。而屋上的男人似乎对他会扔手机也早有准备,不不慢地躲了过去,还在隐隐的手机砸落的“咔嚓”声,将手里的孩扔了去。

    陆永乐和小朱赶冲了过去,和几名路人七手八脚地接住了孩。青年意识地拨了一的衣领,果然看到了两个冒着血珠的血

    好消息是,这伤应该不会大血;坏消息是,这真的是血族才会留的痕迹。

    孩母亲抱住孩不断说“谢谢”,陆永乐刚打算提醒她记得去理伤,就有人在后面喊:“他来了……!”

    陆永乐一回,正看到那个男人落在地面上,站直后,直直看向陆永乐。

    他的嘴角沾着一些血,一边邪狞一笑,一边轻轻嘴角。这动作太骇人了,原本和陆永乐站在一起的人们,吓得意识就从青年边挪开了几步。

    大家远离陆永乐的画面,好像逗乐了那个男人,他愉悦地笑起来:“晚上好啊,小血族。”

    他说的是英文,B国地方音。但他现在又是亚裔脸孔,所以他混在华国人当时,一般也不会轻易暴

    陆永乐没回答他。

    “本来我看你在拍节目,不想上打扰你的。”男人继续,“不过你似乎不是很同意我先来个‘开胃甜’,所以……你是迫不及待想成为我的‘正餐’吗?”

    陆永乐眯了眯:“他们正在找你。”

    “‘他们’?你说的是那些没用的‘猎人’们吗?”男人嗤笑一声,“没用的,血族的基因淡化这么多年,血猎也早已销声匿迹。现在的那些所谓‘特殊门’的人,本不知如何狩猎一名血族。”

    他说话的音太重了,所以周围的人就算听到他的话,也听不太懂,简直是不幸的万幸。

    陆永乐:“你正可以让他们实际验一。”

    “小血族,你还真把自己当人类?你不觉得整天被一群人类监控着,有辱你的血脉吗?”男人冷笑,“还有爵也是,他堂堂一名完全血脉的贵族,居然合着特殊门的条例行动,这未免太匪夷所思了,不是吗?才几百年过去,你们就已经被人类驯化到这个地步了吗?!”

    他说着话,抬起脚向陆永乐走去:“不过没关系,驯化就驯化吧,至少这让我在捕获你的时候会少废一力气。亲的小朋友,快跑吧,奔命吧。我喜拼命动的心脏,喜加快动的鲜血!在我捕获你之前,多活一秒吧!”

    随着他的走近,陆永乐渐渐受到了某压力,让他的呼变得逐渐困难。同时这前所未有的压迫,也让他越来越亢奋。

    小朱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看着那个会人血的男人越走越近,小朱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他扯了扯陆永乐,示意他快跑:“乐乐……!”

    “他就是冲着我来的。”陆永乐被小朱抓住的手,盯着男人,吩咐小朱,“打电话给闫钧,让他上过来!”

    小朱一愣,有听不懂什么叫“就是冲着我来的”,还以为是打击报复什么的:“可是……”

    “没有‘可是’。”陆永乐默默一次,上的肌,“……祝我平安吧!”

    话音未落,青年已经如离线的箭一般,朝侧面冲了去!

    小朱一惊:“乐乐!!!”

    男人站在原地,愉悦地笑了一声,然后扫了一留在原地的众人。

    围观群众们再次默默退了好几

    “嗤……”男人冷笑一声,不屑,“这就是人类……废!”

    说罢,男人也转,朝着陆永乐奔逃的方向追了上去。

    人们亲看着他轻如燕地蹦上平房房,如履平地般匆匆向前。直到他消失在夜幕,才有人如梦初醒般,惊:“快报警!!!”

    “报警吗……”有人疑惑,“刚刚看起来像是拍电视哎,而且其一个不是陆永乐嘛,他今天在这里录节目,这难不是他们那个节目的游戏环节?”

    “这不是游戏啊!”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得目瞪呆,觉自己完全难以理解。直到有人提到了陆永乐的节目,他才猛然回神,解释:“那不是节目里安排的人!他真的有问题!”

    先前孩被掳的孩妈妈也抱着孩:“那个人真的是忽然掳走我的孩!还咬了我宝宝一!你们看,我宝宝都被他咬血了!”

    “天哪,他是神经病吗?还是个会飞檐走的神经病?!”群众们七嘴八地说,“赶报警!我记得小镇上就有警亭,快去找警察制服他!“

    ”对对对,他还追着陆永乐跑了,快去找警察保护陆永乐……”

    大家基本“定”了这场事件,终于准备去报警的时候,节目组工作人员一扭,发现小朱已经跑远到旁边,打电话去了。

    小朱拨通的正是闫钧的电话。之前为了以防万一,他留了闫钧的电话号码,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用上了。

    嘟……嘟……

    电话顺利振铃,小朱站在原地,心急如焚。

    ——快接!快接!!!

    唰——!

    陆永乐拿了冲刺的速度,在小镇里狂奔!

    他故意挑了一些昏暗的地方绕,有时还会混一大群游客当。他在小巷里快速脱自己的T恤,反方向一扔,然后在一个昏暗的地方,果断河!

    哗啦——

    青年快速游向对岸。

    他很清楚,对手的速度快于自己,能翻上房巡视四周,有可能嗅觉还十分灵。就算对方骄傲自大地让自己先跑,自己要是一直在地面上跑动,还是很容易被追踪到。所以现在要的就是,不要到光亮去,尽量减少气味留的信息,最重要的是……尽量远离!

    要争取到时间,让闫钧到场!

    陆永乐是这么计划的,却不敢去想自己到底需要撑多少分钟。市里到镇上,早上陆永乐是了近五十分钟,即便是不堵车的,估计也要三十分钟。而,就算闫钧一路拉着警笛冲刺……也不可能在三五分钟到达这个小镇。

    而这个观光小镇,是真的小。照陆永乐的快跑速度,十几分钟足够横穿整个镇。所以青年必须一边跑,一边在脑计算自己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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