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啦,嗤啦”素素把秦御送来的衣服统统撕了个稀烂,霎时间珍珠,亮片,晶钻落了一地。
“不就是坐台,”素素把撕破的衣服丢在地上,一坐在破衣服堆里。反正她现在也没有打算喜谁,去分散分散注意力也很好。
国,加州。
“周医生,心不错啊。”任征好不容易盼到了周医生回国,万分期待,他总算和周医生约好了给秦大少爷手术的事。
周百玉颇有医者风范地微微,:“嗯,好久没有回国,兔都住到我家里去了。”
“呵呵,是吗?”任征觉得自己跟不上周医生的思路了,很想要极力和他搭讪,但这话,什么兔,什么家里?他,完全接不住这个岔啊。
好在周百玉似乎并没有期待他回复什么,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分享好心的听众,周百玉自顾自地:“嗯,虽然带着别人家的胡萝卜,但至少选择了,我的窝。”
任征还是没有听明白,他便一笑而过,把话题引到手术上来,:“韩少爷在等您,您看现在是否方便?”
为了避免被心怀叵测的人发现行迹,任征改了名字,还给秦改了名字,至于秦为什么要改姓韩,这是秦的意思,任征并未多想。
净仔细用刷刷了无数遍的手,周百玉:“好啊,有空,我们现在去吧。”
很快,任征便带着周医生来到了秦的病房。
秦的房间,与其说是病房,不如说是办公室更贴切,普通的病房只有一张桌和一张床,秦这房间不仅大,而且一侧墙成了书架,满满一架的书,从书籍的摆放顺序和书籍
的类目来看,这书架不是个摆设,因为摆设的书架,一般会放着一些名很大的书,什么世界史,什么上五千年,或者宇宙类,还要有一些川端康成之类的小清新。书籍的颜也要讲究呼应,书籍的厚度更是要有序。
而秦的书架上,周百玉淡淡扫去,经济类的书占据了百分八十,其的几大也是一些很实用的工书,这些书,周百玉看过一分,里面的字密密麻麻,无聊的人宁愿去读洗发上的成分表,也不会想要看这些工书。
对于患者,周百玉一向把他们看作上了案板的猪,在他里,手术台的患者,和案板上的猪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四个胳膊,不同的是,屠夫是要把案板上的猪屠宰净,而他要的是把手术台上的患者治疗康复。
想到对方极有可能是个聪明人,周百玉倒是有了一丝好。
“韩..少爷,周医生来了。”任征还没有喊顺,差叫“秦少爷”。
坐在旋转椅上的秦把盖在脸上的书取来,对着周百玉微微一笑。“周医生,这个手术,之前有人过吗?”
周百玉一怔,但他很快答:“过,而且在国了许多次,因为我本人在国停留的时间较少,所以在国过一次。”
“哦。”秦,他对这个手术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见医生一面,也不过是手术前的例行公事,只要主刀医生不是个让他起疑的人,便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看秦无话,周百玉:“也真的凑巧,我在国给一个漂亮的姑娘过这个手术,她是第一个这个手术的国,您是第二个,看您这样帅气,我都要怀疑这个病症是漂亮的人专属了。”他一笑,又:“还有,你得很像我在国认识的一个人。”
说完,他等待对方的反应。
秦一笑,不置可否。也许医生例行舒缓他张的绪,特意聊一聊,只是,他并不觉得张,该理的事他都理好了,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他也好了最坏的打算。
如果对方兴致缺缺,周百玉一般不会再继续说去,大多数时候,是别人追着他说话,不得他多讲几句,但此时,他不介意脸贴冷,只因为,前的这个人让他觉得太熟悉了。
如果不是听说这个人姓韩,而秦御姓秦,他几乎要怀疑这是秦御的双胞胎哥哥或者弟弟。
周百玉笑:“真的,他叫...”
“Jack周!”有人突然在外面喊。
三个人都是一愣,外面的人喊声更近了,“Jack周!”
房门未关,听着这人似乎是朝着三人所在的房间走过来了,显然是知了周医生在这里。
“稍等一。”周百玉刚刚的话没有说完,便走了去。
等周医生忙完,照约定的时间来找任征,此时秦已经好了麻醉。
对于这个手术,周百玉有近乎百分百的把握,颅淤血压迫运动神经元,短时间淤血无法完全清除,如果可以上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或许可以消除淤血,恢复运动机能,但没有几个患者愿意痪十几二十年。好在淤血可以通过人为控制而移位,和专家谈论的结果,是选择让淤血压迫海,这会导致分记忆存储区域受到压迫,患者失去分时记忆的可能较大,但不会失去很多,手术方案是让时记忆的失时间控制在两年之,运气好的话,记忆完全不丧失,也是极有可能的。
秦已经知手术可能导致记忆丧失,两年的记忆,他可以通过任征的帮助来恢复大分的记忆容,只是,有一件是他不能。
任征可以告诉他,他喜着一个叫素素的女孩,但他不能因为别人告诉了他,他就能真的去喜她。而且,这个手术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潜在风险,那就是,他可以通过手术恢复运动机能,但他不举的这个事,咳咳,可能无法改善。
即便他没有了对素素的记忆,凭借着任征的帮助,他重新认知自己对素素的,但秦不确定素素会不会喜自己这个不举的。
想到这,秦自嘲的一笑,他在想什么,没有一个女孩会喜一个不举的男人,即便里说喜,恐怕也发自肺腑地去吧。
“如果我的功能无法恢复,就不必告诉我有关韩素素的事,也不必告诉她我的事。”这是麻醉前,秦对任征的最后一命令。
*
和秦御吵架的第二天素素便每天去夜总会“接客”,一连十数天,她和夜场小一样八上班,凌晨两班。
今天也和往常一样,素素简单打扮了一准备门,她穿了一件大背的银连衣裙,这裙是秦御送她的那一堆衣服里其的一个,因为面料材质特殊,素素只在摆撕了一个小,倒是不影响穿。
几近透明的裙像肤一样贴在素素的上,垂坠的面料薄到了极致,发丝一般的银线上坠着泪珠一般的碎钻,素素每走一步,便好似大天使降临人间一样闪着亮瞎人的圣光。
秦御虽然扣上说着让素素去夜总会接客,但说完就后悔了,如果素素不主动提起,他绝不会再叫她去。奈何素素并没有借坡驴的意思,她宁愿每天准时准的去夜总会,也不肯向秦御低一低。
小黎夜总会,晚上八。
素素刚从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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