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鸣与浮萍之梦(人外双洁/虫攻人受/高Hkou味较重) - 第三十三章 孤鸟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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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已又请了两天假。

    看着前恢复成人形、毫无破绽的家伙,杨雍连叹气都不到,腰酸背痛,差以为自己要死在家里。不止是床榻,窗台、浴室、沙发……到都是愉的地,最疯狂的时候,他整个人攀在对方上,两条勾得很,害怕在走动被颠去。但阿重的手臂有力,把他托得稳稳当当,一边放慢步履,一边发狠地,将他得昏转向。

    真是要命了。

    好不容易熬过对方的发期,杨雍浑松懈,不乐意起来,一日三餐都让对方照顾。不过阿重很自信,表示他的已经有了些“变化”,这是通过层接等潜移默化而来的,虽说无法让他变成虫的同族,但各方面素质都有所提

    杨雍冷笑——再厉害,还不是便宜了这个满脑的家伙?

    周三,他终于能够正常起去上班,在家吃了很烂的粥,路上遇见几个骑电动车的女人,阿重忽然来了想法:“买辆车吧?我去学,就不用走路了。”

    “行啊。”杨雍尊重他的好。

    午休途发生了件事,办公室的人几乎都去看闹,杨雍听了只言片语,大概是这栋楼某层不起的角落藏了个蜂巢,占据了很大地方,这次被偶然发现,没多久消防就派人来理。

    “还好……要是在人多的地方,危险呢。”

    另一个同事反驳:“人多的话,这些虫怎么敢聚起来?”

    好几个声音应和了:“对,对,真是幸运。”

    大约半个小时,蜂巢被整个剥除,比人的脑袋还大不少,凑过去亲看了的人都啧啧称奇。也有可怜蜂群无可去的,但这里是人的城市,人烟稠密的大楼,外面还有许多地方让它们居住。

    杨雍也在路旁见过遭到遗弃的鸟巢,岌岌可危垂在枝间,枯黄的秋风扫过来,它便不受控制摇晃。它看起来很孤单,毕竟曾经有好些鸟儿生活过,闹闹的,现在只剩刺的、不规则的巢。因为不合适了,鸟儿自有家园,所以把它抛在脑后。可怜吗?无家可归才可怜,孤雁张着嘴叫嚷,里无的浮萍装作清,实际上谁不想要一个安稳的、无条件包容自己的落足

    人也是如此。

    临班,杨雍被叫住,需要他差一趟,一个人。很快答应来,之后阿重得知了,倒是皱着脸,盯了他的睛:“我能去吗?”

    杨雍思忖片刻:“能,自己的钱就好。”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耳朵可疑地红了一,“还有不耽误我工作。”

    这兴了,阿重他的手指:“保证不耽误。”

    发前收拾了两个行李箱,七八糟的一堆,阿重觉得都用得上,习惯了,杨雍不在这小问题上和他闹。早上九多,车在等,他想拎其一个箱,可对方不让,只好傻乎乎空着两手去。

    午到达另一个城市,住门前池养锦鲤的旅馆,小雨,漾一圈圈轻薄的涟漪,莫名就有了不是为公事,而是休闲旅行的错觉。房门是刷卡的,阿重颇兴趣,来来回回玩了好几次。杨雍觉得尴尬,偷偷瞧四周,却不阻止,暗暗为这一稚气开心,教他该把卡放在哪个位置。

    好像越活越往岁数小了活,心来几百只鸽,整天扑腾翅膀。

    很晚都没睡,一直在整理资料,虽说不必费多少,但张,知的暗示——往日杨雍不在意往上走的可能,可这回打心底想要,有冲动努力一把。阿重不敢打扰,默默地帮忙,这段时间他也学了很多东西。

    当杨雍准备妥当去和客谈,阿重就在陌生的城区闲逛,看这边的店怎么经营,打听一些有趣的地,回来时手上多几盒打包好的心,尽是本地特。“枣泥馅的。”杨雍尝了一,不算很甜,嘴角微微扬起。

    阿重打量他的面:“谈成了?”

    “当然。”

    说这话的时候,他颇有些年轻意气,很新鲜的模样,叫阿重看神了,心里一阵酥麻。

    夜晚的房间是秘密场所,窗帘很厚,因此把灯光打开,照得赤好似涂了一层薄薄的油,不腻人,反而有诱惑的意味。可惜不能到最后,阿重,低,决心用充分灵巧的验面前的男人。不仅是他,杨雍也兴奋起来,还未来得及脱微微,款式和对方穿的很相似,都说不可随便展也是仅限于亲密的人才能受的

    真是秋夜胜宵,收获亲自调教来的丰,无论是接吻,或者抚摸,每个反应都可地抵在心坎上。阿重不知如何形容绪,只能一次次在能够使对方愉悦的痕迹,如蜂采浅浅连不去。

    事后两人都懒漫了许久,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相携门,阿重寻到了一,许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人唱歌弹奏,气氛极好。周遭也有小店卖酒,小饼烤得酥脆,一不小心就沾了满手碎屑,甜滋滋的。

    正碰见一个女孩上台,妆,令人看不穿她年龄和来历。黑金参差的发,一条,膝盖破了,吊带是同样的蓝,写着一串歪扭的英文字母,夸张得不像话。可她唱得好听,嘴开开合合,攫取了那些字词里充沛的,再一一吐,观众们可真是目眩神迷。但女孩崇拜着一个男人,把麦克风一扔,台,是对方手里抢过一着的烟,了,兴地眯起来。

    男人梳了小辫,邪气,像只蓝孔雀,完全不搭理女孩的示好。他唱起歌来,气质也招摇,轻易引人目光,杨雍不太习惯这风格,小啜着阿重递给他的饮料。

    不过这地方确实有趣,他喜,目光又停在墙边挂着的画上,彩艳丽,需要足够想象才能看里面是什么烂漫景象。

    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消遣,随着夜,氛围更加放松,杨雍上了趟洗手间,回来便听见有些昂的男嗓音:“……请你喝的……”他抬起,原来是那只蓝孔雀,支着手,腕上的细银链一颤一颤。

    当然,被搭讪的对象不是杨雍,而是一脸迷惑的阿重:“我不认识你。”

    杨雍没有上前,等阿重冷淡地拒绝,将那男人没趣了自己选择离开,他才抿着坐回原来的位置。阿重似乎察觉他心不妙,凑过去,一五一十重复了刚才发生的事。杨雍心里堵着的那气慢慢散了,又觉得不好意思,默默往对方那边挪了挪

    稍后登台的人都不怎样,谁都没兴致了,脆搭车回旅馆。公里人不多,前排坐了穿红裙的老太太,脸洋溢着快,低声给家人打电话:“在路上啦,快到啦,大家都得很好!”

    她的座位旁摆着一个帆布手提袋,胀鼓鼓的,隐隐“老年舞蹈团”的字样,看来是刚参加完一场比赛,她很得意。那不知何时换成她老伴,于是语气不一样了,更温和:“小心,当然小心,就快到家了,你要来接我啊?”

    杨雍微微发起了呆——老太太在靠近枫林的一站了,红叶层层遮掩了她的背影,或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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