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明浑发抖,他的理智告诉自己应该离开这里,再也不要接近这个地方;但事实上,他却无法挪动自己的一步。
他无法控制自己对对方的渴望,视线贪婪的追随台上少年,看他在灯光泛着光的发丝,微垂的睫,弧度漂亮的,和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
对方了,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表神态。
他已经太久没看到尹希,他曾经的学生,前女友的弟弟。
过往的场景像恶梦一样浮现,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温和而虚伪:
“小希,你的手指,关节柔,一定很适合弹乐。”
“过来,坐这里,我教你。……小希,再过来一,我才好调整你的指法。”
然后,他听到前女友带笑的声音:“晓明,你对小希真好,我都快要嫉妒了。”
不,他才不是对小希好。他只是想靠近对方,每当碰到对方白皙的肤,温凉的,就让他浑通电般的战栗。
晓明曾过一个女朋友,仅此一次。他接受女孩的告白,并且认真的试着对方,但结果却一塌糊涂。后悔和歉疚将他击垮,他在接来的时光,再也没有过这事。
他想改变自己,却什么都无法改变,只能绝望而小心翼翼的生活,将不堪的自己藏在影。
辈说同恋是病,得治。他已经努力试着治好自己,了数千个数不清的日。但怎么办,无论再怎么努力,就是治不好啊。
晓明小时曾天真的相信老师的话,以为只要认真,就能得到一切,比方说成绩、工作,和父母的喜。如果没有,一定是因为自己不够认真。
可是这个世界不是如此,太多东西像地震或火山,不是一个人能够改变的事。
就像他无论再怎么遮掩,终究是个变态,喜男孩的变态。
即使他瞒过所有人,也瞒不过自己。
晓明揪大衣领,到呼困难。他想要把自己缩成一团,躲到影,最好自己完全消失。但他现在甚至连缩成一团都不到,四周的人鼓噪呼,他只能在人群随波逐,被推到哪里,就到哪里,像他30年来的人生一样。
而此时,台上的少年开始唱歌,张开他漂亮的嘴,发纯净明亮的歌声。
在这场合,一般开场应该会说些增气氛的话,或者先来一首旖旎的曲。但少年自从走上台,没有一句话,只是唱歌。
而且,他唱的是一首英文老歌,和今天的场合,似乎一都不搭。
混的晓明,听不清这首歌的歌词。但他可以受到,唱歌的人面容冷淡,声音却饱。
就像尹希本人。
尹希总是表冷淡,看起来有凶。说的话不但少,还一也不好听。可是,他的却比谁都烈。一旦喜一个人,就会拚了命对另一个人好,到让对方难以自的地步。
反之,讨厌一个人,也会让对方痛苦不堪。
台上的歌声依然持续,先是明朗,转而绝望,再来是渴求,烈的渴求。
这是一首歌,和许多常听到的歌一样,诉说求而不得的。但在尹希的歌声,这首歌所要诉说的,比起温明亮的“”,不如说是炙、污浊、几近本能的烈渴望。
随着音调越来越,每一次的重音,都让晓明的心脏跟着重重一落。
晓明多么希望,对方渴求的是他。
但他心里也清楚,这终归只是希望,是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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