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侧写 - 分卷阅读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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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局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人的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放着牌:整修,行人勿。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的光线,光线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间停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是他推测的地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乖乖,把门儿开开,快儿开开,我要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间发现只红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键的那,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便停了,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红粉底等,从颜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才明白,然后神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来后庄笙便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很不舒服的觉。他的视线从天板到墙,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画扫过,忽而一顿,脑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变得僵起来。

    从穹到四,大分地方有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的面,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某一张脸尤其突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这是——人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的恶心,脸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画。

    短信发送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 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 半天没动一。手机那的人也没有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数字“5”键,然后击发送。

    完这一切的庄笙,有些发,四肢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救人, 显然另有义。

    一片静谧,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 神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瞳孔猛地缩了一

    “你是谁?”

    那人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 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然后声音镇定地说:“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经济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有成竹之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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