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 分卷阅读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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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黑邃无比,甚至带着一的味,让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沉没在他的

    可但凡有脑的成年人都该知,这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从心底不知名泛起一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

    “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认真吃饭,很少开,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人或客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书就能被猜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都要被来。

    唐浩初也知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吃甜,所以那份甜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勺挖了一块,然后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去。

    他们五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促了一句,并:“甜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空气不够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得上它昂的价格,还专门引了从国外新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祖上是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手段也很,人脉颇广,但凡联国里有脸的人他都知,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他们了,顿时有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权重,还手掌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老板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来,却听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提得更,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侣座,服务员便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嚏也要张一番。都说可怜天父母心,以大帅的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事了呢?”凶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跟女孩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什么异样,跟傅程言,便继续跟儿:“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了你最喜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始终没有上车。胡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漂亮又可,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就算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小孩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州人,顺兴商会的总也在州,他会现在北州的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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