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 - 分卷阅读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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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足十的恶心人的意思了——被他拿来作为献礼的不是其他,正是在吐蕃赞普唃厮啰清野的战略,故意舍弃的那数座吐蕃城池,以及年前被他亲自俘获的宋臣王钦若。

    事发展至此,李元昊不可能不清楚,手里这个叫王钦若的筹码非但不能让他有跟宋廷谈判的分量,除了激怒那个脾气乎乎的宋主,和一文臣外,换取不来任何好

    他能那般顺利掳走对方,保不准也是那个险狡诈的陆辞当初蓄意为之。

    既然现在有心同宋廷修好,再留这么个人在手上,就既费粮,又显麻烦了。

    就如他手底那拿得轻松,却犹如肋一般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吐蕃城池一样,除了要浪费兵力去守、又提供不了任何收益外,也就剩个名好听。

    还不如全推到大宋那去,看宋廷如何应对。

    要是大宋贪婪,真要收这份大礼,那有心收复失土的唃厮啰断然忍不气,势必要与宋人撕毁盟约,兵戈相向;若是大宋窝,送到嘴边的都不敢吃,选择将城池归还于唃厮啰,心里也难免梗上一刺,不上不

    只要宋人与吐蕃人不复现在的亲密好,他便有息功夫,专心防备虎视眈眈的大辽。

    经朱说这么一提醒,滕宗谅又想起了昨天才让人护送回京、比从前要圆了一大圈,连脖颈上的瘤都被给淹了大半的王钦若,不由摇了摇

    ……人在敌营,也不知他是怎么吃这么胖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告

    宋朝的官员任命书,叫作“告”。据授官形式的不同,宋朝告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制授告,通常由皇帝授命、翰林学士制词,用于对执政大臣的任命;一是敕授告,由书舍人草拟敕命、宰相机构直接除授,一般用于对级官员的任命;一是奏授告,由吏注拟、尚书省钞上奏,以御画奏钞授官,用于对层官员的程序的转官。

    2.任命

    宋代人事任命程序

    在上的“侍”与“书令”签名,都填上“阙”字;作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魏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蒋芾二人,则代表相权在告上签字(第一、二个签名),表明发布这次敕命的机构是宰相(而不是皇室)。依照宋制,尽所有的诏敕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发,但必须经宰相副署,由宰相机构发布,才能成为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用宋人的话来说,“凡制敕所,必自宰相”;“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

    理论上皇帝可以绕过宰相,直接诏给某人封官,即“御笔”“手诏”,但这类手诏往往会受到臣抵制,甚至被宰相扣留来,不予颁行。

    上的第三个签名“权给事陈岩肖”,是这次敕命的审人。宋朝的给事拥有封驳敕书的法定权力,如果陈岩肖认为朝廷对司伋的任命极不合适,他完全可以拒绝在敕书上签字,封还敕书。

    四个签名“书舍人王曮”,则是任命司伋的敕书宣行人。依宋朝制,书舍人如果不同意此次任命,也有权拒绝宣行;而如果书舍人不宣行,敕书便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任命司伋的敕书是南宋乾二年(1166)八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在完成了审、宣行的程序后,于“八月三十日午时”送达负责执行的尚书省。第五个签名“都事时宗傅”就是接收这份敕书的尚书省行政助理,然后他将敕书送到上司“左司员外郎史正志”,史正志也留了签名,即告上的第六个签名。

    为副宰相的魏杞与蒋芾此时又代表宰相机构,再次在敕书上书衔署名——第七与第八个签名。

    宰相机构代表签字后,这份对司伋的任命敕书又发到吏。由于当时吏尚书与吏侍郎均阙员,便由“礼侍郎权吏尚书周执羔”与“权工侍郎兼权吏侍郎”(此名字辨识不清)签字(第九与第十个签名)。

    至此,任命司伋的敕书走完了全的政治程序,正式生效,可以送“官告院”制作告了。——但是,且慢。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反对对司伋的任命,有没有合法的途径阻止司伋走上任?有。通过台谏官追缴敕书。

    宋朝的告一般以绫锦书写,盛以锦,由官告院制作。上面的最后几个签名:“主事杨安泽”“权员外郎李彦颖”“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陈士”,都是制作这份告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院”,其实就是官告院。

    3.制作时间

    制作来的时间为“乾二年八月三十日”,距书舍人起草任命状之时,不过两三天。可以看来,尽宋政府对一位官员的任命需要走非常繁复的程序,但工作效率看来并不算低,三天来,便将全程序走完了。当然,这一判断只针对这份样本而言,并非全称判断。

    4. 共用告

    是吕祖谦与黄洽共用的任命状,当时两人同在秘书省任职,同时获得升迁。南宋惯例,对层官员的任命,可以若人共用一份告

    5. 宣麻:(因为没找到御史大夫也需宣麻,就给陆辞过了这一步骤)

    宋代礼制,凡重大的人事任免,如“每命亲王、宰臣、使相、枢密使、西京留守、节度使”,由翰林学士起草制书,然后还有一隆重的礼仪,叫作“宣麻”。宣麻即宣读制书,“翰林规制,自妃后、皇太、亲王、公主、宰相、枢密、节度使并降制,用白麻纸书”,因此宋人常常以“白麻”指称制书。由书舍人起草的外制诰命,则通常用黄麻纸书写,所以宋人也常以“黄麻”指代外制诰命。

    宣麻的过程大致如右:翰林学士据词制词完毕,呈御画,缮抄在白麻卷上,放,由侍送至宣麻的地文德殿,给閤门使。与此同时,御史台也召集文武百武至文德殿“听麻”。宣麻仪式开始,众官“俟文德殿立班, 门使引制案置于,宣付书、门,宰相跪受,复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制位唱名讫,奉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也就是说,在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仪典上,宰相要代表政府跪受制书,其他官员则“拜舞,然后退”

    非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宰相、枢密使均不用前往听麻,只需值的参知政事(副宰相)一员押麻而已。听麻完毕,百官也不行拜礼。

    宣麻之后,如果台谏官对于该次人事任命没有什么异议,制书或诰命便可送敕、门,如果门省的给事没有封驳,则制作告的技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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