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我,相ai相杀! - 分卷阅读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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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是贵客,只怕说多了会坏了大人的兴致......”

    宋承:“哦?这话怎讲?”

    慕秋不想过多谈论蒋毅,只想把话题引开,说:“大人可想听曲儿?慕秋为两位大人弹奏一曲可好?”

    宋承却不依不饶,问:“诶,莫要把话岔开,你且说来听听,那人到底怎么回事?”

    慕秋一边帮秦渊继续捶着肩,一边:“慕秋只怕污了两位大人的耳,大人就不要再难为慕秋了吧......”

    宋承看了秦渊,继续说:“保证不治你得罪,你尽说便是了。”

    慕秋得了宋承允诺,这才缓缓说:“大人有所不知,在我们这潇湘馆里,什么样的倌伺候什么样的贵人,是颇有讲究的。比如,像两位大人这样的贵人,慕秋自然不敢怠慢,但那些伺候鄙之人的倌,自然没有资格伺候两位大人。”

    “不过刚才那位说来也有趣,他呀,好几礼拜都没人光顾了,就连巷的伙夫、屠夫都嫌弃他不够滋味,凤姬妈妈看他可怜,这才让他在我房里打打手,些端茶送的事,赚些辛苦钱,还望两位大人见谅,不要觉得他有伤大雅才好......”

    宋承很快明白了慕秋的意思,言之意,人有三六九等,这院里的小倌也跟着被分了层级:慕秋是潇湘馆的牌,自然是伺候上等贵客的,那些达官贵人、挥金如土的客人,都是他的座上宾;而那些手并不宽裕,又想来寻的普通百姓、市井小民,自然又有另一批小倌来伺候着,价格也自然便宜许多。

    而听慕秋的意思,恐怕刚才来的那个小倌算是混的最差的一类,连鄙之人都不愿钱买他了。

    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谁来这里不是为了宵一夜?人们都是想来图个痛快,谁想要来钱添堵呢?

    小倌里最上乘的姿就是慕秋这样的,年轻,漂亮,又有,懂得如何讨人心,最好还能让人附庸风雅一番,个诗作个对,令人觉得清雅脱俗。不过想买慕秋一夜可是价格昂贵的很,不是所有人都付得起,那么退而求其次,找个腰肢柔的,听话懂事的也不错。

    但最糟糕的一类,恐怕就要数蒋毅这一类小倌了,对方看上去年纪偏大,已经不太适合再这一行,一来他的已经有了成年男征,失去了年轻男孩,二来这个人的打扮实在庸俗不堪,令人不敢恭维,稍稍有些品味的嫖客,恐怕都不会想要浪费钱在他的上。

    看看蒋毅,再看看慕秋,简直是一个如残羹,一个如玉,不可同日而语。

    慕秋一番话分明明朝暗讽了蒋毅一番,到了末了却又把自己讲的十分慈悲,好似自己在接济蒋毅一般,允许他在自己的房手,足可见这小小的潇湘馆,也是等级分明,竞争十分残酷。

    宋承有蒋毅,但却也没有再多了,毕竟慕秋才是他大价钱买来作陪的人,听完蒋毅的故事后也就笑笑,一笔而过。

    秦渊却令慕秋停手,示意他不必再伺候自己,自斟自酌了起来。

    慕秋见秦渊不愿再让他近,便识趣的退,到宋承的边伺候着酒

    宋承此时左手搂着慕秋,右手搂着方才献舞的男孩,左拥右抱好不惬意,再看秦渊对一屋的可人儿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之意,只顾自己喝酒,打趣:“秦兄,这一屋人你都不稀罕,不会是当真看上方才那个便宜货了吧?”

    慕秋一愣,偷偷看向秦渊,打量着对方的神

    秦渊的面忽然变得极冷,饮尽了杯酒后,音低沉的说:“就凭他?他算什么东西。”

    慕秋暗自一笑,心松了气,不动声的继续向宋承劝酒。

    宋承:“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那便宜货叫什么名字呢?”

    给宋承献舞的小倌名叫樊华,此时答:“他叫倾城。”

    慕秋暗暗瞪了樊华一,带着警告的意味。

    宋承不屑的笑了声,“倾城......哈,还真是大言不惭,他那副鬼样若是叫倾城,那我们慕秋岂不是云上的仙了?哈哈哈哈哈......”

    两日后。

    蒋毅正在潇湘馆后院里洗碗,冻得双手通红,凤姬突然冲了后院,人未到声先到:“倾城啊,你快到前面去!前两天那位京城来的贵客又来慕秋了,你去房里小心帮忙伺候着,切记别把人怠慢了!不然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蒋毅愣了愣,没想到秦渊竟然这么快竟又回来了,莫不是认了他不成?

    他手的碗一,险些打了,但很快又想到,秦渊这次分明是了慕秋,必然是冲着这位年轻的魁来的,想来是慕秋十分合他心意,自己方才也太自作多了些。

    权衡了一,蒋毅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再冒然现在秦渊面前为妙,说:“妈妈,我还有许多碗没洗,洗完碗还需洗衣服,柴也没劈,还没挑,实在忙不过来,慕秋房......就让别人来伺候吧。”

    “停停停!你给我立刻起来!你脑被门挤了是不是?分得清楚轻重不?你帮着慕秋伺候好了,拿的赏钱不比你在这劈柴洗碗的多!?”

    蒋毅摇,继续洗碗,“这钱我不赚了,妈妈你差使别人吧。”

    凤姬怒目圆睁,“我还使唤不动了你是不是?你不是要养你弟弟吗?你这次要是不去,我让你碗都没得洗!”

    蒋毅叹了气,也不知凤姬为何这一次这么执着要他去慕秋房里打杂,只得在放了碗,他在自己手,说:“好,我去。”

    蒋毅刚走去两步,凤姬又在后喊:“等等!把你那破衣服换了,别去贵人面前丢人现!”

    蒋毅低看了看自己上的布衣衫,这是他平时不见客人时候惯有的装扮,这衣服看上去十分老旧,已经洗的发白,确实不太观,可他平时赚的钱都省来供养苏泯了,苏泯最近念了私塾,笔墨纸砚又是一大笔开销,他自然不会浪费钱在自己的衣服上。

    他到没觉得这有什么,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但凤姬却看不去了,显然觉得自己这么去见客人,实在有碍观瞻,会影响了潇湘馆的门面,只能答:“好。”

    蒋毅一路回到自己的房间,从衣柜了两日前自己穿的那件秋香衫。

    他其实并不喜这般明艳的颜,更不喜穿的如此暴,可是他现在已经没有了挑选的资格,如今他还勉能够接待的客人,早已经不是找他来诗作对的了,对于这些人,视觉官上的刺激才更能够引起他们的望。

    蒋毅想起了上一次秦渊见到自己的形,轻轻摸了摸自己手腕上对方握过的地方,似是觉得脸上有

    他还记得小时候,年幼的秦渊眨着一双稚睛,对他说过“大后我要娶筠哥哥为妻”这话......

    那时候他与秦渊两小无猜,秦渊比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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