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全能挂bi - 分卷阅读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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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贵族都送隶活去了。

    既然这么歧视低微的人,那就让他们也切会一把平民都能对自己呼来喝去的觉吧,必定是印象刻永生难忘,说不定还能升华一思想德层面呢。

    战结束后一个月,三位统治者不约而同地宣布退位,过他们悠闲的养老日去了,而年轻的乔纳,却在方宜臻的推波助澜,成为了新生的、唯一的王。

    方宜臻从认识乔纳,有了刻了解之后就一直在盘算着这一日。

    乔纳虽然年纪不大阅历不够,但格温大方不失稳重自持,对自己的臣民和附属也都尽心尽力,而且某次攀谈,他也曾无意间对人类和兽族能和谐共的向往,三观和人品都非常正,是方宜臻认为的最合适坐上王位的人。至于在政务问题上,还有三位统治者能够引导他往正确的路上走,方宜臻并不担心。

    如此在城待了三个多月,一切慢慢步上正轨。主城合并,兽族拥有了自由的权力,不再受到歧视排挤,在这片满目疮痍的大陆上,终于现了一缕希望之光。

    确认了不再需要自己后,方宜臻没有跟乔纳告别,而是趁夜悄悄地离开了主城。

    他与陈墨并肩而行,陈墨突然问他:“不需要跟金和灰机说一声吗?”

    “不用了,他们还是喜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的,而且他们守着,会更安心吧。”

    陈:“很好。”

    方宜臻哈哈一笑:“好什么,没人让你碍了?”

    “以后不用开屏蔽了。”

    方宜臻反应了一,然后:“……!”

    满脑就知这样那样的禽兽!果然变成人形也拯救不了!

    “我们之后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

    “这片大陆这么大,我们有得走了。”

    “没关系。我们还有很久。”

    很久……一辈那么久。

    乔纳站在,静静地看着那的两个黑,微垂,掩去那若有似无的失落神伤。片刻后,他看向一丝天光的天际。

    黎明终将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  嗷这个世界写的有,自己都不满意_(:зゝ∠)_ 完结后再试着修一修吧qwq

    个世界:娱乐圈,伪兄弟,心受_(:зゝ∠)_

    不行我现在真的上渣受设定了,迷得不可自啊(?′?`?)

    ☆、第64章 五一

    异世大陆人类的寿命很,不遇意外,活个两百年不成问题。所以回到个人空间之后,方宜臻有恍如隔世的错觉。

    他看了系统,墨的标志是只喵爪,现在已经灰掉了,大概如他所说,回归本源了吧。他神地想了一会儿,很快,系统给这个世界的评星,四星,也就是说他还得继续选择困难模式,直到刷满五星。

    他收拾好绪,一个世界。

    一睁,柔亮天光从落地窗外投来,洋洋地洒在米白的羊地毯上,空气漂浮着四游弋的浮尘清晰可见。他抬手,想挡光,横亘在前的手肌理细腻肤质白皙,青纵横盘踞在,而五指则是匀称细,指甲圆饱满泛着微微的粉。

    方宜臻适应了光线后打算起床,刚一坐起,就僵了僵。

    |好像有黏黏腻腻冷冷的觉。

    ……梦了啊?

    他认命地脱,穿上拖鞋,浴室洗去了。

    浴室的装修十分豪华,方宜臻一去就被各的金光闪闪晃,目光移到大的落地镜上时,微微愣住了。

    镜倒映型修匀称,宽大的纯黑的睡衣罩在上,显得人有些过于苍白清瘦。衣服摆遮到大,完全两条骨匀停的,随意的站姿更使得他有半遮半掩的惑人意味。方宜臻走近一步,端详起原的脸庞。

    睡得有些的黑碎发是一张致地过分的脸,细薄的嘴艳红如丹寇,眉形秀,鸦羽般细密是一双波潋滟的桃角微挑,极尽风,此时因刚从睡梦清醒,眸略显惫怠,却有无形的慵懒与颓靡风

    方宜臻愣了一会儿,想着这样的风面相……有不太妙的觉啊。

    他一边洗一边接收世界梗概,了解了之后叹一气,相由心生还是有一定的理的。

    原名叫沈云逸,二十岁,在A市某艺术学院就读,是娱乐界擘沈家的二少爷,着金汤匙生的他打小以来没受过任何委屈挫折,沈家人对他的纵容近乎毫无底线。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沈云逸养成了孤僻乖张的脾,是个气质郁颓废到令人生不的家伙——即使他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面孔。

    看起来,沈云逸就是一个典型的堕落弟的形象,然而当掀开那层华丽璀璨外表,掩藏于的却是隐蔽到近乎无人知晓的真相。

    沈云逸并非沈家夫妇的亲生儿,而是沈太太何雷芳从一落魄人家买来的。

    当年何雷芳怀期间,沈家遭遇数次大大小小的动,虽未及本,却也惊险无比,而当她即将临产之际,时年五岁的沈明修却遇上了绑架,险些丧命。一连串的事故令她心惊不已,拖着大腹便便的去了寺庙祈求阖家平安,后得到所谓的“得僧”的指,直言她腹胎与沈家气运相冲,如若养在边,必定是不死不休。

    本来就相信这些神神的理论的何雷芳回想起怀之后发生的林林总总,当就信了八|九分,打定主意后那僧人告诉她这件事越少人知越好,等孩到成年,戾气磨没了,再接回家。于是她也不敢告诉先生,在医院生了孩后就偷偷通过关系,将孩送去了国外养着,随后又在黑市买了个被遗弃的婴儿,足了这场狸猫换太的戏码。

    那个被买来的婴儿,就是沈云逸了。

    何雷芳的确藏得很好,二十年来,全家人都被她蒙在鼓里,毫无所察,而沈云逸不知为何,五官有三四分与沈家夫妇相似,所以没有任何人想过他不是沈家人这可能。

    何雷芳一直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将沈云逸带回家,他恐怕早就死了,哪能好好地到现在,所以即使朝夕相二十年,也对他没有多少。她自认为这样富贵无忧的日就是给沈云逸最大的恩赐了,哪儿还会去教这个不知哪里来的野孩人的理和三观的树立?而且因为脾顽劣乖张,相貌又有异乎寻常的邪,故而他父亲沈正轩和哥哥沈明修都跟他不太亲近,在这的环境,沈云逸无可避免地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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