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天街 -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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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城天街 by 非天夜翔

    【文案】

    北城天街,基的世界

    容标签:天作之和 都市

    搜索关键字:主角: ┃ 角: ┃ 其它:

    【正文】

    【前调·晨风飞扬】

    1、楔

    我从今年年初起就辞职回了重庆,打算调整一段时间,看看书,玩玩游戏,奢侈地过放松生活。而辞职就像失恋一样,都要告别过去,开始新的或颓废或积极的人生,递辞呈后终于松了气,打包行李,准备回到这个生活了多年,承载着我许多快乐记忆的城市。

    之所以选择山城重庆,原因在于它是我念书,成并结识到许多铁哥们的地方。在重庆,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车门随时会因为突如其来的陡坡而化作脱的野狗直飞去,爬坡时又会变成一蹦一蹦的青蛙,痛苦万状地□夹着驹在三十度或者四十五度的仰角陡坡上艰难大唱“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

    40摄氏度的温里不少男人光着膀在路边的火锅店里拼酒划拳,这是一个朝气蓬,民风火爆并且充满离奇景观的都市,但它又不同于许多地域津津乐的“彪悍”,有时候甚至得可怕,或许有一个词可以形容重庆——江湖。这是一个偌大的江湖,从起居饮到衣住行,都充满了江湖气息。

    大学时期我和男友曾经因为怕暴取向而搬各自的宿舍,在论坛上发消息和不少GAY合租过。合租这事很神奇,就像室友一般,吃喝拉撒都在一个两室两厅的居室里,早上各自穿着来晃去,喝占洗手间,晚上各自或□或争吵,男生又都大大咧咧的,几乎没有多少隐私可言。

    但凡合租时间超过一年的,在分扬镳后,有一分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就像住在同一屋檐的家人一般,虽不一定时时联系,却总能在问候时有聊不完的话题。朋友又有朋友,朋友的朋友又有他们的朋友,有人喜一夜,有人喜混圈,有人则洁自好……俨然是一个秘密的小社会,有1有0,有当苹果店的,有卖邮票跑银行的,有在新华社的,三教九,兼容并包。外表看上去大分都正常,只是大家都是GAY。

    就像哈利波特里的对角巷又或者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有时候我们表面看到的,和实际的在完全是两个样。有像一个小小的社会——大社会里着的某个有着共同特征的小圈

    住的小区是当家找的,当他听到要回故乡,便兴致地先回来租一个小区里的单位。据他说这里也住了不少GAY,两个男人牵着狗散步,一就能看来,隔还有独居的小零。

    当家提前回来应聘上班,朝八晚六,早上睁开就不见人了。而换城市的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包裹陆陆续续来,许多东西都需要重新添置,于是就剩我这个无所事事的待业青年每天吃力地与快递小哥一起蚂蚁搬家,把公司送来的家当扛电梯,大分还是我们在原来的城市打包邮寄的玩意,五月份搬家滋味绝不好受,要汗浃背地挤货梯。这个时候重庆人的就显示来了——几乎每个路过的人都会帮我抗着楼的防盗门,住一层楼的还会帮我一起玩会搬运工的推箱游戏。连送餐去别家的KFC小哥都会把快餐放在箱上,陪我一起又推又拱,把纸箱们送家里。

    林泽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起初我没有看他是个GAY,说实话我一直在好奇那些什么腐女雷达,GAY雷达是怎么探测来的,为什么当家一就能看别人是GAY,我就总是对路人很麻木呢?

    林泽住我家对面楼,看到我汗浃背地和快递小哥在推一个大箱,于是从园另外一过来,帮我们着门,说:“你们新搬来的?”

    “对。”我十分狼狈,林泽帮我们把箱电梯里,又推回家,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来以后我想了想,这天晚上当家的班后,吃饭时我说对面有个人,可能也是GAY,平时可以找他们一起玩。当家的哦了一声,经过我的详细描述后,他想起来了什么,说:“这人有男朋友,养了一条阿拉斯加,刚搬回来的时候见过,我还和他男朋友聊了很久,是很不错的人,说好周末一起去打羽球的。”

    我瞬间就震惊了,脑海里已经给林泽和他男朋友以及阿拉斯加翻来覆去地构思了许多个两人一狗的人故事,但没过多久,晚饭后关于林泽的故事,就被另一个朋友的失恋问题挤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次见到林泽,是傍晚楼打太极拳,我早上起不来,只能挑黄昏时装模作样地在偏僻的草坪上练几招,这次林泽带着他的阿拉斯加来遛了,问我说:“你这个太极拳怎么和别的不一样?”

    “很偏的派。”我告诉他:“确实和现在行的杨氏,陈氏都不太一样。”

    林泽牵着他的阿拉斯加在一旁看,打完以后他又问我:“你男朋友说话有趣的。”

    我一听就知他也和当家聊过了,于是便和林泽八卦起来,说了几句他的狗,正想问他有没有什么好故事告诉我,林泽就说:“我是记者,你有什么料可以爆么?”

    我被他一句话堵得泪满面,无语问苍天,提议去吃冰淇淋吧,于是林泽把阿拉斯加系在栏杆上,跟我去买冰淇淋吃。

    那天起我经常在楼碰见遛狗的林泽,他看到我的时候就会把阿拉斯加拴在栏杆上,过来跟我一起打太极。林泽非常非常的聪明,不到五六天就全学会了,动作还打得有模有样。但他班时间不太规律,偶尔还要加班,碰上我的时候就会打打拳,见不到我的时候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于是我们隔三差五地在楼懒人的运动,再去便利店买个冰淇淋吃,顺便给傻乎乎蹲了半天的阿拉斯加买。闲聊多了自然就熟络了,况且有的人天生很快就很熟,有的人认识一辈也不容易熟。林泽的兴趣圈和我奇的吻合,有将近70%的契合度,他某天终于问了一直疑惑的话题:“你到底是什么的。”

    我说:“我是作家。”继而意识到这个词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上改说:“我是小写手。”

    “你也不像写手。”林泽又怀疑地说。

    我只得让步,说:“好吧,我是兼职写手,或者说写手是正职,之前领薪的工作才是兼职。”

    林泽说:“起么?我们很多同事经常在起看书,像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

    我诚恳地告诉他:“那些味都太轻了,我们一般喜唐传,GAN死老板,GAN死教官,GAN死骑士,GAN……西楚霸王一类的……直男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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