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主角仇深似海[快穿] -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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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青宗修武艺,一日千里。不久即山,成立野军,在如今天、诸侯并起的局势,如天火落地燎原,燃烧起一方大势力。

    而前三个世界里的路日就——

    神冷装犯、主角势力颜值担当。

    简而言之,级打手。

    全被证明失败。

    “叶明伐的现的确给了我一些新思路,”路日就,“把主角养成龙傲天,又成为他人生不可替代的存在的方法。”

    转过练剑场,后面是一片树林丰茂。青宗的弟们正在那里练习武艺,只是况不像平时那样井然有序,路日就一就能看到一伙人将正央的一人围起来,双方都已经了用来练习的钝剑,况看上去不太妙。

    是主角越珩。

    “看来……他在青宗里不太受迎啊。”路日就说。

    青宗里最受敬重的首席师兄去闲逛一圈,回来就捡了一个已过了最佳习武时期的少年,明明没有经过任何考,却直接成为了门主——在这次回里,是更加拉仇恨值的首席路日就——的弟

    更何况,越珩还偏偏是个天命庇护的天才。

    天才是很讨人厌烦的。

    常人若没有察觉到天才的存在,就能够对一切心安理得。纵使缺失才能,尚可自欺欺人,只要用尽苦功,终有一天能够成玉,但不敢太探究,害怕意识到事实无法发生任何改变,绝望度过一生。

    但天才却总是一日千里。明明双方最初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渐渐却明白在一些很小的事上就能够拉开无可挽回的差距,才能这东西天生就是天堑,羡慕嫉妒恨这,说起来像玩笑,只要独自品味其苦涩的人知自己有多丑陋,又有多痛苦。

    更别说少年时期的越珩还总是一副桀骜不驯的脸,看上去就很欠揍。

    路日就站在树林里,看着他们就这么把刚学剑术不久的越珩给揍到地上,看着好像揍过了,慌不择路地跑掉后,才走了来。

    “如果方才对手用利剑,你已死了十六次。”

    越珩听见那熟悉的冷淡声音。

    意识到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他努力从泥地里抬起,试图遮掩自己的样,却明白本无从躲避,只有难以启齿的羞耻,仿佛被剥开衣服,让面前人看了个净。

    “……但,若你用利剑,他们本该早就躺在地上。”

    而后,路日就话锋一转,淡淡

    越珩无法判断他那莫测的黑,到底转怎样的绪。只能觉到路日就走到自己面前,伏,将他拉起来。

    青丝散落来,正碰到他被钝剑打得青的脸上,却比起方才的疼痛更让他瑟缩。越珩移开睛,垂的视线看到对方穿着的青玉,小畅的线条十分好看。

    他分明是有很多话想和这人说的。

    关于……这段时间一直未见对方的理由。

    ——他的师傅其实恨他。

    在那夜无眠后,越珩突然意识到这

    虽然不明白缘由,他却能隐隐意识到,路日就注视着他的目光,其实与那些不时闪现在他面前的片段有关。

    从小生活在冷,越珩对于别人的十分。对于这如剑之人,他又有太多的在意,自然也能察觉到路日就投来的视线里,那份不动声偶尔的恶意、观望、揣测。

    可他不知这份恨意的缘由,也不知明明既然这么恨他,为什么还要对他温柔。

    比如说,每次察觉到他藏在人群里看剑的时候,就将手的剑招放慢,故意让他去品味其的真意。

    明明恨他。

    却又救他,助他,教他。

    “越珩?”路日就叫他名字。

    迎着越珩抬起来的视线,他平淡,“我们山吧。”

    【我觉得这句话和‘我们私奔吧’有异曲同工之妙。】路日就心

    系统:……

    第9章 制造皇帝9

    半月以来,天局势急转而。北狄侵,铁骑争踏炙火燎原。南方天降异象,罕见的六月大雪,将作都给老天收了净,甚至有人声称,在南海见到了鱼的怪,从海里爬上岸。

    而原久旱,荒地千里,民失所,逐渐形成一团又一团的浪

    为了寻求生存,本能蜂拥向那些粮草充足的郡县,若是当地辖的官员稍欠缺经验、缺乏辖,他们便会很快将粮仓里的粮净,然后仿佛蝗虫般夹裹起更大的黑团,蚕一个可生存之地。

    这个世界,与路日就所熟识的帝国不太一样。

    帝国军队,正规成系。八十六个星系的世家和财阀,将三千舰队的势力划分得严丝合,不容外人丝毫手。

    以至于当初帝国太刚刚授封,居然能够突破重重阻碍,着手创建护卫整个星际的A-31舰队,都显得如此不可思议,足以作为勋章,缀他光辉灿烂的皇室血统。

    但对于这个世界,世割据势力多如天上繁星,只要能布施粥场,足以换得许多民任劳任怨效力。

    称雄的四方草莽,麾军队大多就是由这样的民组成,虽然声势浩大,实际却不堪一击,很大程度上只是军队裹夹着百姓前

    “比如,北地狼王杨秀。”路日就,“他号称二十万大军,能拿来应战的不过只有手最亲密的三千亲兵,草莽的势力多以小依大,因为他的势力居北境魁首,将其捧至位。”

    他抬起睛,日光反着他黑睛,剑芒般的亮。

    虽然路日就和系统玩笑说要和主角私奔,但还不至于偏离主线,随便山。

    名义上是为盖州州牧的邀约,解决如今危害国境的北地狼王杨秀手的第一手白凌趾。

    实际上是为让主角见见世面,如果没大碍,赶推动主线。

    越珩将剑抱在怀里,默默地听着他讲。

    路日就瞥他一:“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

    “既是师父所授,听从便是。”越珩答。

    切。

    “如今朝廷北方战事告急,若有天命,便在北方。”路日就冷淡地说了一句,看见越珩猛地抬向他看来,表一瞬间惊愕,却不再言语。

    北方确实是主角的天命所归。

    殷昭帝越珩一生彩的战绩之一,就是率领着八人直接冲北地狼王杨秀的二十万大军是击破对手的亲兵阵营,将那位如今大好人还留在脖颈上的枭雄绞首,而后平定混,将北地归于自己治

    从通州到盖州的路不远,只是如今世,为了防止越珩的份惹上多余的事,他们并未选择走官路,一路上自然不乏劫寇。

    仅凭实力来说,在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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