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一言不发地同我一起看着窗外的景,那个时候,我侧过,就能看到他看向我时笑起来上翘的睫。原来他懂,我需要的只是陪伴。
过了一个夏秋冬,我开始和白川一起上学,一起朋友,一起打游戏,一起逃课,周围的人都说我的笑容变多了,其实是因为白川一直在笑,他笑起来,我就忍不住一起笑。
白川说他不喜冬天一个人睡,所以我再也不用一个人在夜里被噩梦惊醒,白川说他喜抱着东西睡觉,所以每当我满脸泪瑟瑟发抖的时候,都会被人拥怀抱。白川说他不喜聚会,所以别人狂时他一直陪在我边。白川不喜喝茶,所以在我喝完一杯的时候,他总是会把自己的另外一杯递给我……
我从未想过,有一个人,恰巧他的喜与不喜,都是我喜的。
我始终都没有忘记,十八岁那天的午,仲夏的光刺的我微,睁开的一瞬间,是对面白川浅带笑意的双眸,他转着光,只围绕着我一个人,熠熠生辉,仿若细碎的星辰,沉淀着一世的荧光。盯着他的睛,在这个盛夏蝉鸣不止的环境里,我只能听到自己心脏“砰砰”的声音。
漫的寻找,黑暗就这么裂开了一个,白川猝不及防地挤了来。
白川,我喜你。
于是在后来的那个圣诞节,我悄悄吻了睡在我旁边的他,然后第二天,离开了白家。
我喜上他,于我,是至无上的幸运,于他,于白家,是无法接受难以容忍的。所以对于白家,还有一个幸好,是白川不喜我,我不能因为我自己,而毁了白家。
可是我离不开他,我自己租了个房,有时他会来看看我,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我成为了他的属,帮他理杂事,就像是最佳搭档,后来,我不小心爬上了他的床,酒后是个烂借,但是我们都用的心安理得,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可能还是他的最佳床伴。
后来白川订婚了,订婚前一天,他拉着我的手,笑的复杂,说:“朱笙声,你如果说不想我订婚,我就推掉所有。”
每次看见他笑,我都会忍不住笑,所以我咧着嘴,扯掉了他的手,并祝他幸福久。
转的时候,他把我拉到他的怀里,每一个啃咬,都用力到生疼。
他不知,上午白伯母刚找过我,面对这个一脸慈祥,养育我大的人,我没有办法拒绝她,白川是家里独,白伯父是本没有办法容忍他的儿喜上一个男人的,我也没有办法让白川断送前程。
看着白川临走前的背影,我趴在床上,摸着自己被他啃咬的青紫一片的肤,笑嘻嘻地说:“白川,我不要喜你了。”
我不喜你,你也不要喜我。
白川的影连停顿都没有,直接走了。
他果然不在意。
其实我当时最想说的话,是他穿白西服的样真帅。
后来一切都没有变,他依旧照常和我一起工作,吃饭,还有,床。
这时我才发现,面对自己的人,你是拒绝不了他的任何要求的。然后我想,那就这样吧,随着他喜,等着他厌倦。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他脸上着一个掌印,依旧朝我笑着,说:“朱笙声,我跟我爸断绝父关系了。”
“和我在一起吧。”
我傻愣愣地站在那,盯着他好看的笑容,也不自觉地笑了来。
“好。”
十八岁的那年生日,我许愿,希望我会是白川儿时的伙伴,工作时的助理,结婚时的伴郎,孩的爹。
二十八的生日,我许愿,希望我会是白川永远的伴侣。
因为恰巧,白川,温是你,光明也是你。
白川视角
我第一次见到朱笙声的时候,他圈都是红着的,肤苍白而又瘦弱,站在那一言不发,像是连勉的笑也不来。我也不明白心里突然涌上来的悸动究竟是因为被他可怜像是兔一样的表所迷惑,还是因为怜悯他父母去世的孤苦,只是不自禁地抚上他的睛,然后正对上他错愕的神时,我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他了。
他刚来的时候很安静,每天除了发呆就是发呆,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样。每天我去上学的时候,总是会回再张望一坐在窗边望着园愣神的他,上午是什么姿势,我放学回来时,他还是那个姿势。
我总觉得我那所剩无几的悲天悯人的怀似乎都用在了朱笙声上,所以怕他孤独,每天放学我都会陪他一起坐在窗边,他看向远方,我看向他。
我知晓他每晚都不敢一个人睡,常常亮着一整夜的灯,于是我用怕冷的借和他睡在了同一张床上。他睡觉很老实,除了不自觉地蜷缩蜷缩再蜷缩以外,他前几个月经常梦,梦里醒来的时候,会一个人偷偷躲到卫生间里,我常装睡,然后在他回来的时候,把他拉到我的怀里。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当我意识到这一的时候,我的神已经离不开朱笙声了,
就像我特意降级同他一班甚至一个桌,都只是为了看他每个午趴在桌上睡梦呢喃的样,最好看的,是夏季的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每一发丝上的时候,安静而又好,像是仙一般。
这一看,就到了十八岁。朱笙声十八岁的那年生日恰巧在圣诞节,我盯着被烛光映的发亮的他的虔诚的脸,他闭的双眸睫颤抖着,像是在许什么宏伟而又大的愿望一样。
后来在那天夜里,他悄悄吻了我,轻柔而又冰凉的,一令我的心漾开来,我想,我可能是喜他的。
只是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确定这份的时候,他突然离开了。不再和我同一间屋,睡在同一张床上,我这才发觉,我可能是真的怕冷。
他开始和我小心翼翼地划分着界限,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差,甚至连我都不清楚,我为什么会突然毫无预兆地到火大,直到那天他喝醉了酒,死命地抱着我的时候,我的心突然安分了来,他蹭着我的脖颈,又又舒服,我低,想要凑近一,他却突然扬起脑袋吻了我,一如十八岁那年落在我脸颊上那个温柔冰凉的一样,恍惚间,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渴求他。
我知,趁人之危不算好事,不过先酒后的是他。
这觉太过于好,蚀骨髓令人眩的觉,特别是当看到他在我涨红着脸一遍又一遍喊着我的名字的时候。从那个时候我就想,这个人,只能是我的。
真正决定离开白家,是在订婚的前一天晚上,他角泛着红却笑着对我说祝我幸福久的时候,
他佯装轻松的语气对我说不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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