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 第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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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但有一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他已经拿到有些日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后续,可惜桑小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绪开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

    曹可欣衣无忧,费绪也一样。

    富贵家的他,是不用饿肚的,也不缺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境更是糟糕,费绪想知,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绪开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自从《双面君》爆火,如今新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力,写教,写各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的小说,叫《换奇缘》。这小说,写的是一个富的妻在生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的妾室会踩到自己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调换。等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上了另一个女……”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的小说,如今很受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省的句,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度更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工》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

    费:“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不一样的觉。

    黄培成:“确实,那《换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女读者却是不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工》这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稿。

    等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总是让人喜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的洋人好,对她有很大好

    她若是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的稀饭。

    当然,煮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现在却不喜了,他的那颗煮,他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袋里,打算留着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的,她剥了自己的放在粥碗里,一馅饼一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预制菜味。

    相比之,桑学文现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推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从车上被震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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