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老公喂养日记 -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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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后来不是给你了耳机吗?了耳机还听得见吗?”

    “听不见了,但是……”

    林小饱言又止。

    “怎么了?儿歌不好听吗?都是你最听的呀。”

    “后来儿歌放完了,我就又被吵醒了。”

    “嗯?”

    林小饱抬起手,把挂在脖上的耳机摘来,送到爸爸面前。

    林早低,俯去听。

    一秒,由傅骋倾献唱、富有节奏的老歌,从耳机里飘了来——

    “哥有老婆,他很我。”

    “哥有老婆,许过承诺。”

    “哥的一生,只我——老——婆——”

    林早气,没忍住笑声来。

    不知傅骋什么时候录的,还存起来了。

    他的品味真的是……很土!

    林小饱把耳机上,跟着大爸爸学唱歌。

    林早反应过来,连忙阻止:“不许跟大爸爸学。”

    他把耳机从林小饱上摘来,然后……

    在了自己的上。

    早上起来,两次

    虽然吃了糖,缓过来一些,但林早还是觉脑袋乎乎的,上也酸酸胀胀的。

    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不像是低血糖,反倒像是冒着凉。

    林早不敢拖延,上楼找到温计,夹在胳肢窝里,简单量了一温。

    三十七度九。

    算是低烧。

    这几天,他总是穿着睡衣、光着双脚,就往外面跑。

    更别提今天早上,他了一的汗,就趴在窗台上,了十多分钟的风。

    肯定是这个时候染上的。

    偏偏是这个时候。

    林早捂了捂额,把温计收好,又翻家里备用的布罩,给自己上。

    他冒不要,熬一熬就过去了。

    小饱可不能被他传染了。

    小孩的抵抗力本来就差,冒一次能闹翻天。

    就算家里备有冒药,最好还是能不吃就不吃。

    林早罩,围着围裙,实在是没有力气早饭,就往电饭锅里多加了,准备煮一锅白稀饭。

    电饭锅煮来的稀饭,和米容易分层,米粒也不会开

    当然不如人守在锅边,不断搅拌,熬来的稀饭香。

    但是这样更快,也更方便。

    林小饱不挑,不爸爸给他什么,他都能吃得香

    趁着稀饭在煮,林早推开厨房窗,从窗台盆里,挖两块生姜。

    他们家的厨房背,窗台又大又宽,外面还装着不锈钢防盗网。

    傅骋就了几个大盆,上葱姜,摆在外面。

    平时洗菜洗碗,顺手就能浇

    菜要用的时候,一伸手就能拿到。

    林早把生姜洗净,又拿菜刀案板,“哐哐”几,把生姜拍扁拍碎,拍

    架起小锅,冷姜,慢慢熬煮。

    他实在是不吃药,也不想浪费冒药。

    低烧而已,先喝姜汤,发发汗,看况再说。

    二十分钟后,白稀饭煮好了,姜汤也熬好了。

    嗒嗒、黏黏糊糊的白稀饭,不是搭脆脆的猪松,还是咸咸香香的丁香小鱼,都很好吃。

    林小饱埋苦吃,一气吃了两大盆。

    林早没什么,但还是打起神,垫了小半碗。

    吃完早饭,林小饱把昨晚傅骋吃过的饭盒洗净,林早把剩的稀饭装去。

    父二人和往常一样,楼去给傅骋送饭。

    不一样的是——

    这一回,林小饱跟在爸爸边,两只小手举在半空,蓄势待发。

    勇敢的小饱饱,时刻准备着,接住倒的爸爸!

    林早转过,对上他张担忧的目光,没忍住笑起来。

    隔着罩,林早弯起眉,摸摸他的小脑袋。

    “不用担心,爸爸没事,不会再倒了。”

    “爸爸,你也不用担心。”林小饱一脸严肃,“我刚刚吃了很多饭!我现在觉我浑都是力气,完全可以扶住爸爸!”

    “好吧。”林早,顺着他的话说,“那就麻烦小饱,保护爸爸了。”

    “爸爸放心!”

    父二人说着话,来到杂间外面。

    “爸爸,我来给大爸爸送饭!”

    林小饱快跑两步,抢先来到窗前,想要爬到凳上。

    可是……

    林小饱往上一,双手扒着凳边缘,整个人挂在半空。

    奋力蹬脚!使劲蹬脚!

    加油!努力!呀呀呀!

    凳了,他上不去。

    可恶!他不相信!继续用力!

    林早揪着他衣服上的小熊帽,把他放回地上。

    “等你,再来帮爸爸吧。”

    “好吧。”

    林小饱瘪着小嘴,委屈地应了一声。

    他都吃了这么多饭了,怎么还是没

    要是能得和爸爸一样就好了,爸爸一抬,就能踩到凳上。

    或者和大爸爸一样,大爸爸连凳都不用踩,踮起脚,就能够到窗台。

    真是不公平!

    另一边,林早爬到凳上。

    这阵傅骋总是在睡觉,林早也就没喊他,直接推开了窗

    可一秒,黑暗的角落里——

    倏地闪过两红光。

    傅骋猛地抬起,毫不掩饰的锐利视线,直直地落在林早的脸上。

    杂间里很黑,再加上林早自己也乎乎的,他看不清里面的场景,只当傅骋还在睡觉。

    傅骋躲在角落里,与黑暗为一,却能将窗外的林早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形单薄的青年,着普普通通的白罩,只一双微微泛红、略带倦意的睛。

    他看起来不太好。

    像一朵半蔫的玫瑰,又像一只闹了病的小猫咪。

    他看起来又很好——

    很好吃。

    白皙的脖颈,细瘦修的手腕,在黑暗里几乎能反光。

    香气扑鼻,沁人心脾,一去,芬芳四溢,一定特别好吃。

    林早完全没有察觉到傅骋灼的视线,他只是和昨天一样,低着,垂着,轻轻拽着绳,把篮提上来。

    他不知,这样的动作,会把他味的脖颈和手腕,展得更加明显。

    他也不知,在角落里暗窥伺的傅骋,几乎要把自己的牙咬断,把自己的手掰断。

    ——好香,这个人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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