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黄铜小灯托上,端在手里,“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在蜡烛烧完之前,把失踪的小孩带回来。”
第 132 章、番外一、归乡03
萧潇关掉手电筒, 只靠着手里的蜡烛烛光, 带着阮暮灯,沿着崎岖的小径朝前走去。
蓝幽幽的烛光, 阮暮灯觉得, 不过就是蜡烛光和手电光的区别, 但他脚蜿蜒曲折的山间小径,却在不知不觉变成了截然不同的一个空间。
阮暮灯看到了一些来来往往的“人”。
和他用慧分辨时, 凭目标周遭笼罩的气来判断是人是鬼是妖是仙不同, 他现在所见的来来往往的“人”,都能清楚辨认外貌。
这些人之, 有些穿着寿衣, 形发虚, 呈现一玻璃似的半透明;有些则虽然保持着人形,但相却很奇怪,宽额突塌鼻阔的什么样都有;另外一些甚至完全就是非人的存在,比如着四条蜘蛛的凳、豁的大酱缸什么的。
阮暮灯想到一个词:百鬼夜行。
明明是这么狭窄的一条山间小, 竟然能让这许多的鬼怪通行……
“间与间路不同。”
萧潇拉住阮暮灯的手, 凑到他耳边轻声解释:“人世间有许多间的, 是鬼怪魂的通。只要走了间,世间的空间、时间规则就不再有意义。”
他想了想,打了个浅显易懂的比方:
“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吧,如果不沿着原路返回刚才那两颗槐树的,而是在半小时后重新找一个离开这里的话,那么我们很可能会发现自己现在几十公里外的县城里, 而时间已经是第二天天亮了。”
阮暮灯看的杂书很多,自然也看过不少类似的民间乡野怪谈。
例如某人夜闯坟地遭遇鬼打墙,怎么都走不去,正惊惧难当的时候,忽然前现了个提着个灯笼的人影,依稀像是他已经往生的爷爷,某人立刻跟在人影后面,被那飘飘忽忽的灯笼光领着走了一段路,等他回过神来时,才赫然发现,他现在已经不仅已走了那篇让他迷路的坟地,还一夜间走了上百里,人已经站在邻村村了。
“原来这就是‘走鬼路’。”
阮暮灯,轻声叹。
萧潇抬瞥了瞥自家徒弟,“其实,你以前也走过一次间来着。”
“什么时候?”阮暮灯惊讶地睁大。
“你大概不记得了。”
萧潇哈哈笑了起来,但为了不惊动旁边而过的鬼怪们,他把笑声压得很低。
“当初我们在郗家村的时候……就我变成了狐狸那次,弎开车来接我们山,他途走的,就是间。不过你那时候昏睡过去了,所以才没有看到一路上的异象罢了。”
经自家师傅这么一提,阮暮灯立刻想起,那日弎确实问过“白意鸣”要不要抄近路,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把车灯光转成了一诡异的蓝,随即将车开了一条他从来没见过的狭窄的山间小。
“不过,在这儿盲苍蝇似地瞎逛也不行。”
萧潇说着,指了指面前的一条分叉路,“这蜡烛大概只能再烧半小时,得赶将小孩找到才行。”
“可是,我们要怎么找?”阮暮灯问。
“除了我们之外,这条间里,气最盛的,应该就是那个实打实还是童的小男孩了。”
萧潇笑了笑,用符纸折了两个小包,里面包上坟土,又将小符包别在了两人前,遮掩住他们两个大男人上的气。随后他咬破手指,将左手无名指的指尖血,小心翼翼地拭在了罗盘的指针上。
“好了,这样就行了。”
这拭指针的一招,名叫“描眉”。
平常在间使用的罗盘,一旦到了间路,就会因为气过重,超过了罗盘极的上限,而变得无法使用。所以,萧潇用自己的血,像画眉一样,涂抹在了罗盘指针上。
经过“描眉”这一步骤理的罗盘,人血的气覆盖在了指针上,抵消了周遭环境过剩的气,就能让它重新有辨识的能力。不过“眉”过的指针,即便之后抹掉上的血迹,但其对极的知已经被打了,这罗盘也就算是报废了,变成了彻彻底底的一次用品,就只能用上这么一回。
“跟着罗盘走,它会帮我们找到失踪的小孩儿的。”
萧潇伸,掉手指上残留的血迹,“希望拐带小孩的‘那东西’,还没有把人带去太远。”
两人盯着罗盘,一路疾行,看着指针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证明他们已经越来越接近鲜明的气来源。阮暮灯和萧潇脆小跑起来,只凭着一簇幽蓝飘忽的烛火照明,在漆黑的小路间追赶前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在那儿!”
阮暮灯一直睁着慧,远远就看到小径的前,有一小团模模糊糊的黄偏橘的光——那是属于气正旺盛的童的小孩儿特有的气泽——除了失踪的男孩之外,这条路上不可能还有其他人。
那团小小的黄橘光旁边,还有一团灰黑的光,看颜就是魂怨魄一类的东西,只是颜要比普通灰白的游魂要沉暗淡一些,显然力量也更大一些。
“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玩意儿呢……”
萧潇发一声嗤笑,“原来不过是个还没化替的鬼修。”
说话间,两人已经追得越来越近,足够能清楚地看清小径前方摇摇晃晃地走着的小男孩,还有拉着男孩的手的白衣女人。
那女人很、很瘦,怕是跟萧潇齐平,上穿的是一件白的寿衣,一手提着个写着“奠”字的白灯笼,灯笼里烧着的蜡烛,透仿若鬼火似的幽蓝光芒,另一只手牵着男孩的小手,似乎很是亲密的摸样。
从背影看,那女人有一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乌黑油亮的发,在脑后编成一条大的麻辫儿。她显然也注意到了后的动静,停脚步,回过来,一张清秀但极度苍白的年轻少妇的脸。
“你们……这是在找宝宝吗?”
看到明显是冲着她来的萧潇和阮暮灯,白衣少妇脸上并没有任何惊讶或慌张的神,只是淡淡地问,说着松开握住男孩的那只手,改为轻轻地抚摸着小孩的。
被白衣女温柔抚摸的那小男孩儿,相平凡、肤黝黑、衣着简朴,脸、手脚连带着一运动衫,全都蹭的脏兮兮的,正是乡野孩童最普通的模样。只是他此时神呆滞麻木,像个失了魂魄迷了心窍的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女人边,全然没有七八岁年纪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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