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赌服输···愿赌服输”丁凯复把这四个字在嘴里来回嚼着,蓦地,又坐起来扶额低笑,肩膀一耸一耸。
等笑够了,他脚用力往地上一跺,双手扯着西服前襟,以一诡异的姿态把自己给提溜起来。像个僵尸,膝盖都不打弯儿,一步一挪地走到窗。
鞋在这白烂的雨里泡着,心也泡着。
脚迈一步。心一。都咕叽咕叽地往外冒沫。
鞋冒白沫,心冒红沫。
警笛越来越近,停在了教堂门。砰砰的车门声,杂的脚步声。
余远洲从地上骨碌起来,快速跑到大门,将椅堆到门前挡着。
“余远洲!!”丁凯复忽然喊他。
他转过,就见丁凯复踩在窗框上,扯的白袋巾,铺上膛。
斜边对折成三角,底边向上卷成筒。又把筒成卷,最后摁到脑壳的伤上,任由血将丝巾染成红。
他缓慢而郑重地伸直手臂,将那朵「玫瑰」递了来。
嘭嘭嘭!教堂门被大力拍打。
“走!!!”余远洲冲他吼。
丁凯复不动,仍旧固执地递着。大的躯直地立在风雨里,像个虔诚的信徒,把心脏献祭给他的主。
门一鼓一鼓,瞅着就要被撞开。
余远洲狠心不再看他,转过死抵着椅。垂着,从腔里爆发绝望的怒吼:“我让你走啊!!!”
哐当!!!门被大力破开,穿着防弹服的警察鱼贯而。
余远洲被惯冲击,踉跄着向后摔倒。颠倒混的视线里,窗边已没了人影。
满地的碎玻璃上,徒留一朵血玫瑰,在凄风苦雨里孤独地绽放。
作者有话说:
,最甜且最的一把大刀:《血玫瑰》
舞台搬到非洲的尼日利亚,看大狗怎么脚踏七彩祥云~
追到这儿,估计都知洒家没有柔,主打就是离谱(划掉)刺激。一篇章也是大场面,都扛住了嗷!毕竟我的腰不要,把你们砍懵才要(???)
至于甜恋,he后会有嗷!虽然我也不知算甜,还是算搞笑丢人···可以先给一个小剧透:大狗婚礼在d城架了1314个彩虹门,一个门上贴一句土味话(洲:破b地球,永别)
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戛然而止。
所以当姜枫开始夜不归宿时,余远洲知自己该走了。
非亲非故的男女,甭私底得多清白,什么蓝颜红颜,搁外人看那也不正经。他本就辜负过人家,万不能再把人家的新对象给搅黄了。
从作决定到搬走,余远洲只用了两天。姜枫留来留去的,临走还站门撕半天。
但余远洲到底还是走了。
独惯了的人,都有一个特。说好听叫识趣,有边界。说难听,就是生分,冷。
就像他离开lda家一样。临走时千恩万谢,底泪。可真转了,也不回。
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租,余远洲先找了个便宜民宿住着。
专门为了旅客而造的房。大趟的平房,全都是一居室。铁骨架构,石膏板墙,既不抗风也不抗冻。
余远洲每天班回来,开房门就跟开冰箱门似的。床,桌,衣柜,墙上挂的画,都又薄又假,像橱窗里的样板间。
这天半夜,他又被冻醒了。越睡脚越冷,在梆的被褥里发麻。
想去泡个脚,又懒得整。行睡,又睡不着。他在被里缩来缩去,嘴里耍赖似地吭吭。
余远洲这人,在外和在家两个劲儿。在外看着实诚可靠,在家就一懒。
因为懒得刷碗,所以从不饭。因为懒得家务,所以净着使。
因为懒得桌,他买了一沓pp垫板,脏了就撇一张。微波炉门把手裹着厚厚的保鲜,油了就撕一层。
就连养,都是拿塑料瓶扎儿放土上,因为懒得总去浇。
就这么个懒法,别说打泡脚,就连洗澡他都懒得打沐浴,嫌冲着费劲。
丁凯复跟他完全相反。可谓是生意场上的狗b,私生活里的英。
不仅用「雨后山林」的香氛沐浴,还得用「仙气十足」的玫瑰浴球打泡。但他的致也就停留在打泡这一步,打完泡往上猛劲儿搓,沙沙的,像用钢丝球刷锅。
为啥他知,因为丁凯复总要大个脸跟他一起洗澡。锁门也不好使,这不法之徒拿个小铁丝儿,咕两就能开。趁着他满脸洗发,从摸到脚。这就算了,自从发现他不用沐浴,丁凯复的每日任务就又多了一项——刷余远洲。
先拿搓澡巾刷,然后拿浴球刷,最后拿梆的老巾刷。就这么被刷了一个来星期,余远洲脯都血了。丁凯复还不承认是刷的,偏说他是海鲜过。
这是洗澡,更闹心的还有刷牙。甭在啥,只要余远洲一拿牙刷,就得凑搭过来。
大个格,占大半个洗脸池,跟牙刷架。「哈!」「唰!唰!咔!咔!呕!」「啊噗,啊噗,咕噜噜噜···t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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