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激烈的事结束后,江司整理好衣服后,在沙发上有些疲惫地闭上了睛。孟追戎撑着手,在那薄薄的上轻柔的印了一个吻,然后设好闹钟,关上了休息室的门。
他走后,江司睁开了,有些冷的视线落在门上,久久没移开。
过了半小时,孟追戎才回来,自然地把看着熟睡的江司拥怀。
“少爷,该工作了。”轻柔又低沉的嗓音在江司耳边响起。
江司心憋着气,睁开的时候,那气就漏了来。
纵使知孟追戎的份不简单,但孟稳是他有乎意料,毕竟两家算是商业对手,结果两个领羊搞在一起了。
“不解释?”江司说话的语气没什么温度,孟追戎了怀抱,语气带着笑意。
“我以为少爷知。”孟追戎喜着怀里人的手指,修的指尖不轻不重的搓着同样有骨的手,那薄薄逐渐被碾成绯红。
这丝丝疼像是冰,浸骨。
江司始终敛眸,未吐一言。
孟追戎清楚江司的脾,很容易生气,生气了也会叫人看不来,大概他的少爷始终都是一副冷淡的模样。
偏偏孟追戎得寸尺,有一没一地着江司的手指,然后是腰。
腰是江司的位置,每次孟追戎总会掐住这里,然后使劲往里,致的烂红,与那算得上白皙的相映成趣。
江司是个不缺乏锻炼的男人,但被别人不要命的磨着,腰力量失了大半,直到被艹到腰塌去,只剩翘的抬起。
说实在的,孟稳扮成孟追戎来到他边,只是为了跟他上床,江司是不信的,但孟追戎始终是到自己本分,除了跟他上床这件事。
孟追戎似乎是不满意江司想别的东西,有些鲁的掐着江司的,重重咬了一。
“斯…你是狗么?”江司被嘴上的疼给扯回思绪,这一重的,他能明显的觉到尖上泛着一丝血腥味,伸了不细看就看不来的伤,疼痛袭来。
孟追戎盯着那染上血的,再次低,他没有再狠,而是颇富有技巧的吻,又又的,那简直是被当成了磨牙,让江司嘴里的狗当成了珍宝。
孟追戎喜江司叫他狗东西的,这是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称呼。
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呼慢慢加重,吻的力度都加重了,江司的上颚被的发,呼渐渐变得急促,他们受着彼此的温度,有些止不住的心,孟追戎的心好像比他还,边咬他边抓住他的手。
江司被迫伸孟追戎的衣服,一灼的温度从手心传来。
终于在江司要推开他之前,孟追戎说了蓄谋已久的话:
“少爷,我永远你,我们结婚吧。”
永远在一起。
少爷与狗,才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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