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衣原染带来更大轰动的,是法国帅哥的到来。
小麦肤,黑发黑眸,的鼻梁,的嘴,夹克的宽肩窄腰,倒三角材,翘。双手兜,举手投足看似漫不经心,却在不要命地挥洒魅力。
"我听说他是某个东国家的王!"
"我听说他是金卡珊的弟弟!!!"
新同学拉希姆走过之,人群爆发了一小阵一小阵的惊呼。比甚至当场宣布,"他将成为我的任男友。"
"他和这几个都上过床,所以他也应该被考虑为嫌疑人",欧帝斯正在自习室里和埃里克讨论衣原染的传染者。自这学期开学以来,欧帝斯就从咨询师转行成为了警探。课余便拉着他的副手——埃里克先生,为莫代尔新爆发的传染病心劳神。
埃里克倚在沙发上,托着腮听欧帝斯的分析。窗外的嘈杂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歪像窗外投去一瞥,顿时愣住了。
"我!的!天!呐——!"
"欧帝斯欧帝斯欧帝斯欧帝斯欧帝斯欧帝斯!"
埃里克快速奔到玻璃窗边,那人已经走过去了,但他后的动还久久不能平息。
埃里克把脸贴在玻璃上,"我的天呐!欧帝斯你错过了我们学校最的男生!"
欧帝斯觉得到,埃里克的gay达已经疯狂滴滴响了,要是他有尾,现在估计摇得停不来了。
"走了",欧帝斯拍了拍他的肩膀。
埃里克恋恋不舍,竖着耳朵听了一路八卦,得知了帅哥的名字——拉希姆。
也仅限于此了。据以往的经验,埃里克可以想象,拉希姆这样的焦人大概率会成为莫代尔"上"最受迎的人之一,和比他们那群人成为朋友。他什么绝世帅哥,反正与他无关了。
拉希姆来了莫代尔差不多一周了,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大致有所了解。风土人当然和法国大为不同,课程不算太难,虽然转学过来的时间比较晚,拉希姆还是在心底自认为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学习环境,然后安心去探索这里服装风格,收集他喜的元素,他的私人创作。
他喜服装设计,也明确和家人表达过。父亲虽然半生在资本名利场里打了一圈,一直认为时尚是女人的事,谋利才是男人的血,所幸资本家的铜臭味还不算太重,对艺术并不会嗤之以鼻。加之母亲未嫁时也是不羁少女,曾带领女伴们引领黎时尚,听说这事当然选择支持儿。
只不过送他去艺术学院这事还有商榷。
拉希姆便提来国独立生活一年,寻找他的艺术灵,也为向父亲证明他的并不会让他穷困潦倒。
国人和法国人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第一周,拉希姆便充分受到了同学们的大胆与放不羁。他永远不会称自己古板,但他觉得自己与这个环境似乎还是有些格格不。
一周的观察似乎没有找到真正可以往的同伴。
“哈哈哈哈哈!欧帝斯!周末要去约会了吗!”拉希姆顺着笑声看过去,在说话的男生穿得很有个,彩鲜艳,明目张胆的包。
拉希姆想到了象派之父康定斯基的画。回去之后,他画了来到国后的第一幅完整作品。
此后拉希姆喜有意无意地在莫代尔寻找这个男生的影,就如同寻找他的灵来源。
他喜很放肆的大笑,有一个白人男孩好友。他和莫代尔其他人的风格似乎不太一样,明明很活泼,但从来没有看到他和那个白人男孩以外的学生一起谈玩耍。
拉希姆躺在床上回想这一切,慢慢地受到心被温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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