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说谎的理由。
黄无奈地摇摇:“不公信与不信,昔日王府时,公与王妃、郡主的善待之贺扬从来不曾忘记,但凡有办法救治王妃,在一定倾尽全力,只可惜这治病……治不了命啊。依在之见,其实让王妃娘娘早些去了,反倒可使她少受些苦楚。”
沈思垂首沉默片刻,勉朝着黄牵了牵嘴角:“无论如何,我且代王妃与你声谢吧……”
自那日与沈思说过两句话后,王妃一直在昏迷之,直到第三日的晚间,她忽然醒转,醒来后便神清明地召唤绯红,说自己睡了多日,邋邋遢遢的实在不像话,要绯红帮她上装梳,还要换一净衣裳。
绯红喜望外,以为娘的病见好了,沈思却知,这是回光返照的迹象,王妃怕是大限将至了。
在满橱的衣衫当,王妃特特选了一件红褂,还要绯红帮她在鬓边簪了一支银丝攒红宝石珠制成的海棠。装扮停当,她气息渐渐弱了去,此时绯红终于察觉到了什异状,捂着嘴极力忍着,生怕哭声来教娘伤心。
王妃安静躺在那,几乎看不起伏,她睛直直盯着上方,嘴里不断小声喃喃:“鞋……我的鞋……”
绯红郡主急忙拾起床边的鞋,帮她穿在了脚上,可她还在哆嗦着嘴喃喃不已:“我的鞋……鞋呢……”
绯红不知所措地望向沈思:“念卿哥哥……”
沈思猛然想到了什么,问郡主:“夫人房贵重之都收在哪只箱里?”
绯红略一思索,快步走到里间,打开一只雕了海棠纹的红木箱:“应是这一只了。”
沈思来不及多解释,直接上前动手翻找了起来,在箱最底,终于给他翻到一只青缎包裹,包裹藏着双手工制的男布鞋。那鞋得实在巧,每一压痕,每一个针脚,都是那么的工整匀称,看得鞋之人对它倾注了无数心血,只可惜年月太久了,白的千层底已经微微泛了黄。
沈思将鞋轻轻送王妃的手里,王妃来来回回抚摸了好几遍,又将鞋在自己的,脸上带着满足又羞的微笑,像个十六七岁窦初开的少女。
“我要走了念卿,青哥来接我了……往后绯红的事就由你来心吧……”她声音越来越小,几乎快听不见了,“我手笨,于女工上没什么天分,也不知这鞋……青哥穿上……合不合脚……”
是夜二更十分,风雨骤起,于风雨声,王妃咽了最后一气,面上犹带笑意。天人相隔十数载,至死总算是团圆一回了。
第62章 回首望,归路迢迢茫茫
王妃阖然逝,空空的院落里只剩了郡主悲切而压抑的哭泣声,这痛失至亲的苦楚沈思同受,可他除了默默坐在一旁陪伴郡主之外,再想不任何安的话语了,此刻对他来说更为要的,是如何才能护得郡主周全。看卫悠行径,定是不会轻易放过郡主的,或杀,或卖,或充作使婢女每日挨打受骂辛苦劳作,这些对郡主来说皆生不如死。王妃弥留之际将女儿托付给了沈思,可沈思同样受制于人,能的实在有限,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将郡主送晋再说了……
经过几日观察,沈思发现院外的守卫每天替三次,凌晨时分只有两人值守,要等到辰时才会有人来换岗,这无疑是个逃去的好机会。王府偏院假山背后有废弃的角门,年积月累早已被木藤蔓所遮掩,就连家仆从都鲜少知晓,多亏了郡主幼时贪玩,总找各法溜府去闲逛,才机缘巧合之发现了这个隐蔽的所在。
王妃房的珠宝古董早已被官兵洗劫一空,只有郡主随佩的一只项圈还值些银钱,沈思用它收买了一名倒夜香的小杂役,从对方手里换来了一些盘缠、粮并两平常男的衣饰鞋袜。沈思的计划,先手放倒两名守卫,将人牢牢绑在院,再躲过夜巡的兵丁,将梳起发髻男装打扮的郡主从角门送府去,如若一切顺利,在天亮之前行踪不曾败的话,那么待到晨起城门一开,郡主就可以混在往来商贩和百姓当逃城去了。了晋山海阔,卫悠再想把人抓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行事之初,沈思已设想到了可能现的状况,并一一谋划好了破解之法,临行前他将自己防的匕首给郡主,并细细叮咛:“若是不慎被发现,立刻假意挟持我,再伺机脱。”想来未得卫悠许可那些人也不敢轻易伤他。
想到自己即将要只上路,郡主红着睛央求沈思:“念卿哥哥,你同我一走吧,现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就算逃不去,生也好死也罢,我也只想和你在一起。”
沈思看着郡主怯怯的模样,心好像被刀狠狠戳了一般,艰涩难耐,可他只能装模作样地哄骗郡主:“我自己要逃去易如反掌,可带着你这拖油瓶就没那么容易了,现你先走,我留迷惑他们,等你安全了,这里风也过了,我再找机会逃去。你了城只一路往东,循揽月山方向而去,以我的脚程,不几日定能追上你。”
话虽如此,可他心里清楚得很,他是走不了的。如果他也逃了,卫悠必定恼羞成怒,到时候不止郡主会被人四追杀,还会牵连晋境的无辜百姓,他沈思不是圣人,不懂什么普度众生,可晋是晋王的晋,百姓是晋王的百姓,哪怕一草,一木,一瓦,一石,只要是晋王看重的,他绝不辜负!
当晚一切行得十分顺利,顺利到沈思自己都有难以置信了,那两名看守竟然偷偷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轻易就被制服了,从小院赶往角门的一路上也没碰见半个人影,往常来往巡视的兵丁都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拨开杂的枯草藤枝,绕过嶙峋的假山,看成功在即,忽然间一个大的黑影挡住了去路,沈思手比快,一把将郡主拉到背后用挡了起来,借着月光定睛一看,立在对面的原来是侍卫尉迟升。
郡主牢记着沈思的叮嘱,立刻匕首横在沈思颈侧,夸张地瞪大睛,装一副狰狞模样,可慌之间她手腕抖得厉害,一没握住,匕首脱去,“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自己也傻了,不知该不该捡起来,呆呆愣在那手脚都不听使唤了。
沈思无法,只得后撤半步脚尖一勾,将匕首挑起来握在手,着迎向尉迟升。那尉迟升是个九尺的红脸汉,肩背宽厚腰扎实,能到卫悠的贴侍卫,想也知定然手不凡,换从前,沈思是乐得与这等手过招比拼的,可他宿疾缠心力瘁,又要分神看护郡主,全无半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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