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唐凌都来不及和他说任何话,甚至来不及向他告别。
唐凌记得每一次齐阵的死亡,不他什么,齐阵一定会在那个时间里死在血鬼,而唐凌也一定会因为他的死亡,提自己的超能力,去保护一个或两个在那一年对他来说很重要的女孩。
死神无法避免,唐凌能的只有在每一年的回,睁睁地看着齐阵死去,再通过齐阵的遗言引一条令事发展的线索,这就是齐阵作为一个老战士每一次回的命运。
如果男孩的自己都令舅舅这么失望,那么作为一个手无缚之力的女孩……唐凌简直不敢去想齐阵对她会有什么样的表。
现在,他以女孩的,还穿着睡衣,自己都觉得看不去,但齐阵的余威尚存,他也只好鼓足勇气了楼,扒着窗对着院窥视着。
岩谷张开双臂,踩着风,犹如散步般浮在半空踏着步了院,几只飞鸟在他的边盘旋,他自得地对齐阵挥手:“看你一副无聊的模样,今晚要不要一起去喝酒?”
齐阵很不心地呵斥:“!你想吓到我家的小女孩吗?”
岩谷勾起微笑对着唐凌眨了眨右,轻佻的模样让唐凌有翻白的冲动,他知岩谷不仅是他们的老邻居,还是齐阵的老战友,印象岩谷每次来去都是约齐阵门喝酒。齐阵战死之后,岩谷也很快战死在另一个战场。换言之,这还是岩谷第一次正视唐凌,居然是这唐凌之前从没见过的无赖相。
齐阵皱了皱眉,走到窗台边,一米九的让唐凌到烈的压抑,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不仅变成了女孩,而且变矮了,以前他可以和舅舅平视,现在只能仰着看他,这让唐凌又是一阵别扭。
“一定要去测量一现在的是多少。”
这个念刚刚从唐凌的脑里冒来,就听见齐阵说:“你还没换衣服吗?”齐阵抬起手,从窗外伸来摸着唐凌的额,虽然语气还是有生,但确实是在表达关心:“又不舒服了?要不要去看医生?”
唐凌被这关切得浑不自在,恨不得立正敬礼加鞠躬,在心反复告诫自己,这个世界可能和他经历过的不一样后,他才故作镇定地回答:“还好,舅舅,我……”他心一横,低大声喊:“我是女孩!”
沉默片刻后,唐凌试图偷看齐阵的表,然而关系,只能看见齐阵黑大衣上的袋。
齐阵不解地问:“所以?”
好吧,看来自己在齐阵里真的不是一夜之间变成女孩,而是一直就是个女孩。
“没事。”唐凌悲痛地跑上楼,留齐阵一雾地问:“颖颖,真的没事吗?”至于岩谷的狂笑和“小姑娘叛逆期到了”之类的调侃,则完全不在唐凌在意的范围了。
尽很仓促,唐凌还是从齐阵的话里提炼了关键句:一,他在这里一直是个女孩;二,她弱多病。
“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对着镜,唐凌苦笑着想。
就算没有超能力,也希望自己是个能跑能能打斗的女汉,可是看来这微小的希望也没了。
但是,必须接受。
唐凌用力拍了拍脸,对着镜说:“我是唐颖。”镜里的少女,目光渐渐地从之前的温和灵动变得锐利起来:“我是唐颖。”她说。
很快,唐颖就发现还有更糟糕的事。
当她脱睡衣时,她意识到了最大的问题:……谁来告诉她,·罩该怎么穿?
前两团让唐颖自我觉超级奇怪,更何况这两团还不算小,她从衣柜里随便拿一条·罩,清楚正反面之后,开始捉摸怎么才能成功穿上:这事总不好去问舅舅吧!
思考片刻,她用了一个最愚蠢的办法,先把这件小衣服挂在两条手臂上,把罩杯移到后背,在前面扣上挂钩,然后转过来……不对!
被自己蠢哭了,唐颖解开挂钩,脱来,然后比划了一,重新来过。把挂钩扣上后,他把·罩当一个整,像穿衣一样穿好:哎,这个办法不错。
解决了最大的问题,穿衣服简单起来,·原本就是穿着的,翻遍了衣柜也没找到一条,唐颖有些兴味索然。不今天天气不,她从衣柜里随便地拿两件衣服,这个新式女孩还不懂什么叫“问题”,她穿上了一件红的短袖衬衫和一条黄的短裙,对着镜看了看,自认为还不错,只是穿着短裙,大凉飕飕的,不自在。
唐颖翻遍了衣柜也没找到袜放在哪,倒是找了几条丝袜,唐颖笨手笨脚地穿上了,期间她的指甲还是在丝袜上了几个小。唐颖翻过手背,看了看纤细的手指和尖尖的指甲,有些庆幸指甲上面没有指甲油。
发……唐颖翻遍了桌也没找到梳在哪,倒是找了几本行杂志还有印着镇上图书馆印章的厚书,唐颖不知这个世界的女版自己还有这个好,但是现在不是追问底的时候。
她埋疑问,脆对着镜用手捋了两把,虽然她的手没有自带发胶,但是好在唐颖的发是黑直属,暂时免去了梳的烦恼。至于碍的刘海,唐颖拿起剪刀,咔咔剪到光洁的额,视野开阔之后,她满意地。
对自己的有着烈的执念,唐颖从鞋柜里拎一双鞋底最的鞋,妄图用外界手段自己的。其实从衣柜里的衣服和鞋柜里的鞋数量……不,仅仅是从她居然有衣柜和鞋柜来看,就知现在的齐阵对她绝对不差,而她钱也很毫无压力。要知以前作为唐凌的时候,他连生活费都是自己打工挣来的,齐阵给他的钱全被他锁在屉里,一分没动。
现在,唐颖的装扮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唯独当事人觉得自己打扮得不错,庆幸一番自己没给原丢脸之后,她推开门,勇敢地迎接自己崭新的人生。
刚走两步,唐颖立刻一个平地摔跪了,反复试了几次,得自己绝对不可能征服这双自带增效果的鞋后,唐颖心碎地接受自己的,灰溜溜地回到鞋柜旁边,换了一双平底运动鞋。
第3章 家都有控女儿病
楼的餐厅里飘散着红豆杂粮粥的香味,齐阵一手端着一个空碗,另一手拿着饭勺,以装怪泯灭弹的严谨和小心,用最轻的力量把粥盛碗里。
十七年前,齐阵是个连自己都不愿意去养的男人,当他把还是婴儿的唐颖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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