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榴怀崽记 - 第13章 脱光了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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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乌悬,灿的光透过树的漏影,落在桓雁之的

    他回看向舍的甲院,少年站在,一袭红衣灿灿,似乎要灼伤他的

    易卓拧起拳,跟在青年后,闷声开

    “桓君,是否需要将他召回来?”

    桓雁之轻轻地摇了脑袋,随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怎么也学上了少年的习惯。

    “不必。”

    又过了半晌,易卓再次开,“苗苗看起来很伤心。”

    桓雁之没有回,“你是否也觉得我事不公?”

    易卓:“属不敢。”

    桓雁之放缓了步,“我确实有私心,却不是对薛昆。”

    薛昆控告少年罪名是意图谋杀,如果让他挨了刑责,反应过来后,少年肯定要遭殃。

    若此事由刑理,就由不得他掌控了。

    先把学的视线引到事实真相上,再放离少年太学,可保他暂时无虞。

    如果薛昆再聪明一,又或者不是被他父亲小妾的事占据了心神,只要他咬死苗苗意图谋害他,少年肯定要承担刑责。

    律法是律法,私心是私心。

    靠投机取巧,掩盖事实来助人逃脱罪责,他问心有愧,如是放任薛昆构陷苗苗,他良心难安。

    易卓听不懂,“属觉得苗苗好。”

    桓雁之:“但他不属于这里。”

    他应该属于山川草木,海阔天地。

    自己虽有德名加,其实无趣透,不过是看着新鲜罢了。

    通往萱院的青石路像是有些年了,光可鉴人的表面倒映易卓的脸。

    他“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殿,您本也不属于这里,属也是,纵使这条路非我想选择的那条,但属自被分给殿以来,从未有后悔过,殿会是明君,我也不会是佞臣,苗苗更不会是妺喜之。”

    桓雁之转,视线像是落在他上,又像是没落在他上。

    “易卓,孤所走过的第一步都是基石,稍有行差踏错,就可能陷万劫不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孤为太系百城十郡一国,非走摊商贩,维系的不过一家而已。”

    青年叹了气,望向端月山繁荣的建邺城,“……孤赌不起。”

    建邺城,滇河的分支穿而过,桥上的脚商熙熙攘攘,少男少年沿街嬉戏打闹。

    “孤之所有,已远胜过大桓众多百姓,有人为生病的妻筹钱,在码上扛着一文一包的米袋,有人在为天过去坐在街乞讨,只因没有可卖,家无田产不知如何维持生计,还有人连娶妻生都是奢望……众生皆苦,孤之所忧,不值一提。”

    易卓沉默地跪在青石路上,桓君说的理他都明白,可他不到。

    像个斩断了私心的傀儡,踩在间的那条线上不得有丝毫分心。如果本来没有,他也不会觉得多痛苦,但若是时时都要面对本可以呢?本可以纳喜的少年郎,本可以放弃德君的枷锁,本可以能满足自己无伤大雅的私心……

    -

    薛事没给苗苗好脸,反正苗苗来的时候也没带东西,直接一卷包袱把他赶了太学。

    霍骁正好在太学的侧门等他,见他来,幸灾乐祸,“看看这是谁家的小这么惨,被人赶太学,连活都没得了。”

    苗苗朝他翻了大大的白,“不会说话就别说。”

    他又不傻,桓雁之事反常,肯定是想保护他才让他离开太学。

    霍骁“呵呵”两声,“我算是看来了,你家太可真,往后的日,看着薛家倒霉吧。”

    是他想岔了路,明明是想把薛昆踩得不能翻,却还要屡次提醒他,踩着薛昆成全自己的名声。

    要是此事传到薛父的耳朵里,照薛父锐谨慎的格,肯定要仔细查当日众人说的话,为什么薛昆在面对太给的药绪会如此激动,肯定是有鬼,那可不就联想到了太先问苗苗的话上了,两厢对,薛父必定会起疑心。

    理来说,桓雁之完全没必要问苗苗他过最有愧于双亲的是什么事,这是饵。

    看似留有余地,其实满是杀机。

    苗苗抱起自己的包袱,“呸,雁之最好了,你才……”

    霍骁追上他,“你家太把你赶太学,我怕你无可去宿街,对比之,你居然说我才?”

    苗苗:“雁之喜我。”

    霍骁:“哦。”

    他又想到一个可能,说不定桓雁之把所有仇恨引到他上,才在此时把苗苗赶太学的。

    青年骂了句脏话,真是让人猜不透他的真实想法,从桓雁之到八岁的时候,他一直活在桓雁之的,他的老爹把太夸得神乎其神,每次夸赞后必定连带把他贬一顿。

    苗苗:“可他不理我。”

    霍骁拍了拍衣摆上并不存在的飞灰,让属腾给苗苗,带着他了端月山。

    少年骑着红疾弛而蹄踩过残破的槐,恣意张扬,把霍骁都甩在了后。

    霍骁朝他吼,“苗苗,有兴趣加吗?”

    苗苗:“没兴趣……”

    端月山脚,一位穿玄黑衣袍的年男人闻声掀开车帘,对旁的妇说,“你看像不像我们家阿渥?如果他能活到这么大,应该就是这般模样吧。”

    妇也掀开车帘去看,只看到少年翻飞的红衣角,和白尾。

    “……没看清呢,茂郞。”

    苗苗跑老远才想起被自己甩在后的霍骁,停来等着他。

    建邺城,信侯府。

    苗苗坐在凉亭,朝撒着鱼

    人都是不容易得到的,这个真理他早在太白山就明白了。

    但凡妖,就有好几个聚在一起打架获得权,他才不会被这小事打倒!要获得大桓最男人的青睐,必须得要付更多努力才行。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苦什么心志,还要劳动骨!现在他苦过心志了,还在太学劳动了一个月,不能在临门一脚放弃。

    苗苗想通之后,眨,朝霍骁问,“霍骁,看你这走章台的纨绔样,对之事肯定特别有经验吧。”

    霍骁连呛了好几,转移话题,“你还知章台?”

    苗苗:“别瞧不起人,我也是听过舍学聊天和读书的人了。”

    霍骁:“的妖。”

    苗苗突然想起来霍骁还抓着自己的把柄,“你要是敢告诉太我是妖的事,我就把你家拆了。”

    霍骁挑了眉,摊手说,“你随便。”

    苗苗:“我就把莺莺带走。”

    霍骁:“……”

    苗苗把鱼往桌上一扔,“怎么会有人喜玩投鱼,一都不好玩。”

    “你这么有经验,教一我怎么才能让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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