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挑逗他,继续“迫”他,他的呼都开始变得急促,他的拥抱却越来越用力。
“不说吗?”我带着笑意对他发起警告,“我数三个数,如果你还没说的话,我就赢了。”
他依旧没有说话。
“一,二,三。”我在数每个数的时候,都故意停顿了很久,但靳盛如我所料,他缴械投降了。
大获全胜的我喜望外,轻咬着他的耳朵,对他说:“宝贝,你是我的了。”
☆、26
26 靳盛
当黎慕贴着我的耳朵说“宝贝你是我的了”时,我全像是过了电一样,手指尖都麻了。
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不会再有任何一个人像黎慕这样懂得如何掏我的心挖我的肺。
更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一秒钟,我没有推开他、怒斥他,没有让他从我的家里去,而是把他抱在怀里接吻,在沙发上拥抱。
再怎么不愿,我也得承认,这一场莫名其妙的斗争,还是黎慕赢了。
我了气似的,自暴自弃,任由他以胜者的姿态抱着我笑。
他说:“别压抑了,就你想的,那么多嘛,人活着,唯一的目的就应该是尽兴。”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没人告诉我人生应该如何,我应该如何。
我永远都在较劲,跟别人较劲,跟自己较劲,我以为我要较劲到死,却没想到,如今有个人告诉我,尽兴就好。
“怎么?”黎慕躺在沙发上看着我笑,“一时间不适应有人你叫宝贝?”
我忍了忍,但还是笑了声。
“你话太多了。”
黎慕看着我的时候,睛里映我的样,我看得有些了迷,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他不仅仅对我有引力。
他不仅有勾人的本事,还有好看的。
“我想去个地方。”黎慕说。
“哪儿?”
他拉着我从沙发上起来,又把我拉了房间。
黎慕一把推开我的衣柜,一排旗袍挂在那里现在我们的前。
“我来选一件。”黎慕认真地挑选,然后拿了一条暗红的旗袍给我,“穿它吧。”
我盯着他看,犹豫不决。
“要尽兴。”黎慕说,“你喜,那就穿,如果你说不喜,那就算了。”
我伸手拿过来,转去另一个房间换衣服。
黎慕笑得不行,大声嚷嚷:“你全上哪儿我没看过?这会儿矫什么呢?”
不是矫,就是突然……
我不好说那到底是什么觉。
我从房间去的时候不仅仅是穿上了旗袍,从到尾已经都打扮好。
此时,我已经是一个穿旗袍的媚女人,我走到客厅,走到黎慕的面前。
“太了。”黎慕也穿好了衣服,手里摆着我的打火机。
他笑着打量我:“我能就这么看你一整晚。”
我懒得理会他的油腔调,问他:“要去哪里?”
他站起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腰,带着我往外走。
“当然是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我跟黎慕一起了家门,很快就知了他的目的地。
那家酒吧——他曾经撞破了我秘密的地方。
推门去的时候,那位歌手依旧在唱着那首歌。
玫瑰玫瑰最媚,玫瑰玫瑰最艳丽。
我们踏着旋律和甜的歌走去,黎慕的手自始至终都在我腰间。
有好一阵我没过来了,酒保看见我倒是欣喜,可看见我边人的时候是一脸的诧异。
黎慕十分绅士地为我拉开座椅,很是作地邀请我先座。
我坐后,黎慕为我酒,酒保看着我们说:“你们这是……”
黎慕笑:“少打听客人的隐私。”
他说完这句,又补了一句:“如果你非要问的话,这位现在是我的恋人。”
我转过去看黎慕,像往常一样,对他冷相待。
可他却得很,看着我笑,笑得像是在欣赏漫山遍野的。
酒保离开之后,我问他:“怎么突然要来这儿?”
“难这不是最应该来的地方吗?”黎慕说,“你在这里才是最放松的,对不对?”
我似乎在不经意间对黎慕暴了太多秘密,好在,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他知这些秘密也未尝不是好事。
我们喝酒,喝到微醺。
酒吧里开始有人伴随着歌声起舞,两两一组或者胡地搭。
黎慕说:“我们也去舞吧。”
我不习惯在这里那么张扬,但他不由分说地拉起了我,我也只好舍命陪君。
我穿着旗袍,踩着跟鞋,握着黎慕的手。
我们在舞池里跟随节奏起了十分业余的舞。
歌手还在唱:
玫瑰玫瑰最媚,玫瑰玫瑰最艳丽。
我们越越快乐,越越觉得轻快。
这一刻,我的人生到达了快意的极致,原来轻松快乐和□□并非像我以为的那样,如手心握住的烟,眨就消失。
黎慕带给我的愉超乎我预料的持久,我并不知它会绵延到什么时候,不知会在哪个时刻戛然而止,但至少人要快乐一次。
就像黎慕说的,要尽兴。
歌曲结束的时候,黎慕抱住了我,在众目睽睽之和我接吻。
我听见起哄的声音,但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人生在这一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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