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我的的动作也合而为一,王哥哥时陈哥哥就退,陈哥哥时王哥哥就退,默契好到就像一个人。
我的小和嘴也受到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的大开始发涨,送的频率也开始加快。
「小王!我不行了,我要了!」陈哥哥闭双,眉皱得像吃到很酸的酸梅。
「老陈!我也一样,一起吧!」王哥哥把抬起,上动的结。
我超喜看到他们这表,这在极度快的原始反应,因为我知这是他们透过我的得到的。
然后,我也一样。
在陈哥哥和王哥哥的白时,我只觉得当有什么饥渴的位得到了满足,发叹。
一打在我上颚,一打在我的里,带着的全都到我里了,如果我是女生,搞不好还来不及有月经,就怀上他们的宝宝了吧。
然后就算我在肚里怀了宝宝,王哥哥和陈哥哥还是不会放开我,不断用继续在我肚里溉,让我大着肚接受他们的。
如果是这样,也许还比较好。
至少,在哪一天大哥哥们离开我时,我还有宝宝在。
也许哪一天,王哥哥念完博士班要国工作。
也许哪一天,陈哥哥碰到适合的对象要结婚。
就算那一天来到,我也不用担心,喜上陈哥哥和王哥哥的我,在被他们像姊姊一样离开我的时候,会难过到心脏纠成一团,就算躲在棉被里想哭,也发不任何声音,不一滴泪。
我不喜他们。
我不可以喜上他们。
我不可以发现,自己喜上了他们。
因为就算想哭的时候,也不会有妈妈的手安我。
躲起来,用密密的丝线把自己包成的茧。
站不到聚光灯的我,已经习惯躲在,没有光的地方。
完
后记
这算不算是一个大转折
至少乐乐总算发现自己的心了
虽然他还是很乌的躲壳了
然后这一篇也得太莫名其妙了吧!(翻桌)
开埋的伏笔(姊姊)那段我也不知嘛写得那么详细
害我一边写一边抱怨没H超痛苦的
总之,今天贴这篇超的乐乐篇
顺便庆祝一件事
那就是,我恢复自由之啦~~
没错~我的缓起诉到今天为止
总算是恢复自由人罗~
(虽说缓起诉也没啥不自由的,H继续写得很快乐,要国还是国)
然后这一年也看到很多警方上层的努力
像是明文规定警察不可使用钓鱼方法抓网路犯罪
还有检察官判决不起诉的案不列绩效
以及四月的新规定——抓网路犯也不再计绩效(这个真的是明智的决定!)
这样应该会减少了很多只办小案(而且还是无心案)的奖金警察吧
不过,不论如何,大家在网路贴文还是要多多小心就是了
警局一日游虽然还算有趣
不过跑法院就不是那么轻松罗(苦笑)
那么那么,今后也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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