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
男也拥有一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黑丝带绑缚在脑后,一张俊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之神。
男不像时的贵族,喜奢华的打扮,总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穿着一件白丝绸衬衫,扣没扣好,一大片膛,两边的袖挽至手肘,健的胳膊,着一条贴窄脚和一双黑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大的材。
丝绸衬衫散发独有的莹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上时,这昂贵织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纹理来得更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的肌都会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就是这样一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画室,看也不看玉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边,语气沉地低语:“雷哲,都伯爵来了。他的香铺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敌!”
金发男退后两步,眯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雷哲,我知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都伯爵,而是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前的画布,然后又抬看了看不远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了:“据说那位都伯爵拥有让人一沦陷的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外,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
第3章
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廊上,几名穿着银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格太过势,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挂满了人肖像,有的金发碧,有的红发褐眸,有的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赤。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人。
正如猎手喜把驯鹿的悬挂在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烈追求的莉莉丝小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敌。
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名。
雷哲一边胡思想一边把剑系在腰间。走到廊尽的时候,他习惯地停脚步,看向悬挂在最的一幅画作。
与之前的半像不同,这是一幅全景图,绿荫萋萋的密林涌一幽蓝泉,一名材纤细的少女趴伏在泉边,上披着薄如蝉翼的白纱,金发丝如云似雾散在,得宛若灵。她微微侧,看向画框外的人,削薄的肩带着几分脆弱。
毫无疑问,她的肤是晶莹剔透的,她的段是曼妙无双的,她的气质是神秘莫测的,但她的脸庞却是一片空白。
为她的创造者,雷哲竟然没有为她描绘五官。
此时此刻,雷哲正仰凝视这张空白的脸,瞳里带着向往,也带着迷茫。
邓肯男爵走到他边,小声问:“你怎么还没给她画脸?”
雷哲依然凝视着画作,摇:“梦想是无法用凡人的画笔描绘的,除非上帝握住我的手,亲自引领我的知觉,否则我绘不她万分之一的。她是我梦的女神。”
邓肯男爵恍然大悟地,垂眸的一瞬间却又显不以为然的神。
什么梦的女神,不过是个妄念而已。现实的女人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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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走了?”雷哲掀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他正坐在邓肯男爵的车里,车门描绘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的族徽。而这辆车正停在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是的田坎,田坎是满谷青苗的田野。
若是前面再来一辆车,这条路必定会堵死,双方若想过去,唯一的办法是让其一方的车不断后退,直至退到几百米开外的宽阔大路上,然后尽量往路边停靠,让足够的宽度。
邓肯男爵指了指被雾吞噬的小路,得意洋洋地说:“不用走了,我们就停在这里,与那位都伯爵来一个狭路相逢。我的族徽他一定认得,基于财富、权势和地位的优越,他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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