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说书先生模拟主角包拯的吻:
“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这个案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凶手是怎么在四周都有官兵把守的况到屋里来的?而他又是如何从案发现场逃去的?”
丽国送郡主到宋国和亲,途径包拯所在的庐州,两位送亲的皇全都在密室环境被杀,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生疑。
端王忍不住跟着所有客一起,在听完整个案件描述的时候,他最不解的也是这一,他是真的很想知凶手到底是怎么到的。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和公孙策一起从官兵把守的案发现场来,一回,看到门两边分别站着相同数量的官兵,我这才回忆起案发那天,我也是这样不经意地回,当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而今天早上我终于知哪里奇怪了!”
台上的“主人公”一脸自信,黝黑的脸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伸手指,不住地随着自己的话比划着:
“我问过陆捕,案发当天的守卫况和今天早上我看见的应该是一样的,照理来讲,官兵班守卫,两边人数应该是一致的,就比如今天早上,我看到沈捕快带领着队伍守着案发现场,就是两边站的人数是一样的……”
“可是案发当天,我清楚地记得左边门的守卫是四个人,而右边的却是五个人。”
“啊!所以是有人少了?”
台早已沉浸在揭开谜底气氛的一个客忍不住喊了来,端王也激动得连连,然后发觉自己这姿态不太皇室,想要收敛住,可一看周围客都和他一个态度,顿时又觉得整个人舒服开来,觉自己这也没什么。
台上的说书人直接接过台客的问题回答:
“不,不是少了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
他没有给客们反应的时间接着:
“有人当天本不应该现在那里,但是他现了!”
“凶手从一开始就已经在屋里面了,等丽皇回到屋里,他便动手杀了他,然后躲在门后,等所有人冲来慌作一团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当天在场看守这个屋的官兵现在现场,他本就是守卫的一员,他现在现场没人会怀疑,一直到今天早上,我问了案发当天负责守卫这里的衙差,才知其一个人当天本不应该现在这里!”
大段大段的台词说完,端王在台有了一不好的预,总觉得那个凶手估计是他不愿意相信的那个人,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见台上的说书人指着一片虚无:
“那个人就是你——”
“沈捕快!”
台的客们一片哗然,脸上满是“我不相信我不接受你说的肯定是错的”的神。
还没习惯推理剧“主人公边必有凶手”定律的单纯善良的都城客们一回遇到这况,要知他们对于在这个故事场的沈捕快好度可是很很的!
他们早从秦关之的得知,《少年包三天》虽然主人公是包三天,但破案的其实是一个小队,并不是单纯的就主角一个人破案。而很显然,这个队伍里翩翩公公孙策是肯定存在的,除此以外,客们一直默认沈捕快也是其的一员——
要知这位沈捕快刚场的时候就是带队到山上剿匪,剿灭了在庐州城必经之路上凶恶了快十年的山匪,还捉到过采大盗,武功更是庐州城公认的第一!
不仅如此,他相英俊,与主人公的关系也很好,经常来主人公家里吃饭,在这个案更是三番两次拯救主人公于危难之间!
这样的人……
这样好的一个人……
“他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他与皇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们!”
“到时候宋国与丽对战,他的朋友都在这里,他怎么会这样的事!”
早已对故事这位沈捕快有所好的听着故事的女孩们难以接受,纷纷发声表示抗议,端王在人群心底暗自为这些姑娘鼓劲儿,就算今天是他第一天听这个故事,他也不希望坏人是那位让他觉得有才有德可大事的沈捕快。
但台上的说书先生秦关之却不为所动,仿佛早就料到了大家的反应,一个一个的给问题的答案:
“他当然是凶手,只有他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的条件!”
“他虽与皇们无冤无仇,可他不是宋国人!他是辽国人!丽与我宋国联姻抗辽,他是辽国派来的细他当然不想这件事成功!”
“你说他为什么是辽人?还记得有一次沈捕快为了救我上挨了刺客一刀的事吗?我娘那天为他换药时就发现他上有个狼的刺青!”
“公孙大人说过,只有辽人的上才会有刺青!”
“……”
一个一个曾经埋的伏笔被揭来,客们也不得不接受沈捕快就是杀人凶手的事实,他们一脸悲伤地听着台上终于坐回到位上的说书人讲述着沈捕快被揭穿后的反应,听着他就这样选择了自杀,以及在死前发表的“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争”的遗言,女孩们掏手绢捂着脸哭得不能自已,其他客们叹息着,将这个故事里发生的故事引向现实,也发希望姜国不要有战争的叹……
第一个案件结束,聚在一起的客们终于三三两两陆陆续续离开了方氏菜馆,一直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端王护卫队有聚集起来,另一边,小世也终于发现了自家爹爹的存在,赶忙带着仆人跑了过来:
“父王!您怎么在这里?”
端王了自家儿的,又了他因为刚才那个故事伤而发红的双,在思考是跟自家儿说实话还是委婉地说个实话,不过显然小孩还沉浸在故事的氛围里,并没有想要听自家父王解释的诉求,只是随一问就把话题扯到了今天听的《少年包三天》上面了。
“这个《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可好听啦!”
端王听着自家儿就这样一无所知地代清楚了他其实在这里只听了四天的书,并不是在这个故事刚开讲的时候就来听的,也不像他想的那样已经“夜不归宿”好一段时间了。一开始只是因为在学路上看到有好多人往一个地方走,太好奇,跟随保护他的仆人们又没有阻拦,于是就来了,结果没想到,这一来他就被这个故事给迷住了。
“我从来,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故事!原来说书可以那么好听!”
小世原先也不是多喜听说书的一个孩,事实上大多数孩都不太喜听说书,因为涉及一些男女之间的,要么家里的辈不让他们听,要么自己也听不懂。
他们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姑娘坐轿掀开帘看了外面卖画的书生一就会脸红,也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男人好多好多钱去给一个陌生的姑娘买簪,在饮男女听来怦然心动的段落在孩的里毫无趣味,孩们觉得还不如一起去陀螺。
但《少年包三天》不一样!
在包三天的故事里,一个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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