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界之双修情缘 - 第四章 诅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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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

    一只玉白手掌伸过来轻轻捂住了洛云知的睛,并将他揽怀抱了起来,“小师弟,师兄带你回家了。”

    “景秀……”

    洛云知趴在景秀肩,一便看到一个一黑袍的男,正面无表地盯着地上的颅。

    另一旁,灵山学院的院——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正扶着简老师站起来。

    只听那黑袍男语调平平,亦不辨喜怒:“你杀了他。”

    简炼一震,手捂着,防备地盯着那黑衣人,咳了一血沫:“他了,若非杀了他,这里的孩全都保不住!咳咳!”

    见着黑衣人袍袖一动,简炼瞳孔骤缩如临大敌,随即却悍然踏一步,大喝:“萧亭风!你想为他报仇,冲着我来便是!切勿伤及孩!”

    “亭风!”院一变,也跟着上前一步,“若离之死,老夫亦痛心。但此事并非简炼之过,亭风你可不要冲动啊!”

    黑衣人并不理会院,只瞥了一大义凛然的另一人,“呵”地低笑声,“简老师啊,双修的滋味想必不错吧。难怪世人皆说非双修不可成圣……昔日燕氏名门之秀,莲华剑君,年年灵山论剑谁与争锋,竟也能败于你手。呵呵……”

    “你不要血人,我绝没有任何对不起若离之事!我和秦倾的关系更不是你以为的那样龌龊!”

    萧亭风却本没有再搭理对方的意思,对那人满腔义愤的作态置若罔闻,实则轻蔑已极。

    只见他径直走到那颅跟前,蹲,将那惨不忍睹之双手捧了起来,喃喃念了一句什么,便看也不看在场众人一,携着那颗颅径自转离去了。

    萧亭风——东木萧氏当代家主,谁人敢拦?

    洛云知被景秀抱着带离现场之时,他看着那人黑袍猎猎的背影廓,不知为何,竟觉得那人仿佛十分伤心似的。可他明明又是那样的平静。

    “怎么了,吓到了吗?”小孩儿不同寻常的安静让景秀心生忧虑。他轻小孩的后脑勺,柔声,“别再想那些事了,闭上睛睡一觉吧。等你睡醒,我们就到家了。”

    灵山学院建址于灵界央大陆的灵山之上,其山门外有一迎客台。台上设有连通东西南北其余四块大陆各自心枢纽的传送法阵。

    因此他二人要回北灵界,只需去往那迎客台搭乘传送阵即可。确实方便快捷。

    洛云知伸手搂住了景秀的脖,将小脸埋了去,蔫蔫地说:“景秀,我好难过。”

    他说不心里为什么那么憋闷。是因为人生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血腥恐怖,与突如其来的死亡之威慑吗?可他似乎又明白,让自己恐惧与?惶的,好像又并不仅仅是这些。

    景秀叹了气。想了想,还是决定告诉他:“也许这个事实对你来说有些残酷,但师兄还是想要你知——在灵界,如今日这般的悲剧并不算稀奇。‘非双修不可成圣’,也许并不是此间天赐予我们的成圣捷径,而是一个最恶毒的诅咒。”

    “为什么?我不明白。”

    景秀:“既要和自己的灵五行相生,又要和自己的元相合,最好还要与自己投意合——你觉得这样的天作之合是随可见,人人可得的吗?”

    洛云知懵懂:“难不是吗?我爹爹和娘亲就是呀!”

    景秀笑了,“是,你很幸运,有一对恩的父母。但除此之外呢?这世上多的是因为属而结合却彼此无的双修侣,也有很多属不合,却愿意为的真正有人。”

    “就像燕老师和简老师一样吗?”洛云知有些迷茫地问,“可燕老师了,最后不得善终……这就是你说的‘诅咒’吗?”

    “我不知他二人是不是……”景秀隐了未竟之字,淡淡,“但我知,人心易变,人无穷。”

    相时或许当真只在乎朝朝暮暮,途可抛。可一旦时过境迁,当天人五衰的威胁一日日真实近,此时却有一份成圣的机缘摆在前,又有多少人能拒绝得了这样的诱惑呢?

    昔日佳侣终成怨偶。

    求生本能或许是导致人心善变的直接因素之一。但追究底,望的渐变与更迭,才是人心变化的本原因。

    洛云知听得半懂,心里却已然沉甸甸,他哭丧着脸说:“我好像更难过了呀。景秀,我现在脑海里总是想起燕老师躺在血泊里的那颗……它血模糊的样。虽然他了,很可怕,可我不知为什么却觉得他很可怜。就算他那么小气,都不肯教我剑术,也还是觉得他可怜……我不想要他死!”

    尽年幼的他尚不懂得真正的,更不懂人无极的理,但无疑今日目睹燕若离之死——那颗垫在喜糖上的血颅,其惨烈无比的视觉冲击,已然给他的纯白童年添上了第一墨重彩的影,对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景秀怜地摸了摸他的发,“咱们不想那些了好吗,想些开心的事——师娘快要给你生小弟弟了,你不是盼了很久么?”

    ——对哦,弟弟,澄澄!他要赶回家,告诉娘亲他为弟弟取的名字!

    洛云知终于不再那么沮丧,“景秀,我们回去之前先去一趟灵山坊市吧!我要给弟弟买礼!”

    他说的坊市就在灵山脚。他想为弟弟挑选一些土大陆的特产之

    景秀自然说“好”。

    二人到了坊市。小孩儿虽然年纪小小,光却已然十分挑剔。他只想给弟弟最好的,看了不少新奇件都不满意。

    景秀陪着他一圈逛来,最后只挑了一对金铃,和一只拨浪鼓。

    那金铃是一通迅法。正如北灵界的灵修喜用灵螺来传迅,灵界则惯用这金铃。此虽叫“金铃”,却并非金属的材质制成,而是用土大陆所特有的一灵壤。

    洛云知最喜它的一是,这金铃认主之后,当两位使用者靠近一定范围时便会发十分妙而空灵的铃音,且这铃音只有两位使用者能听见,并不为外界所知。

    洛云知迫不及待地将其一只认了主,只等弟弟生后就要将另一只送给他——好像他和弟弟还未见面就已经拥有了共同的秘密似的,让他格外喜。

    而那只拨浪鼓,据说取材于灵界的一回音。那组成的灵壤有一储存声音的特质。

    古往今来,有许多浪漫的侣都曾去过那,双双留海誓山盟的诺言。而那诺言被山永久地保存来,任往后时光逝岁月变迁,它始终在那里静静回响,或将成为永恒的见证,或将成为一不那么令当事人愉快的讽喻。

    而取自那灵壤炼制而成的这一只拨浪鼓,同样有留声和回放的功能。洛云知自己喜听故事,便觉得弟弟肯定也与他一样。他想将他听过的所有最喜的故事都一一讲给弟弟听——等有空他就要把这些故事都存这只拨浪鼓里。

    等他回灵山学院之后,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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