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沈槐是不是在糊他,他只是想让他看起来别那么累,在自己面前,别那么累。
“我刚来之前,看了个有意思的东西。”任垠予突然说。
沈槐歪了:“什么东西?”
“嫁豪门指南。”
“哦?”沈槐扬起眉。
“是个选择题。”任垠予说,“有好几个选项,门当对,得漂亮,学位或者商,再不然就是糟糠之妻了。”
沈槐没说话,大约以为他在发神经。
任垠予走近沈槐,欺过去,用调一样的语气:“沈总,你看我跟你门不当不对,大学也就是个普通本科,商本来有自信的,但我最近也办了蠢事,我就只剩得漂亮了,可你边漂亮的人太多了,我也不敢说我是最漂亮的,怎么办?”
沈槐抬起,望他的睛,任垠予有一瞬的犹疑,他总觉得沈槐有些不一样了,他还来不及细想,沈槐就望着他笑,笑起来的鼻息扑在他脸上,只想让他把话讲完,或者说,把承诺讲完。
“我只剩糟糠之妻这一条路可以走了,你要是去当,就直接当给我吧。”
沈槐的嘴角放来,看向任垠予的光,终于认真了几分,片刻,他又笑了。
“你这哪是糟糠之妻,你这是乘人之危。”
然而谁也没想到,一个月后,沈家真的易主了。
第三十二章
沈珂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沈氏集团董事会人员变化的这天, 沈槐和一帮狐朋狗友玩了个通宵。
沈槐包的场,整个酒吧了近百人,有一半沈槐都不认识,他也不在意,里只有酒,把群舞的人群扒开,从这个服务生的托盘到一个服务生, 手上的酒换了一杯又一杯, 任谁都没见他这么喝过,连秦朔这心从来没谱的人都急了,皱着眉拉他划拳,故意输掉, 再抢他手上的酒杯。
“你可别跟我来这。”沈槐把酒抢回来,一半洒在了他上,他混不在意, 汗酒早就将他了,他这副样, 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失败者,不能更颓。
“真不能喝了,你要是酒毒死在这儿,林修非把我活刮了。”秦朔说完这话, 像突然被掐住了脖,僵在那里,尴尬地看着沈槐, 沈槐趁机对着酒瓶起来。
秦朔只好继续抢,他不会安人,说一句错一句:“你以前不还说不想上班吗?现在不上班就有钱拿,也没那么糟糕嘛。”
沈槐愣了愣,放酒瓶起来掐秦朔的脖。
看秦朔就要断气了,旁边的人不但不劝,还跟着起哄,然而一秒,这一圈人忽然静了,沈槐把眯着的睛艰难睁开,看到了林修。
“哟,一休来啦。”
林修脸上淡淡的,走过来在沈槐旁边坐,倒了杯酒,到沈槐手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和沈槐碰了一,一饮而尽。
秦朔趁机捂着脖,气呼呼地跑了。
林修常年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其他人也不敢上来闹了,一时间沈槐这儿反倒成了最安静的地方。林修酒量一向不行,一杯去脸就红了,他就这么红着脸,着,半晌,结动,吐一句:“对不起。”
沈槐脸上没有那颓废劲儿了,就是有累,他在沙发上,窝得舒服,把嘴边的酒添了:“有什么对不起的,害我的又不是你。”
林修睛更红了,甚至了鼻:“我哥害你,那跟我害你有什么区别。”
沈槐叹气,又喝了一酒。
事要从沈槐正式跟沈珂开始争夺集团掌控权开始讲。沈槐跟他彼此都了解很,你要拉拢哪帮人,我要挑哪些项目的刺,一来一回,两个人都见招拆招没大动静来,反而成了拉锯战。沈槐恐怕是把毕生绝学都用来了,真心实意地要跟沈珂抢,光顾着料理自家后院起的火,而忽略了前门贼。
林修他哥林远,之前拉拢沈槐基金公司,沈槐没有多想,觉得投的钱也不多,就签了合同,他死活没想到,林远竟然趁着沈家弟斗,把这个基金公司成了一个庞氏骗局,而且用的都是沈槐的名义,林远的手段和细节理得非常机关算尽,但很简单,就是陷害了沈槐,让沈槐不得不赔钱,那个时候因为和沈珂拉锯,沈槐手已经没有多少动资金了,就只能拿份赔,但要沈槐卖沈家的,他宁愿去坐牢。
林远是想要沈槐去坐牢吗?当然不是,林远想要的是沈氏集团,庞氏骗局是他一手造的,他也能堵住他制造的豁,只要沈槐把自己手上的份都给林远,让沈氏集团以后姓林,就行了。
沈槐跟沈珂说,对不起,我去坐牢吧。
沈珂没说话,去约了林远见面,把自己在这段时间争取到的东西都给了林远,让林远不要太过分,至少让沈氏大厦的牌不用换来,其实真正能赚钱的那些产业,都拱手给了林家。
沈珂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副董事为新晋合作伙伴林远,自此沈林两家联手,再创商业神话。
那都是唬人的场面话,圈里的所有人都知沈家俩弟鹬相争,林家大儿渔翁得利。
沈槐一向没有什么家族观念,血系信仰,但那一刻,他想在列祖列宗的排位前以死谢罪。
林远这么的时候,林修是第一个闹的,林修想不明白,沈林两家是世,为什么林远要这么,林远不回答他的疑问,只是有一次将他关了禁闭,这一次关得最久,一直到发布会这天才把林修放来,林修一来,就来找沈槐了,来跟他说对不起。
沈槐在沙发上,睛没什么焦距,他想起什么来,悠悠地跟林修说:“一休,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和你,跟你哥一起玩吗?”
林修不说话,他现在想起他哥就犯恶心。
“我们仨有一次在我家园里发现了一个蜂窝,你那时候本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就用去,我是被咬得最惨的是我,回家挨打的还是我。因为你是我兄弟,我不能让你来我家还得挨揍,我就都扛了。”
林修握着拳,沈槐就是这样,明明自己也是个不懂事的二世祖,却什么都要护着他。
“但后来我才想起来,当时你那么矮,你怎么到蜂窝的?我们俩年纪一般大,一样短,为什么我跑不快,被咬了满包,你却几乎没被咬到?”沈槐顿了顿,“你记得吗?你本不知蜂窝是什么玩意儿,也本没想去闯祸,是你哥把你扛在肩上,让你的,也是你哥护着你跑,让我落在后,被咬成猪的。从那时候开始,我就隐隐觉得你哥很可怕,但是这件事不足以警示我,毕竟只是小孩使坏,但现在我知了,你哥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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