瘩瘩的女人,最好不是。
「我……」她结结,闪著求救的神看著张至光。
「我让她来这里上班,反正她被炒鱿鱼,我正好缺人手。」张至光轻描淡写。
「谁被炒鱿鱼了,我是主动辞职的好不好。」听闻曹晴如赶解释。
「喔。」这些他都明了,只是他们两人事先都没说,看见她在吧台里面帮忙他有些讶异,他没什麽好反对。
打烊後,他骑机车跟在後面陪她回家。到了她家门,看她将家门,他突然拿安全帽车说:「晴如,我想,你别再舞了。」
「为什麽?」舞的钟费才多呀,她显得为难,支支吾吾的犹豫,「可是我现在失业,又不舞……」
他望她一会,呐呐说受,「我受不了别的男人看你,尤其……」自尊心很奇怪,别人这事与他何,可是自己女友,即使是自己开的店都觉得无法认同。人都这麽自私,还是只有他?为什麽?因为他她吗?这理由不知成不成立?
她突然一愣,他在乎?她突然到羞耻。
不舞时想起自己和其他男人贴舞,确实会到自己不只作风大胆,甚至有伤风败俗,可是,为了生活。
他在乎?也会瞧不起她吗?
她突然落寞起来,回神却已在他怀里,一阵激吻,她松开他怀抱,月光羞赧说:「我要去了。」
吻的浑然忘我突然被推开,狄臣依然绅士般问:「在赶我回去?」
「你该回去了,都几了,再不回去天都亮了。」她钥匙开门,推开单薄的门走去。
「我不想回去,你留我来。」方才激吻馀温犹在,他舍不得就此离去。
「可是……」她往後看看自己简陋的房间,不是不留人,而是,他住不惯的吧。
「你房间是哪间?」见她犹豫他拉著她往房门去。
「这间啦。」她推开房门,两人十指扣走她闺房。
「很好啊,」他环顾四周,里面看起来简单朴素,乾乾净净的,有书桌、化妆台,看见她倚墙的床上有几只绒娃娃,他走过去愉悦的坐在床沿,像大孩般抱起一只有他半人大的泰迪熊说:「你喜收集这些玩偶吗?」
「我晚上抱著睡觉。」她也喜孜孜的抱起一只,这都是慕她的异姓送的,但她不会告诉他。
他丢泰迪熊将坐在旁边的她搂怀里,在她耳边煽的著鼻息,「今天晚上就抱著我睡吧。」
乍听她羞红脸,想推开他却推不开,反而被他欺近的脸吻得正著。
搂住她背後的手飞快穿衣开始娑背脊,大大的手掌让她觉温又酥,想叫他回家又不舍,只好任凭让他先为主的将她抱上床,压在上继续甜的吻,然後陷他温柔的漩涡里……
(11鲜币)20 你的床觉不是很稳固(H)
当吻得激烈,脱光衣服,四肢缠於床褥时,他才发觉……
「你的床觉不是很稳固……」他激动的而,陡然听见两人四支角的床嘎叽的几,好像不他刺它主人的骨一般低怒。
「嗯……」她仰躺看著他,两人密接合,让她尴尬的不知该说什麽。
「不会垮了吧?」他有担心,轻轻又抬缓缓,恐床又抗议,要是解就……太夸张了。
「不,不至於吧!」怎可能?它不会这麽不合作的,正当它主人跟男友享受鱼之给她垮去,不就太不卖面了。
「很难说……」觉她好像很怀疑他的能力,他不服气,突然猛力动起来,比方才力更大,床随著两人的动作沉起来,越叫越激烈,像他们之间越来越邃的接,害她忍著的酥麻赶制止。
「你不要这麽用力,我弟弟在隔会听见的。」她低声说,想到被弟弟听见难为起来,他却依然在她里猛烈。
「呵呵……」听她多虑吻,他忍不住笑来,他比较担心嘎嘎作响的床会耐不住他的力解垮掉啦。
一大早,曹晴彦来敲她的门要餐费,她起床开门,走去拿钱,他跟著去,去後曹晴如才想到要他在外面等,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被弟弟看见她带男人回来过夜,她觉这是多麽不好的示范,希望他别胡思想才好,要是哪朝他也带女友回家过夜,她可能会哭无泪。
曹晴彦瞥床上被单里看不清脸孔肩膀的男,想起前几天晚上那个有妇之夫忍不住低声问:「他是谁?」
「我男朋友,」曹晴如看一睡得安稳的狄臣,连忙将他推去,「别吵醒他,赶快去上学。」
走房外曹晴彦担心问:「不会是那个男人吧。」
「不是,你想太多了吧。」她困的打了个哈欠,挥挥手他赶快门,「你把你的书念好就好。」
曹晴彦不放心的去上学。
狄臣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即是告诉她,「别住这里了,这张床真难睡,睡得我腰酸背痛。」他摆摆,动动四肢,脖,终於比较舒服些。
「这是亲戚好心借住的地方,有得住我不敢嫌弃了。」
「我真佩服你。」狄臣看著她的房间,跟他家简直可说人间与天堂。
「我习惯了。」
「搬去跟我住吧!」狄臣突然说。
「搬去跟你住?」曹晴如讶异,不确定问:「你的意思是搬去你家?」
狄臣想了一她所谓家的问题,说:「勉可以说是我家,我不跟我爸妈住,偶尔才回去住几天。」
「你自己有房?」她更加惊愕,睛闪烁羡慕与期待。
「别问了,」看她好像兴奋起来,他摸摸她天真的脸颊,平常人有房很正常,不值得这麽惊讶,她是没属於自己的房惯了吧。穿好衣服他急著走去,「我得赶快回去换衣服,不然上班来不及了。」
几天後曹晴如带著曹晴彦住他位於级大楼的住宅。
狄臣独居的房不止宽敞,还装潢的致典雅,是曹晴如这辈想都不敢想有机会住去的房,但是她果真住了去。
住後她发现狄臣住这里的时间其实不多,一星期差不多三天,最多不会超过四天,没去pub的日他几乎都不住这里,他说他父母不喜他三更半夜回家,夜归的时候他就住在自己名所有的这间房,不去pub或飙车时,他即早早回家陪父母。
所以,住来後,她觉得自己有被金屋藏的优越,而且这间房里面实在太漂亮了,光视觉受就比她原先住的破茅屋好上千万倍,更甭说住在里面的享受。
甜甜的住了几个月。
一天曹晴彦放学正当要去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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