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 -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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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后她嫁给了反派少帅》作者:半袖妖妖

    文案

    重活一世,明珠想开了。辛苦创业太累,相信男人太傻,这辈,陆明书刚来退婚,她转就嫁了帅府去冲喜。本来是想愉快地当个有钱小寡妇,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嫁的不是病得要死的大公,而是他弟弟——她前世的冤家死对。她的小丈夫,未来少帅这会才十六,都没齐……这让她怎么当寡妇啊摔!呃后来……太刺激了!先婚后,民国弟恋苏甜~

    推荐预收玄幻文,专栏收三界大战之后,界终于迎来了一位样貌俊冷酷无十分暴戾的合格尊。历届尊都会收到庆贺祭品,他的祭品只有一颗龙尊盯着龙看了一会,在上画了个圈。穿成了一颗,成了新任尊的祭品,时刻有被吃掉的可能,还有比这更悲的吗?有,着两只龙角的柔弱人类在逃跑过程发现,她心里面一想起那个恶,他就被召唤来了,这还怎么跑啊摔!o(╥﹏╥)o推荐古言《太妃是个家》当吃货家对上双重人格太专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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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王府的格格

    第一章

    民国二十三年,南方大涝。

    北城还算安宁,金明珠忙了十几天,将陆家名正良药铺能用得上的药材,都捐了。

    天气很,她依旧是晚清时已婚女装扮,上衫裙,只不过上的百褶裙已经改良过了,更显得腰肢纤细,走起路来那层层叠叠的小褶散开又合拢,无限风

    送药的车队这就要发了,金明珠在商会正和掌柜的最后一次对账,陆家看门的陆兴就来了。

    他在门探脑,见她手里拿着账本在窗前走过,不不顾冲到了她的面前。

    “少,老太太让我来找您回去,您快回家看看吧!”

    明珠这几日白天在商会忙,晚上住在娘家,没有回陆家。

    她不想回去,自然没有在意陆兴的话:“老太太让你来找我,现在你找着我了,回去吧,跟老太太说,商会事多,我忙着呢。”

    陆兴苦瓜脸:“少,您就别为难小的了,小的知我们少爷从外面带回来的那女老师,惹恼了您,您就是生气,也该回去,让她瞧瞧谁才是陆家的少啊!”

    明珠被他这苦大仇的模样逗笑,回眸瞥着他:“谁是陆家少?”

    陆兴摊手:“您那!我可就认您一个少,您跟着我们少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把陆家从个破落变成现在北城的首富了,陆家上,就是老太太心里也是明镜似的向着您那!”

    七年了,就连陆家看门的陆兴,都只认她这一个少,可陆明书却把人带回了家里。

    金明珠的脚步慢了来。

    这么一唏嘘起来,陈年旧事都浮上了心

    金明珠原本不姓金,她是顺王府的格格,额娘病死了,阿玛娶了新妇,王府充公之后一家人靠微薄的补贴钱生活,后来没等她成人,阿玛也死了。

    剩的家人吵吵闹闹一起生活着,就这么大了,她和陆明书也算是青梅竹,他从小清秀,白白净净的,是个读书的好料

    她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喜他的,也许是因为从小知那是她未来的丈夫,也许是在他温柔对她的某一刻,总之她是喜他的。

    陆家这门亲,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来的,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俩家是世,后来阿玛死了,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

    不巧,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后来也改姓金的。

    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金书瑶很是幸运,父兄俱在,从小过着衣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她崇拜西方生活,喜穿着洋裙跟鞋,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疯狂地追求,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只剩一个壳的陆家垮了。

    债主们纷纷登门,陆家老爷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陆家变成了个破落,婚事当然没成,金书瑶抛陆明书留学去了,陆明书一时想不开,离家走了。

    明珠追上了他,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并且从白手起家,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

    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

    可事实证明,多年的陪伴和追随,什么都不是。

    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结果,他遇见了金书瑶,并且把她带了回来。

    金书瑶的父兄因为大烟败光了家业,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再遇上陆明书之后,跟他回了北城。

    明珠还记得,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结果接到了一对。

    金书瑶一一个,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老太太大怒,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只想留在陆明书边。

    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要照顾她。

    金明珠心烦闷,这就离开了陆家。

    其实她有累了,这么多年,一直奋不顾地往前走,她真的累了。

    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对完名目,让车队先走,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台上喝茶。

    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明珠一手拿着茶碗,低,茶香四溢。

    她虽然从商多年,但是骨里的傲气还在,品茶先品,观其闻其香,这才是喝茶之,正是低着帘,余光当瞥见楼影。

    年轻的男人一军装,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那颀姿就算站在人,也十分扎

    谢凤西仰着脸,似乎也正在看她。

    这个冤家死对年纪轻轻,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他比她小几岁,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奇的漂亮,但他的却是不折不扣的混,……后来……他倒是住了顺王府,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

    谢家如日天,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谢凤西这个少帅,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与她作对,金明珠帘微动,只一瞬间没有看他,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楼只剩了那辆老爷车。

    很快,谢凤西上了楼。

    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年轻的男人一边走,一边扯掉了手,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走近了,随手将手扔在了桌上面,径自坐在了对面。

    “几乎是捐了大半个家,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谢凤西叠起了双,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却不知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家,还是金老板的家,你这么,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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