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不知今夕是何年。
穆承雨掀开沉重的,茫然得对着天板发呆,疲惫的觉彷佛从未散去,只要一梦乡,他偶尔就会想到以前的一些往事,片段的,支离破碎的,蒙着一层雾气,遥远又朦胧。
他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一躺就可以度过一整个白天,显然有人知他的习,未等他的惰滋成虚度光的白日梦,卧房的门被敲开了,敲醒了里沉湎在荒芜的人。
「已经十二了。」敲门的男人不请自,鞋接在木板上发古板的声响,沉稳又敛,几乎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的音质带着天生的冷漠,宛如雨珠滴落结冰的湖面:「该起了。」
穆承雨一动也不动,修的睫眨也不眨:「我不记得今天有行程。」
「你没记错。」男人低沉:「起来吃东西,你从前天宿醉後就没有吃上任何东西,胃会受不了的。」
「前天吗……」穆承雨阖上睛,一费劲思考,纤的睫就止不住的颤动:「天啊……我没有印象,也没有不舒服的印象……」
男人见他清醒了,便转往门走,他将门扉开敞,回:「你吐到没有东西能吐了,起来吃东西。」
男人离开之後,穆承雨才缓慢得走床,他打开衣柜,从一整排颜素洁的衬衫挑一件,偶然瞥到等镜的影,才终於恍然自己真的赖在床上昏睡了两天。
不能再更邋遢了。
他对自己的服装仪容格外注重,并不是多刁钻於打扮,而是一定要整洁而致,他的衣柜里不会现任何一件不是主名牌的件,而且必然会每隔一段时间追随行更换最时的新装。
当然这些繁琐的事都是由他的助理打理,他对研究时尚品牌半兴趣都没有,他只负责穿而已。
严格说起来,他对打扮自己这件事并不衷,他讲究的是,一旦踏家门,他必定要是个最面的绅士,斯文而多金,这是他最喜听到的形容词。
在浴室里改换面後,穆承雨缓步踱楼,刚踏宽敞而装潢奢华的客厅,他就瞧见了赤九狼已然换上了整笔的正装,站在餐厅的桌缘等待他座,表示尽到监督他的责任後就准备门。
穆承雨在他的目视,坐了餐桌的主位,桌面上是一碗粥和一杯温,飘着袅袅烟,耳提面命得将香味送到穆承雨面前,似乎在训斥他不好好善待自己的胃和。
对着那张面摊的脸孔,穆承雨是半也没有,他半躺在椅背上,把玩着手的银匙,对着男人浅浅笑:「你要门?」
「到公司一趟。」男人平板答:「午紫轩的人会来。」
穆承雨不甚在意得嗯了一声,他看着男人整理好西装及公事包,又似乎没有在看他,而是越过男人健硕的格,看向墙上的挂钟,指针刻板而疲倦得将光推磨而去。
「我想起来了。」穆承雨忽地轻声:「我喝了好多,喝太多了。」
「吃东西吧。」赤九狼拉缓了声线,语气温和了许多,他提起公事包,正离开,穆承雨却宛如忽然想起了什麽事,轻轻笑了一声,从背後徐徐:「後来那个人,觉怎麽样?」
赤九狼的脚步生生被绊住,间隔了好几秒钟,他回瞥向餐桌上的男人一,仍旧是一张恬淡而脆弱的脸,穆承雨挂着浅淡到随时都会飘散的笑容,温和而无害得瞅着他。
「你说呢。」
肯定句而非反问句,穆承雨一看就懂了他九狼的表,略带惋惜得摇了摇,嘟囔:「那可是一个人呢,他上好香喔,闻着让人觉得好舒服……那段也曼妙的很,觉稍微用力一就会碰坏呢……」
赤九狼冷冷得打断他的旖念:「他会香,是因为他有在打仿Omega的信息素。」
「是吗……」穆承雨细思了一会,发现的确那个小玩意儿从到尾都没有说他是Omega。
看来肯定是他前天喝太多了,何时被人搀扶到酒店的他都没有印象,只依稀记得那个貌的小男把他的链拉了来,并跪在地板上乖巧得准备服侍他。
他是醉透了,实在想不起来究竟答应了那个小人什麽东西,他要是喝成那样,赤九狼是不会放他一个人,他绵绵得倒卧在沙发上,醉迷蒙得看着跪在他脚却不停偷觑赤九狼的小人,那双媚的小神豪不掩饰得透漏着对於男人健的慕与渴望。
他醉得起不了任何反应,也很倦,於是轻轻抚人的脸颊,善解人意得提议他去找赤九狼。
人起先有局促,毕竟有钱的人是他,而不是赤九狼。
拒还迎了好几回,穆承雨乾脆把赤九狼招过来,明确得告诉他要他把人安置了,赤九狼跨步来一看到穆承雨那副的模样,还没来得及安置人,就先把他安置了。
赤九狼迳直侧过人攀附过来的手,一把从沙发上将穆承雨打横抱起来,再走卧房把他放到床上。
至於後来……以赤九狼闷又古板的,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穆承雨轻笑:「他跟我要了什麽东西?」这类卖的小年轻,要的东西总是乏善可陈,无非就是质与虚荣,这些他最不缺少的东西。
「借用画廊展览一次。」
「嗯,你理吧。」穆承雨搅拌着桌面上逐渐降温的白粥,杓了一放嘴里,再启,便是另一番话:「紫轩的人别走太近,公归公,私归私,生意才的久。」
穆承雨来到新国已经三年了,日过的不好也不坏,有小钱,没什麽太要的事,公司基本上都是上了轨的事,有九狼这麽好的一个优秀的车在,他是真的没什麽好心的。
空闲来的时间,他就拿去学东西,学钢琴,学煮菜,学别人怎麽娱乐,怎麽夜钓,怎麽赛艇,怎麽赌牌,怎麽赏烟品酒,怎麽监赏珠宝。
以前忙碌的时候不曾发现,他的学习竟如此旺盛,虽然都是一些附庸风雅的俗趣,但他学得格外认真,每件事都要玩心得来。
他混的圈里的人都知他有钱,但也仅止於此,似乎他实际上的是什麽生意并无关要,久而久之,人人都只记得他是场上的常客,却忘记了他真的是有本钱一掷千金的豪家。
他更名的是,他拥有一座画廊,位在茶城市心最繁荣的地段,里来来去去收藏过不少旷世作,想到他的画廊买卖东西,靠的不是钱,而是关系,这才是他贩售的东西:独特,永远都有价值。
他会开画廊是有缘故的,因为他喜画画,在他漫而空旷的三十岁,这算是他唯一兴趣的嗜好,但他有一个古怪的癖好,他完成的每一幅画都会销毁掉,他只是单纯得享受画画这个行式的着迷,画来是什麽样,他一都不在意。
他的房间里唯一只摆了一幅未完成的油彩画,他一直觉得那幅画距离完成,还差了一火侯,所以迟迟没有把它画完。
他的故事其实满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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