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队远而来,不了解当地的风土民,直接办案可能会遇上诸多困难。
沈寻——特别行动队的负责人——笑容得,说的话却半分面都不给,“你们了解霞犇村的风土民,办案不会遇上困难,但为什么李家父的案至今已经过去十二年,你们仍然没有将凶手缉拿归案?”
当地警察从未与特别行动队的英们接过,见来的全是年轻人,主事的也不过三十来岁,以为糊糊也就过去了,没想到直接撞在了钉上,一时了方寸。
沈寻态度非常,抵达霞犇村的第二天,就带领队员展开了调查。
特别行动队地位特殊,拥有地方警方不可企及的行动权与决定权——明恕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全国查案时,就时常大呼痛快,回冬邺市之前还特意叮嘱沈寻,让对方时刻想着自己,每年让自己回特别行动队过过异地侦查不受拘束的瘾。
沈寻那时跟他开玩笑,说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他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到特别行动队,就欺负年纪小的队员。
想他明恕刚正英武,怎么会欺负小队员?琢磨半天才想起,沈寻说的应该是他趁乐然喝醉了,和别的队员一同逗乐然那次。
沈寻一拍板,源海县公安就不仅不能参与侦查,还要接受渎职调查。
如明恕所料,李家父的案并不难破,只要决心查,很快就会有结果。
命案最重要的证人,李良友当时的女友李燕至今未婚,穷困潦倒,独自照顾年迈的父母。沈寻亲自到她家探望她,一屋,就听见低沉的哭声。
霞犇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连电视信号都不通的落后渔村,李燕已经从媒上得知李红梅为揭真相而犯的罪行,终日疚难安,以泪洗面。
“这十二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向良友忏悔,可是当时,我实在是没有办法。”
李燕面容苍老,早已不复十多年前令年轻小伙争先追逐的明丽,枯黄的发遮住她半张脸,她轻轻拨了拨,声音带着哭腔。
“你们是大城市里的人,你们不明白,村在我们这地方,就是旧时代的皇帝。李书显是村的儿,那就是太。我睁睁看着李书显找来的人把良友、阿伯打死。李书显威胁我,说我如果不给他作证,我的父亲和兄弟也会被人打死,我也会被他们暴……”
里屋里,传来老人压抑的哀叹。
“李书显问我——‘你信不信我可以一手遮天’?”李燕抬手掉泪,但又有新的泪涌了来,“他说,在霞犇村,他和他老就是王法,他有本事杀良友和阿伯,就有本事杀我全家。他还说,他家在县里也有关系,县里都要卖他爸一个面。”
说到这里,李燕扬起脸,透过窗望向外面平静的海,“你说,我们这样的人,和那些搁浅在海滩上的鱼什么分别?良友和阿伯已经死了,我除了屈服于李书显,还有别的选择吗?”
沈寻说:“现在你有了别的选择。”
李燕缓缓起,在昏暗的光线颤栗,“我的已经被李书显废了,他作践我,迫我,我以为这一辈都看不到这个恶付代价。幸好,幸好你们来了。我等你们,已经等了太多年。”
沈寻叹气,“抱歉,是我们来迟了。”
经过层层调查,霞犇村与源海县官黑勾结的铁证浮面。李书显的父亲李渔戈——目前在陆海市任职——涉嫌谋杀、受贿、滥用职权、组织黑社会,被隔离调查。李书显本人也在海陆市被控制。当年侦办李家父一案的警察承认,现场线索清晰,作案者就是李书显找来的打手,但迫于李渔戈的压力,还有得到的好,才提凶手是外乡人这一说法。
随着侦查的行,霞犇村陆陆续续有村民站来,指认李书显、李渔戈的罪行,源海县沉积十多年的黑幕因冬邺市校宿舍杀人案,被一丝一丝,曝光在公众的视野。
特别行动队还要在源海县待一段时间,沈寻的意思是既然来了,就不能放过任何一龌龊,要将源海县乃至海陆市的黑暗一网打尽。
“也好,小地方的龌龊最磨人,是该好好清除一了。”萧遇安拿着手机站在窗边,太的金辉落在窗外的树枝上,也落在他上,“如果你们查清李红梅家的真相就走,我这边有个责任心极的家伙就要不乐意了。”
“明恕吧。”沈寻低笑,“转告他一声,霞犇村、源海县包在我上,如果他实在是想来,那也没问题,特别行动队的大门随时向他敞开。”
“现在恐怕不行。”萧遇安也笑,声线比沈寻低沉,“他手上还有一桩案没有了结。”
“阿嚏——”明恕打了个嚏,自言自语:“谁又在说我?”
萧遇安给他放一天假,他一觉睡到上午10多,扭一看,床上只剩自己一人了。他挪去萧遇安躺过的地方,又抱住萧遇安的枕嗅了嗅,不是被窝还是枕,都已经没有余温。
这说明萧遇安很早就起来了。
他又躺了一会儿,了条睡,搓着发一路走到客厅,又走到厨房,连喊了三声“哥”,都没得到回应。
他努了嘴,确定萧遇安已经丢他,独自去刑侦局了。
“好像你不用休息似的。”明恕嘀咕着走去卫生间洗漱,还没漱完就听见肚叫了一声。
“哎,饿了。”他咬着牙刷,看着镜里那张睡惺忪的脸,忽然想起昨天被拍的那张“不雅照”,愣了一,然后自个儿瞎乐起来,用不知什么调糊里糊涂地哼唱——
“好东西,好东西,你是一个好东西,好呀好东西……”
洗完脸,他仔仔细细地刮了个胡,去厨房关掉灶上小火炖着的鸽汤,解开盖一闻,“啧,真香。”
萧谨澜最近没有来过,家里也没有鸽,这鸽只能是萧遇安大清早去菜市场买回来的。
明恕着嘴,咽着,拿一只吃饭用的碗,刚想舀,发现不够大,一碗一碗地盛太麻烦,索找来盛汤的大钵,将鸽带汤全都倒了来。
倒完了才看清楚,居然有两只鸽。
“我。”明恕握着筷,“我在你心就这么能吃吗?一吃两只?要不给你留一只吧?”
十分钟后。
明恕吃完了第一只,看了看大钵里的第二只,想法就变了,“哎,刚才忘了夹来,已经沾上我的了,而且鸽还是趁新鲜的时候吃最好,留到晚上味就变了,我还是帮你吃掉吧。”
又过了十分钟。
明恕将筷放在只剩骨的大钵里,在座位上肚。
“嗝——”
“我也太能吃了。”
“你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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