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傻子成亲以后 - 分卷阅读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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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试, 要是打不通,就麻烦你亲自走一趟了。”

    “没问题。”对方答应地很痛快,他也认识刘飞, 很有名的企业家兼慈善家, 那么大的公司不怕找不到人。

    ——

    刘飞是一个富二代, 喜好吃喝玩乐,喜好泡女。

    原本, 他的生活应该一直这么过去的,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登山。

    他还记得从山崖边缘落时的那绝望与无助,也记得手被吴轩抓住时的希冀。吴轩用一只手拖住了他们两个人, 在那么急的环境,不知为什么,他依然清晰地听到了吴轩手臂脱臼的声音。

    吴轩的右手, 是用来写字的啊!他写的笔字那么好看,随便拿去一篇就能得奖,甚至通篇都是繁,比起古代的文人都不差什么了。

    但是,现在这条手臂断了。

    刘飞不知吴轩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竟然单靠一个人把他和系两个人都拉了上来。

    想来这突然的爆发力是要付代价的,他们刚上来,吴轩就脱力朝断崖栽了去。

    一条命,换了他们两条命。

    但本来,吴轩是不用遭受这些的。他本来应该待在宿舍里,好好地选一篇应景的诗文,挥毫泼墨,写又一篇让人惊叹的笔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臂折断跌落悬崖。

    该遭受这些的是他刘飞,是他刘飞约了系爬山,是他刘飞为了泡妹拉上了全宿舍的兄弟,是他刘飞害死了吴轩。

    他还记得早上从宿舍门的时候,吴轩还在抱怨,“九九重,合该写几首诗应景,嘛要累死累活地爬山。”

    他死赖脸地说着好话,“那不是因为老四你得帅嘛!咱们系是个单纯的好姑娘,只看脸不看钱,我怎么约她都不乐意,非要带上你这大帅哥才同意。”

    吴轩是宿舍四人年纪最小的,十六岁上的大学,今年刚满十八。

    而就是这么优秀的吴轩,现在为了救他,从断崖掉去了。

    后来,警方并没有搜到吴轩的尸骨,他自己钱雇了好多人,在山崖搜寻了整整一年,也什么都没有发现。

    一年后,他们毕业了。

    宿舍合照时,军训照里的四个人,变成了毕业照里的三个人。

    ——

    当年,叛逆的他不愿意去读爸爸给他选的专业,非要去学文学,当大才,立志泡到文艺女。

    但毕业后,他还是去了爸爸的公司上班,不为别的,只为了多挣钱,帮吴轩给福利院多寄一些钱。

    十几年过去,大学的这段时光已经变得非常遥远,在他记忆最清晰的,只剩了吴轩在宿舍间的木桌上,素手执笔,黑墨迹在白宣纸上留的一清晰的印记。

    这是他关于文学,关于才唯一的印象了。

    刘飞眉心,飞速敲定了月末往一百六十家福利院的汇款。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乍一听到这个铃声,刘飞愣了一,这是他大学时候所用的手机号,毕业后换了新号码,这个号渐渐没有人再打了,他已经忘了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铃声再响起了。

    而他也不知,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一直留着这个号码。

    刘飞看了一来电显示,是一个外地的陌生号。

    “喂?”他的呼有些颤抖,仿佛在希冀着什么。

    “是刘飞吗?”对面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

    “是。”刘飞恢复了镇静。呵,十几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还在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尸骨不意味着人还活着,更可能是其他更加惨烈的后果。

    “吴轩让我给你带一封信,我在网上查到你的公司地址在山海市东城区飞跃大厦——”

    “你说谁给我写的信?”

    “是吴轩,哦,你可能不相信,但确实是他。的事不方便在电话里说,我上订机票去你的公司,到时候面谈。”

    “吴轩——”他已经好久没有在现实听到有人提起这个名字了,纵然电话对面的人怎么听都像一个骗,但有一个骗愿意跟他聊聊吴轩,他也愿意被骗。

    “我刚才报的地址到底对不对?对的话我订票了啊!十二有一趟航班。”

    “对的。”刘飞

    “行,票订好了,顺利的话,我四机场,五多能到你们公司,你记得不要提前班,在公司等我。”

    “好。”

    ——

    一整个午,刘飞都在一片混,心神恍惚地等着那个骗的到来。

    一会儿他觉得那个骗就是唬他的,吴轩怎么可能给他写信,一会儿又觉得说不定是真的,毕竟那个骗还订了机票,可是机票也有可能是个幌,骗嘴里怎么会有真话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骗钱,应该会亲自来一趟吧。

    五半的时候,刘飞接到了前台的电话,说楼有一位先生找他,是来送信的。

    刘飞让前台放人来,在他的公司,对方想必也不敢什么过分的事

    人很快就过来了,并没有说什么言巧语继续骗人,而是从怀里掏一封信递给他。

    “这是吴轩给你的信,我只负责送到你手里,至于这信是怎么来的吴轩人在哪里这些问题我都没办法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他活得很好,请你放心。”

    信封看着是随便用纸裁的,一都不专业,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刘飞亲启”,是简字。

    刘飞一直是不懂笔字的,他看不别人写的好或者不好,但是,他能认吴轩的字,纵然这字和他收藏的那些有了一些区别,他还是一就认了这是吴轩的字。

    他急切地打开信封,展开信纸。

    “飞哥,我是吴轩——”

    字迹有些潦草,一看就是临时写的。大分都是简字,肯定是为了照顾他的习惯,偶尔掺杂了几个繁,就像是,写信的人已经用惯了繁字一样。

    吴轩在信简单写了现在的生活,他成亲了,有两个孩得十分实天天打架。

    当年他掉悬崖不仅仅是救人的原因,还有其他不知名力量的推动,所以他让刘飞不要自责,这件事并不怪他,而且,他现在过得很幸福。

    刘飞看完整封信,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满面。

    吴轩还活着,真好。他过得很幸福,真好。

    信的最后,吴轩还写了一句话,比起潦草的信件容,这句话写的十分端正,“鸿雁于飞,集于泽”。

    这是的句

    当年,刘飞总是嫌弃他自己的名字太过普通,一涵都没有,一都不像一个才。吴轩特意写了这句话安他,还写了一个繁的“飛”字,告诉他这个字其实很很有涵。

    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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