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裴煜:“……”
他羞于开讨论这个话题。
“是。”秋风认真评,“你的真的很很细,也很直,比例非常好。”
要是在现代,也是能走T台的材。
裴煜不说话,秋风笑:“看吧,是不是我最了解?”
裴煜不知怎么接话,他只能求助般了秋风手里的尺末端,哑声开:“别再说了。”
秋风:“嗯?”
“……不合适。”裴煜说,“我们,不应当谈论这事。”
他们的关系不适合如此谈。
秋风:“……喔。”
她认为这是大环境决定的,她来自开放的时代,人们不再羞于展示自己的魅力。
而这个时代,裴煜说他们不该谈论这个话题,也很正常。
她不再勉,收好自己的尺和记录数据的册。
裴煜自己说来的话,秋风没否认,他又蔫了一儿。
他希望秋风能更喜他一些。
是不是该给自己找儿别的事一?起码,除了外表……他得有儿别的。
秋风也在想这件事。
面对好的“模特”,她灵充沛,大爆手速,临时两衣服,还让布庄的人依照她的设计图也了两。
这样他们去玩儿的时候,裴煜就有四衣服可以换了。
除了衣服,他别的地方也不能输给尹天夜。
原著里尹天夜是使剑念诗的手,功夫了得,才艺惊人。
喝酒之后诗舞剑,堪比李白再世。
据剧定律,之后肯定会现什么“才艺展示”环节。
裴煜也不能输。
可惜秋风去自己的保姆车里翻了半天,没翻到任何跟古诗有关的书籍。
最后找到了一本,她闲来无事看过的外国诗集选。
秋风:“……”
好吧,凑合用用?
接来就是舞剑。
裴煜的武功在原著里是个谜。
因为他太无无求了,男主来找碴时,他直接不战而败,显得非常弱。
上次和尹天夜对掌,尹天夜也明显没有使力。
两个人都战力成谜,无法比对。
但武功这东西,在言里其实用不大。尤其是在这狗血的剧里。
只能用来排除一些没有用的角。
然后。
让男主耍帅。
所以,裴煜只要会一功夫,然后会耍帅,就可以了。
像他上次救她的瞬间。
就很可以。
于是在发之前,秋风偷偷找来了倾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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