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 - 分卷阅读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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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救回来了,别难过了啊。”

    “我跟他相了九年,我以为对他够关心了,其实一都不懂他,我真的很挫败……”

    “不要自责,至少他还活着,活着就会有路,一步什么?去哪儿?你来安排。”

    “……我要去穆笛家,”祝拾肆略作思索,“但那边肯定有记者,你把我送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先回去,等我理好了自己会回来。”

    果然不所料,穆笛楼的大院里站着好几个记者,所幸他们不知穆笛的房门号,只能在面守株待兔。

    祝拾肆等到夜人静才从另一小门上了楼,轻手轻脚在黑暗里找到的钥匙,小心地靠向那扇木门,然而它并没有上锁,或者说本没办法上锁。

    推开门,祝拾肆摸索到墙上几乎失灵的电灯开关,锁现在门边,摔成了几块零件,暗红的血迹从狭窄的玄关到仄的客厅,面积逐渐增大,打翻的麻将桌反扣在地上,掉的血泊里散落着碗筷,充电,蚊香和一把并不锋利的菜刀,以及剩了小半瓶的桃

    祝拾肆踩着浅浅的血印,来到穆笛的卧室 ,从他所说的枕里翻了一沾着血的手机。

    备忘录最新一条写于昨晚十一

    “二百五十万,250,呵,多讽刺的数字,不过我终于要解脱了,再也不用被这个可恨的数字嘲讽了,再见,无聊的世界。”

    黑暗的卧室里,手机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祝拾肆默念着上面的黑字,打开了面第二条备忘录,时间是昨晚的十五十。

    “就算我是个一无是的废,一只任谁都能践踏的蛆,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对不起啊,我的决定一定会让这个人失望,但是至少在我离开前了一件正确的事,我没有卖他。”

    祝拾肆的瞳孔地颤了颤,备忘录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净的手背屏幕,备忘录在来回变成了时间倒序,置的那一条现在祝拾肆前,它写于前年。

    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岁,一年前,在他刚升上初二的时候,母亲和别的男人跑了,留穆笛和其父穆诚友相依为命。

    穆诚友备受妻轨的打击,提前从单位买断了工龄,浑浑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将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几十万挥霍一空,卖掉了揭的新房,还欠了一赌债。

    这一年穆笛没少挨打,穆诚友把妻的逃离归结于穆笛不听话,他每次喝醉的时候,穆笛总是免不了被他一顿暴打,但当穆诚友酒醒之后又会哭着向穆笛歉,给他跪,扇自己的耳光,让穆笛原谅他,不要去找妈妈。

    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个晴朗的午,穆笛在日记

    一天穆诚友破天荒给他买了糕,带他去了馆,还给他买了一衣服,穆笛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是他上初以来除校服外唯一一的新衣服。

    穆笛很开心,这小心翼翼的开心维持到了第二天午,在被穆诚友带上租车之前。

    目的地是一家偏僻的酒吧,穆笛被推昏暗的舞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让他坐在旁边的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

    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读书没用,不如早来挣钱。

    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哪儿算什么童工?

    你不是喜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

    儿,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

    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

    他从小就喜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

    还有一,穆笛不太接受得了,但是必须靠着它挣小费,存一私房钱,那就是他时不时会受到客人过于的青睐或者说是扰。

    酒吧里的男客居多,穆笛得清秀,往往就成了客人醉酒后戏的对象,污言秽语倒是可以当成耳边风,动手动脚的就很麻烦了。老板教穆笛忍耐,告诉他和气生财,穆笛也只能被人揩油,好在这况并不是很多,多数时候穆笛还是能安心唱歌的。

    这样不咸不淡的日维持了两年,穆笛十六岁了,在酒吧圈里小有名气,也有熟客专门为他而来。

    他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从半年前开始,他每周总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座位一杯酒,一个人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离开后留一笔数目不少的小费,指名给穆笛。

    这个男人的座位离穆笛唱歌的舞池很远,穆笛只能隔着人群在昏暗的灯光遥望他,他镜,衣着举止优雅斯文,不知为何总是微微眯着睛,像在凝视着穆笛,神却又捉摸不透,冷淡专注的模样和整个酒吧浮躁的氛围格格不

    有这样认真的听众,穆笛是很欣的,更何况他每次留的小费已经差不多能抵上穆笛一个月的工资了。

    穆笛想走过去跟他说话,至少谢他支持自己的同时又保持着分寸,但每一次当穆笛场休息,穿越人群走到他所在座位的时候,男人早已消失不见。

    穆笛向老板问起这位神秘的客人,一向好说话的老板冷着脸叫他不要打听,穆笛只能把对他的谢、好奇以及微妙的期待放在心里,在他现的时候认真地唱好每一首歌。

    十六岁的那个五月,穆笛终于近距离接到了这个男人。

    起因很突然也很简单,那年行男孩穿淡粉,穆笛见同龄人这样穿好看,于是用私房钱给自己买了一件浅粉纯T恤和浅蓝,搭他的白肤和墨一样的发,在暗调灯光有一雌雄莫辨的,以至于当天晚上他被几个喝多了的混混当成女生,要求他|台。

    拉扯,穆笛新买的T恤被混混们撕烂了,一行人看见他细白的上半|心变本加厉,着他行剥去他的,挣扎,穆笛摸到烟灰缸砸了其一人的脑袋,混混们火了,打碎了啤酒瓶往穆笛的脸上划,他被到角落,以为自己躲不过了,没想到那位神秘客人在碎酒瓶挥向他的那一刻挡在了他的面前。

    一人对多人的打斗后,混混们从一片狼藉落荒而逃,男人走回穆笛边,脱掉外,将它系在穆笛的腰上,遮住了他在外面的双

    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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