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生存法则 - 分卷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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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玉卿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总算打自己的沉思里回过神来,忽然抬眸,“生什么气?”

    他的里衣很宽松,小半细腻雪白的膛,收一手可握的腰线,里衣贴着上半,袖已被烘了小半,若隐若现。

    卜旎多的双眸里似乎溢波,他的心已经飘了起来,本来有些惊慌失措的声音也开始甜腻了起来:“玉卿儿,咱们俩逃到现在,我决不让岁栖白伤你一分一毫。”他声音绵,忽然充满了信心,“我武功虽没有他好,却也轻易死不了的。”

    在他心里,那痛苦又茫然的心忽然间就尽数消散在这火堆飘逸的火星之了,他苍白的脸又有了血,他的脸上又多了笑容,他已经暗暗一个决定:我死了也要保护好玉卿儿。

    这想法一辗转,卜旎就绝不提要荀玉卿离开的事了。

    荀玉卿对卜旎的泛滥全然不知,他的睛细而妩媚,在火光显得格外明亮,抬眸瞧着卜旎的时候,有一足以叫人神魂颠倒的诱惑。他的发上都是汽,末端凑火堆太近,被焦了少许,卷了起来,看得卜旎心疼不已。

    “你说,岁栖白真的想杀我们吗?”

    “什么?”卜旎一还没有从柔意之反应过来。

    荀玉卿站起了来,走了两步,又:“你虽都没同他过手,但咱们俩也算是过手,我武功虽是一般,却也不至于毫无招架之力,你说,你一招之便能夺去我的兵吗?”

    “我哪有那蛮力。”卜旎见他神认真,不甘不愿的悻悻,“你功夫不差,只是基础坏了些,没什么行走江湖的经验罢了。”

    他这话说得实在不大悦耳,荀玉卿没好气的瞪了他一,又:“咱们二人一路换过四匹了,又过了这许多时日,岁栖白依旧如影随形,可见他们想抓咱们,简直易如反掌,待抓住了,要杀要剐,还不是由得他说话,何必浪费这些时间。”

    “说不准岁栖白心理暗,想学猫戏耗,先捉我俩,待将我们胆吓破了,再一剑杀了。”卜旎听他说起“咱们”二字,不由浑,打了个激灵,打心里快活起来,贫嘴

    荀玉卿摇摇:“不会,他绝不会如此,岁栖白不是这人。”

    其实卜旎本来也是信开河,但见荀玉卿如此断然否决,却又觉得有些不快,便拉了脸:“你怎么能肯定呢?我们本就与岁栖白素不相识,只不过是听过一些江湖传闻,又怎么知他人是好是坏。”

    “总之……”荀玉卿明白卜旎的担心确实有理,但是他毕竟是偷看过剧本的人,也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的武断,只得叹了,“总之我觉得他不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也是我想来如此而已,你信不信也都没什么系。”

    卜旎却莫名有些嫉妒起了岁栖白,虽知他们并不相识,却仍忍不住心生羡慕,恨不得荀玉卿也在别人面前这般袒护自己。

    第22章

    雨越越大,过不大一会儿,破庙里又闯来一队人。

    这队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足有七八来个,有男有女,皆带着斗笠,穿着打扮倒是各不相同。领的是一个彪形大汉,脸上有三条伤疤,嗓,瞧着他们两人已坐在里烤火,便低低说了一声:“打扰。”

    再没多话。

    他们这几人似乎极有默契,不大一会儿便生起了火堆,烤衣粮一没耽误,里有人受了伤,稍先血腥味冲过雨消失无踪了,但这会儿又蔓延了来,虽是不,腥气却非常重。

    “有人毒啦。”卜旎嘻了一声,绕过衣服来,枕在荀玉卿肩膀上仰

    其实卜旎并不怕自己说话被人家听见,只不过是觉着这样与荀玉卿说话更贴近些罢了,荀玉卿只当卜旎说人家坏话要小声些,因此只是皱了皱眉,倒没有推开卜旎,悄声:“与咱们无关。”

    他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那一行人,总觉得好似有什么地方莫名熟悉,却一想不起来。

    荀玉卿与卜旎二人坐在衣服后面烤火,那行人正坐在另一,两边互相面对着面,谁也没将后背来,但视线却也并未对上。

    那行人里好似是一个青年受了伤,他将斗笠摘了,脸上不知是珠还是汗珠,伸手抹了把,接过旁少女递来的一块面饼吃了。他只有一只胳膊,左臂空空的,幸存的那只右手腕上还有铜钱大小的伤疤。

    铜钱疤,独臂青年……

    荀玉卿多看了数,暗自己是不是走了,要真是剧里的那个男人,他怎么会同别人结伴而行。

    “是非见红。”卜旎嗅了嗅,脸上忽然极满足的神来,“好极了,这非见红的正好呢。”

    非见红是一毒药,名字也简单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见红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服,神仙难救,但凡外用,也少不得要割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时全然瞧不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腐,毒四肢百骸了。

    若这人的是非见红,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稳了。

    秦雁。

    痛饮金酒,万里悲鸿雁。

    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买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又温柔又和善,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之,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远都是那么和气,那般平静。

    前期他在正派男主攻的投票里居榜首,后期被猜测是可能是最后的大王。

    秦雁本来是一个很完的男人,他不缺钱,也不缺朋友,更不缺好,甚至连他的外貌也如格一般的。秦雁本来可以很完,可惜他没有左臂,事是起因结果也非常简单,他的一个朋友惹了麻烦,但到最后却是秦雁承担了这个麻烦,毒之后他就当机立断的斩了半截胳膊。

    这时秦雁刚没了胳膊,想来还没有像是之后那样一个人独居在诗禅小筑里,那么这些人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荀玉卿很轻的叹了气,他对秦雁的印象并不坏,在作者的笔,这个男人似乎是永远充满宁静与平和的一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永远都能以泰然自若的态度从容面对。

    但是手臂的残缺始终令他的心蒙上了一层霾,其实这倒也很好理解,缺了手臂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毁了容的女人,哪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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