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钞机女友 - 分卷阅读289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着殷晓媛在法院门停留了十多分钟,接受了一堵在法院门的记者的采访。

    ——即便是不公开审理, 只要想透, 就没什么消息不能透

    程白他们都冷看着,却并不置喙什么。

    很快双方走过程序便直接上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民事老法官, 陶文终于在审理此案的最后阶段, 同时见到了双方当事人, 在审判席上坐来之后, 便不由得向他们打量了打量。

    殷晓媛今天穿得很素净, 雪白的连衣裙很容易给人一纤弱的觉, 妆容也是淡妆轻抹, 红选的号也浅, 乍一看上去气不是太好,好想有些苍白。

    可程白还不懂这里的路吗?

    国虽然没有陪审团制度, 可主审法官也是人, 是人就有,就有弱, 如果能挣得一法官的同,何乐而不为呢?

    相比起来,方不让就要任很多了。

    往常穿什么, 今天就穿什么。

    发之前朱守庆一再跟他说,让他把他今天着的那块三百多万的表先摘来,西服也最好换一的,不要显得太势、太有攻击,叫人一看就留在外彩旗飘飘的风有钱人的形象。

    可方不让看他一,都懒得回他一句。

    西装不换,表也不摘。

    就这么来参加审了。

    正经法官没几个喜他的,陶文作风更是老派,看他一脸岿然不动地坐在那儿都觉得不顺,眉便不经意地皱了皱。

    家事官司审理难。

    有钱人的家事官司审理起来更难。

    所以在向双方宣读完权利,问过他们要不要申请回避之后,陶文看了看男女双方,多问了一句:“以前调解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不在,今天开难得双方都到齐,要不要考虑坐来尝试调解?”

    朱守庆当即:“我方当事人这里是想争取到一个相对公平的财产分方案,而除了财产之外,有关于女的抚养权,是我当事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步的。如果原告方愿意在抚养权方面让步,我们还是愿意调解的。”

    坐在对面的刘臻挑了角笑。

    她今天也穿了一练的西装上黑的西,嘴涂了大红,越发显得势,正好能衬她当事人的弱势与无助,只:“抚养权方面让步?倒不是我们没有调解的诚意,如果被告愿意放弃自己的全财产,我当事人是可以考虑放弃抚养权的。”

    让方不让放弃全财产?

    知那是个多大的数吗!

    也真是敢开

    朱守庆觉得,是个人都开不了这,殷晓媛一方其实没有任何的调解意向;程白却觉得有些微妙,一般法官在法上这么问,有调解意向的会直接表达,没有调解意向的自然不会多跟对方废话,可刘臻偏偏说了这么一段“废话”。

    她审视的目光不由落在了对面殷晓媛的上。

    这位现在还是方太太的女人,微微垂着,神平静,在听见刘臻这番话之后,只抬起来注视着方不让。

    程白于是回看方不让。

    这位陷离婚纠纷的大par也正抬盯着对面的殷晓媛,线微凛,面竟是有些发冷。

    仔细想想,殷晓媛说她跟他男友是真,为了要跟小男友结婚,才一定要和方不让离婚。

    那他们将来多半会有小孩儿。

    一个方还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未必是那么愉快的事

    但她却要争夺抚养权。

    很多时候,一个人要抢夺一件东西的样,也许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件东西,还可能是要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来获取另一件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殷晓媛真正的诉求是钱,是孩,又或者两者都需要,不好揣度。

    但对程白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只需要知方不让真正的诉求在哪里就好了:第一是孩,第二是钱。

    调解的努力不成,接来继续审。

    双方各自了开的陈诉,表明自己的诉求,然后就直接围绕几个主要争议开始了锋。

    一个便是同居。

    苏妙后来虽然乖乖跟了方不让,站到了他们这边,可殷晓媛一方搜集的证据也不是摆设。

    一旦能证实同居,在这一案,损害赔偿不是个小数。

    刘臻:“苏妙和被告方不让的不正当关系保持了4个月,而且其分时间还居住在一起,既有小区纪录作证,也有他们两个人一些不正当关系的照片为证,甚至被告还公然带着苏妙席过律所的正式活动。我方认为,这足以证明被告不仅仅是轨苏妙,更与其构成了同居关系。”

    这一分是由朱守庆来负责的。

    毕竟苏妙倒戈了,这方面他们早有准备。

    朱守庆拿了当初方不让与苏妙签订的“包养协议”和一份苏妙提供的自己的房屋租赁合同:“同居关系的认定主要有两个要价,第一,男女双方要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第二,共同居住在一起的时间达到3个月。请先看这份协议,我们都知协议并不完全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但当它作为证据提的时候,我们不能否认协议的真实。从第三条可以看,双方主观上,尤其是我当事人在主观上,并不存在与女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再看这份房屋租赁合同,苏妙虽然的确与我当事人保持过一段时间的不正当关系,可她除了在我当事人的一住所里‘过夜’之外,还有另一位于普陀区的住。既然都没有真正地住在一起,怎么能称得上是‘同居’?”

    他一边说着,一边没忍住用手指敲了敲那份合同,颇带几分气势地看着刘臻:“我认为对方律师也许需要好好地分辨一‘同居’和‘姘居’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共同生活而期居住在一起,后者是因为关系而暂时同住。我当事人和苏妙,多算是姘居,要构成‘同居’实在牵。”

    这一番话从法理上讲,自然是挑不什么错,可要从理上讲,多少会让德观念比较普遍、正常的人觉到恶心。

    从没见过把不正当关系说得这么理直气壮的。

    陶文没打断他,但听的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