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哭。她是见过荀墨的,一边心惊,一边小跑着叫人守门。
荀墨甩掉西服和领带,解开衬衫领,摆了个拳击的起手式:“来吧宝贝儿!这些娘们儿连垫都没来得及收,一回你摔倒不会太疼。让哥哥手把手教你,怎么人!”他学过西式格斗,没有天朝养生武学那些架,简直暴的攻击——他是真的很会打架。
☆、打完不等于收场
胡修宁用轻蔑的神从到脚细细打量荀墨,末了,说一句:“确实是练武的上好材料,可惜误歧途,竟然学了这么不的技法。”
“试试你就知了!”荀墨心里是有气的,顾不得胡修宁年龄比他小,率先踏步拳。
西式格斗讲求力量、速度,还有节奏。一拳击、一拳又上,连环而施,让对手防御崩溃、直到败亡。
这些技术,与天朝养生武学相比当然威力惊人。但,天朝武学源远,可不止养生一说。譬如太极拳,也分养生太极和搏击太极。更有甚者,天朝武学有家外家之分,浅,有许多只传于极小范围——乃至,某些传到今天已经不为人知。
人未知,于己便是一优势。
荀墨拳极快,但胡修宁更快。
就见胡修宁直接伸手接住荀墨的拳,也不知他如何巧妙发力,一伸一带之间竟然扯动荀墨重心不稳、向前载去。
随后,胡修宁又以一个不可思议的旋转侧让——荀墨只觉得后腰似乎被了一,闷叭一声,脸先着地。
这一摔可不轻,还好地上有瑜珈垫,否则荀墨必要“没脸见人”一段时间。
事就是这么突然,在荀墨来不及反应、搞不清楚状况的况,胜负已分。
“卧槽!”脏话源于不服气。
荀墨当然不知自己和胡修宁个人实力上存在着多大的差别,任何一个正常人类都无法想象妖重生于人类躯壳的事实。如果躲在墙角开冷枪,荀墨或许有赢的机会。可是,正面搏,他是百分之百要吃亏的。哪怕胡修宁已经不是一只真正意义上的狐妖、无法显大的兽战斗,荀墨仍然无法占胜这个会使用妖法的青年。
起又战,同样的攻击,被胡修宁以同样的方式摔倒在地。
一次摔、两次摔,或许可以归结于运气不太好。可是再而三、三而无穷,荀墨心里就有了压力。
压力,源源不断转化成怒气;盛怒之,谁还能理智?
这位戾气重的年轻Boss确实不简单。他知打架的“潜规则”,力量、速度、技巧,只是决定输赢的一方面原因。
决定输赢的最大原因却在于——谁更不要命!
荀墨神一变,胡修宁就准确捕捉。
狐妖冷笑:“本以为你是个拿得起放得的汉,想不到是个死缠烂打的矬!今天一次把你打服了,省得你以后多事!”
话刚落音,荀墨立刻发现前的人现重影。
重影复又分裂,荀墨哪里还能分得清目标?
只觉一劲风迎面而来,刚要抵挡,已经不由自主倒飞而去。
轰隆撞墙声,惊动了门外守着的人。可因为有荀墨的威胁在先,谁也不敢来。
肚了一脚、后背撞墙,全痛疼如裂,荀墨终于明白对方是何等厉害的存在。
他自小经历过太多事,疑心很重,脑混沌片刻之后,立刻思索胡修宁是不是仇家派来的杀手。这样一想,便要张喊人。
结果,也不知胡修宁脚尖在他哪踢了一,荀墨立刻僵不能动弹、嘴半开着、发不任何声音。
“唉……”一声叹息,这才是狐族特有的语调,“好久不用的功夫,差儿忘记怎么用呢!”慵懒,又带着傲慢和得意。
胡修宁在荀墨面前缓缓蹲,睛里平素的清明已经散去、只余狐族的媚魅之波:“说句实话,能把我气得想直接揍人的人,你还是一个。你嘛……打架不怎么样,装腔作势倒是蛮有一的。”
荀墨又气又恨,这是对他最大的侮辱!要知,以他的手,就算经过特训练的优秀士兵也未必是他对手,到了胡修宁这里却被肆意贬低。
男人是冲动的生,格冲动一如他们的,来得快也去得快。女人们往往无法理解为什么男人看似平淡的三言两语谈之后就可以大打手、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打得两挂彩之后还能勾肩搭背成为好兄弟。
就连七百岁的公狐狸也没注意到,依附于人类躯之后,他的定力大减。仅仅为了“看不顺”,居然动手教训这个人类小辈。
当然,为曾经化形的灵,胡修宁贸然手,肯定是心里有了某觉。这觉,促使他很想清楚为什么今天荀墨会表现这态度?毕竟,在这之前,两个人彼此之间没有见过面。
“现在咱俩的位置倒了过来,你惨败于我脚,我就舒服多了。”胡修宁解开荀墨哑,顺手扯过一张瑜伽垫来、盘坐在上边,“好啦!现在你可以说说你兴趣的事了。别想着叫人哦,我离你这么近,一脚就能把你脑袋踢歪。这么帅的脸……啧啧啧,一脚去会成什么样呢?”
荀墨确实气,怒意不减,语气却冷静得吓人:“你心积虑接近黄哲和阚宇超,到底有什么目的?”
这一问,竟把胡修宁给问懵了。什么叫“心积虑”接近黄哲和阚宇超啊?明明是那俩小死赖脸主动缠上来好不好?我只不过勉为其难答应与他们合作而已。他们才是心积虑想要接近我好吧?
正要毫不留地反驳,瑜伽室的房门突然开了。
呼急促的黄哲和阚宇超正站在门;Bell只在两人后了个,然后迅速缩回,继而传来他狐假虎威的声音:“都给我!没事了吗?围过来什么!?”
原来,Bell被荀墨从咖啡厅赶走之后并没有离开太远,而是躲在角落偷偷观察。看荀墨气势如风将胡修宁单独带走,Bell果断跑去搬救兵。这时候,也只有两位小少爷能救一救胡修宁了。
都说基腐一家亲,此理颇正。腐女脑补,gay们何尝不是?Bell与大Boss荀墨相识多年,知对方是个事业心重的天生领袖型男。荀墨各方面都很优秀,不好之唯二:一是喜怒无常的脾气、二是从无羁绊。
这个,指的当然是。
Bell认识荀墨快十年了,从没亲见过荀墨女朋友。当然咯,荀墨也没过男朋友。为一个不折不扣的gay,Bell在将胡修宁打造成“总受”型的组合成员之后,一直担心现实真的会有男生觊觎胡修宁的。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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