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娘C不娘
作者:尔文ada
文案:
几米(姚捷):我就这样!……我也不知我该什么样儿,反正已经这样了……
胖(胡斐):妈,我觉得他好的!
我(赵铁、赵天祝):男人的好看有个P用,还得有安全,安全!懂吗?
自责先生:(邹志泽):我想知,你对渣的定义是什么?
容标签:都市缘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几米、胖、我、邹自责 ┃ 角:一众人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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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
几米那个小贱人上周终于结婚了,地选的是三亚,据说是大S结婚时的那个酒店,到场的嘉宾虽然就两桌,双方父母兄弟妹及圈的几个朋友,但几米说为这事都没息的激动俩月了。
婚礼当天,几米穿的是抹大背白婚纱,睫贴了三层,是ABCD四个罩杯垫起来的,别说,还跟真的一样。新郎叫胡斐,说实话,跟金庸笔的雪山飞狐差远了,虽然他爸可能是个金庸迷,但无奈基因放在那里改不了的,这可是亲儿;胡斐有183,但胖,一的死活减不来,据说也减过,但节过竟然是浮,看着比平时还胖一圈。几米以前说,就他这样的,从到外镶一的钻,也除非是自己瞎了才会看上他,可是几米没说,如果这人能给他一份完整的,再加上这样一个婚礼,他是不是就宁愿戳瞎自己的双了?
婚礼当天,我是几米的朋友代表,要发言的,接到这一通知时,为了写篇像样的发言稿,发现,与几米竟然认识10年了,想想都是个可怕的数字。婚礼是胡斐亲自设计的,说实话从容上来讲没什么新意,不过却是我参加过的最动人的婚礼。那天我跟几米说,
“小妖,你是我见过最的新娘!”
几米笑的跟朵向日葵似的,说,
“那不废话么,老娘一辈结这么一次,必须是最漂亮的!祝我可跟你说啊,我这妆化了四个多小时呢,你待会可别给我那些矫的东西让我哭丑了啊!”
“跟你说多少遍了,别叫我祝行么?”
“不~行,我今天结婚,我最大!”
“贱人就是矫!”
“嘿嘿……”
参加完这个小贱人的婚礼,连着一个多星期我都是在一半轻飘飘的微醺状态,觉一切都那么不真实,是啊,像我们这一生就似乎带着诅咒的人,拼尽全力只为了让自己活的真实的人,竟然都得到幸福了,可见,老天爷对谁都是公平的!于是在一个被幸福薰了的晚上,我决定写写我和我们的故事!
我生在西北一个不算特别落后但也一直贫穷的小村庄里,我妈生我的时候,虽然不是难产,但姥姥说,我一来浑发紫,一音气都没有,还是她老人家单手拎着我的一条,倒吊着,啪啪啪三掌把我拍活过来的,所以爷爷怕我不好养活,给起了个特别孬的名字,“赵铁”!
我十六岁前跟所有农村的野孩一样,爬树,掏鸟窝,欺负别人家的狗,跟着比我们大的孩挖地,打仗……可能是农村的生活对一个孩来说,太充实了,所以直到上了一,我才在个人问题上升那么一不一样的苗。
别人说,初恋都是刻骨铭心的,我的初恋也不例外,太刻骨铭心了!
他是我们班班,当班是因为他当初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来的,他的名字很好听,叫周杨墨,反正那时我觉得他是全班最有文气的名字,至少比赵铁文气了一万倍。
让我对周杨墨“芳心暗许”的事件,是一半学期,午班里的刘珍哭哭啼啼了教室,大伙儿一问,原来是校的那个小卖老板,非说刘珍买东西的时候拿走了他桌上放的手表,最后还扣了她的学生证,当时大家听了只是纷纷表示气愤,直到周杨墨来了以后,二话没说,召集班上所有的男生,拿了教室后面的扫帚拖把,还有人拎了把凳,风风火火给刘珍讨公去了。
这个事件在学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法不责众,最后小卖老板戏剧的找着了自己的手表,又被周杨墨着跟刘珍了歉,对大家来说,这事也就了了,可是对我来说,周杨墨这个名字忽然就变得特殊了起来,用现在的说法,从此之后,他成了我心不朽的男神!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是不是喜,但崇拜是一定的,周杨墨学习好,的好,人也大,笑起来跟冬日似的,所以我腆着脸成了他的朋友。每天想着法儿的跟他腻一起,帮人打饭,打,跟着他晨跑打球,虽然那时候我的打球连替补的资格都没有,但给他捡球捡的我也很开心。
二上半学期的一天,晚自习上的大家昏昏睡,课铃一响,一个二个跟游魂一样飘教室,周杨墨直到教室的人走光了,才开始收拾书本,当然,我也等到了这个时候。走教室的时候,我跟平时一样,兴奋的说着今天的所见所闻,以为博我男神的蓝颜一笑,如果他很给面的扯扯嘴角,我便能兴奋的个好梦!
教室到宿舍稍微有距离,路过场的那截路连个灯都没有,忽然男神开说,
“铁,有没有人说你的其实好看的?”
“啊?”
男神的话问得太突然,我的思绪还停留在刚才跟他说的班上李海把卷抄串行的事,于是迫自己的脑跟着男神的话拐了个急弯,很老实的回答,
“没有!”
于是男神笑了笑说,
“我觉得好看的!”
“啊?”
我觉得自己的脑被男神冬日的微笑晒的有短路,所以直到我们回了宿舍,他了我的手,温柔的说了句,
“早睡!”
我才恍惚着觉得他今天有不对劲,当然,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兴奋的想着,如果他能天天不对劲,我就开心死了!
第二天我是被异样的梦惊醒的,同时惊着我的还有梦男神冬日般的微笑,那是我第一次大早晨的起来洗,你们懂的……现在想想,发育是晚了。
虽然第二天见到周杨墨多少有别扭,但经不住他的一声召唤,我便又颠颠的变回了他的死忠小仔,他指东我绝不往西,他说去跑步我绝不会窝着看书。这事以后的一个星期,周杨墨又在晚自习后第二次了我的手,不过比第一次时间,虽然我还没偷乐完他就被远传来的笑闹声激的甩开了我,但依旧足以让我脸红到跟发了病一样,心快的就要失常了一样。手到牵手又用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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